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驳回诉讼的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9 21:40:58 62 人看过

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提出撤诉申请,撤回诉讼就可以了。申请人申请撤诉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提出申请。撤诉申请必须由申诉人提出。撤诉的目的必须正当。申诉人申请撤诉并不一定就会得到批准。仲裁庭还要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当事人的胁迫或者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该撤诉是不能成立的。

请问撤诉的流程

民事撤诉流程如下:1、申请撤诉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2、法院对原告撤诉请求作出是否同意的裁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3)撤诉必须合法。(4)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5)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6)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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