一、公司拒绝签署劳动合同员工能否申请经济补偿
公司不签署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申请经济补偿,但是可以要求公司自用工之后的第二个月第一天开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合同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不签合同劳动仲裁需要证据如下: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如考勤表、出勤卡;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三、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如下:
1.合法的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得与法律、法规抵触。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目的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同;
2.公平的原则,是要求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及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上应当体现公平;
3.平等自愿的原则,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要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愿。协商一致,是指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劳动合同订立的有关事项应采用协商的办法达成一致协议;
4.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应遵循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n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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