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正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拍卖转让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8:52:39
315 人看过
民事判决书
(2005)桂民二终字第43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住所地:南宁市天桃路27号。
诉讼代表人:刘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喜昭,广华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桂林金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桂林市普陀路53号。
法定代表人:匡世刚,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徐之明,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黄强光,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被告:广西南宁正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南宁市金湖路广西区工商局大楼。
法定代表人:游建强,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赵正红,广华桂律师事务所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南宁土地拍卖公告】南宁土地拍卖竞争激烈
371人看过
-
吉林省天宇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业务规则
342人看过
-
怎么样拍卖债权转让
135人看过
-
股权转让拍卖
77人看过
-
债权转让不拍卖行吗
346人看过
-
代理荣宝拍卖公司诉鲍×拍卖合同纠纷案件
36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责任公司
词条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公司组织形式,它通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和注册资本等都有一定的限制,公司的组织机构通常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包括: 1、公司的资本不必划分为等... 更多>
#有限责任公司
最新文章
#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咨询
-
债权转让还能拍卖吗,是不是拍卖就是转让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16拍卖,属于所有权的转让,是债权转让的一种方式。 债权拍卖的流程 接受委托前,拍卖人必须对委托人提供的债权进行核实,核实的主要内容如下: 1、鉴别债权是否属于可转让债权,不可转让的债权不能作为拍卖标的。首先要确认债权是否在性质上有不可转让的问题,是否有人身性质,如扶养请求权、抚恤金债权;其次,要确定债权人与债务人有无“不得转让债权”的特别约定;最后,该债权转让在法律上有无特别的禁止性规定。 2、鉴别
-
司法拍卖债权转让车的事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011、法院拍卖车辆的,如果车辆有抵押,应当就拍卖价款优先支付给抵押权人。支付后有剩余的,才由普通债权人受偿。2、法院拍卖有抵押的车辆的,对竞买人没有影响。只需要按照拍卖成交价格向法院支付拍卖款即可。
-
拍卖公司债权转让有哪些内容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6所有物权资产的拍卖,包括无形资产的拍卖,买受人最终获得的利益是可以预见的。债权拍卖与其他拍卖不同,买受人既有获得高收益的机会,也有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一旦买受人无法实现债权而拍卖人处理拍卖业务过程中又存在疏漏,很容易形成拍卖纠纷,所以,在债权拍卖过程中拍卖人既要谨慎处理,按程序操作,又要针对债权拍卖本身的独特性,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既保护好自己,又使委托人、买受人满意。
-
债权转让属于拍卖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2债权拍卖属于债权转让的方式之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
-
债权可以拍卖转让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5债权拍卖属于债权转让的方式之一。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