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去总公司要交违约金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0 23:33:23 487 人看过

一、分公司去总公司要交违约金吗

您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负担,只需签署一份合法有效的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即可。

这份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于,以一种双方协调的方式,针对原有劳动合同的主体进行调整和优化,从而实现解除原有的劳动合同并与集团公司签订全新的劳动权益保障合同的最终目标。

需要强调的是,尽管这一过程可能会对员工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我们承诺在调整过程中,薪酬以及各项福利待遇都不会因此而有所改变或者降低,反而有望得到提升。

唯一需要仔细考虑的问题,在于员工的工龄是否能够得到连续计算。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性要求,若由于雇主方面存在不当行为而导致员工在不同子公司间频繁调动工作岗位,其工龄应予以连续计算,这也是法律的明文规定所保障的基本权益之一。

基于此种情况,我们强烈建议母公司在与员工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时,务必明确约定员工以往的工龄和经验可以被继续认可和保护,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确保整个调整过程更加公正、合理且令人信服。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在法定权限内具备单独签约合同的资格,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确保其行为符合总公司的决策范围。

若超越代理权的界限,那么此时所产生的合约可能将缺乏法律效力。

首先,分公司拥有与外界单独签定合同的权力,但通常须经由总公司的批准和确认方可实施。

当分公司签署涉及法律责任的合同时,应由总公司担任责任主体。

在实际操作中,总公司有可能赋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力以执行合同的签署工作,这种情况下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同样具有有效性。

针对分公司越过代理权签署的合同,总公司有权在一个月以内进行确认或否决。

若在此期间未能进行确认,则可视为总公司默认拒绝追认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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