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继承权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1:42:24 200 人看过

一、土地继承权有什么规定

1、土地继承权规定农村土地个人不能继承,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由于不属于个人财产则不能成为遗产,故不能继承,但可以继承使用权。除此之外,对于土地上房屋也可以进行合法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二、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继承吗

父母的宅基地不是遗产,不可直接继承。

1、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宅基地使用权具有无偿性、人身依附性及保障性,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属于依法不能作为遗产的“特殊的财产”;

3、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在以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自然谈不上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权相关文章
  • 国有土地使用在继承中有相关规定吗
    一、国有土地使用在继承中有相关规定吗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国务院1990年5.19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8条:依照本条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其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能继承吗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正在日益减弱,并且伴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土地承包经营权越来越成为农民可以实际支配的一项财产权利。允许土地承包权的继承,不仅能有效地保护农民的合法财产权益,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对承包地投入的连续性和持久性,也将极大地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完全否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或者部分否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的观点,都是与现实需求不相适应的,并且造成了对相应继承人继承权的剥
    2023-05-04
    211人看过
  • 土地的继承权谁可以拥有?
    一、土地继承权由谁拥有?土地并不具有可继承性也就不存在继承权由谁拥有的问题了,因为土地并非是个人所有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二、土地的获得方式有哪些?(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2023-04-29
    14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期内继承人有哪些继承的权利
    土地承包期内继承人有以下继承的权利: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非其义务;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已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3、继承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时,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能侵害他人的利益;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那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
    2023-08-12
    82人看过
  • 继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继承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具相当的特殊性,设为农村集体土地,且为住宅用地,则:1、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精神,宅基地属于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审批无偿取得,类似于划拨国有土地,而对于划拨国有土地,《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中明确认定“对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当事人自有财产”明确规定不属于个人,自然不属于个人遗产。因此,对于类似性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亦不能认定为遗产为宜。2、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均明确规定只有承包地的收益能继承,而承包只是表述为“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未赋予继承权。因而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没有继承权的。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的吗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出让土地所有权不可以继承。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将土
    2023-07-05
    155人看过
  • 确权后的土地怎么继承
    土地确权后,对于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承包期限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具体情形,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一、宅基地不确权可以吗宅基地确权只是产权的一种登记,并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土地确权直接关系到农民朋友的利益,因此一直受到大家的关注。但确权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能进行确权登记的情况。1、主动放弃二轮承包经营权未承担农业税费义务的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2、农村二轮承包时,没能力种田没承包的孤寡、单身户、五保
    2023-03-09
    184人看过
  • 承租土地使用权国有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一、《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1、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国有土地租赁的适用范围。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当前应以完善国有土地出让为主,稳妥地推行国有土地租赁。对原有建设用地,法律规定可以划拨使用的仍维持划拨,不实行有偿使用,也不实行租赁;对因发生土地转让、场地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地用途后依法应当有偿使用的,可以实行租赁。对于新增建设用地,重点仍应是推行和完善国有土地出让,租赁只作为出让方式的补充。对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无论是利用原有建设用地,还是利用新增建设用地,都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2、国有土地租赁,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有
    2023-02-17
    237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二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第二十三条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
    2023-08-05
    429人看过
  • 土地证没有名字有继承权吗
    一、土地证没有名字有继承权吗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公民不拥有所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没有房产证能去办理房屋继承吗”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只是比较起有房产证的来说,会复杂一点,但是仍然是可以的,法律会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的。二、继承出让土地需要什么条件1、办理住宅土地继承登记,首先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2023-06-18
    234人看过
  • 农村土地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农村土地子女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基于身份关系免费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作为特殊物权,不得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农村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集体组织成员的资格密切相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二、农村宅基地只有儿子可以继承吗?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兄弟姐妹都可以继承,因为男女的继承权是平等的,法律规定,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三、农村宅基地可以指定继承人
    2023-03-31
    287人看过
  • 人死后对土地有没有继承权
    一、人死后对土地有没有继承权人死后对土地没有继承权,因为我国土地实行国有制。但对于土地上的财产性收益,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国有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放弃遗产继承权声明书怎么写1.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2.应当写明放弃谁的遗产,被继承人的信息也必须写清楚;3.放弃遗产的范围。三、继承权纠纷诉讼费是多少标的金额1万以下的,诉讼费用50元;标的金额1万以上1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标的金额10万以上20万以下的,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
    2023-04-30
    81人看过
  • 承包地继承规定有哪些?
    承包地继承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也不能赠与他人。因此,土地承包权是可以继承和赠与的,但是这个过程还是按法律途径进行,遵守相关规定,不可以私下进行。承包地虽然不允许继承,但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如已收获的粮食、未收割的农作物等,作为承包人的个人财产,则应当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对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不
    2023-04-16
    12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硬还是继承权有效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2023-06-20
    55人看过
  • 什么不享有继承权民法新规定
    有以下行为的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出嫁的女儿享有继承权按照《民法典》关于“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女儿也不论已婚、未婚,在继承父母遗产时,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女儿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但实践中要注意以下问题:(1)确认已出嫁女儿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但在确定其应分得遗产的份额时,应考虑该女儿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2)女儿出嫁时,父母送给女儿的陪嫁或嫁妆属于赠与行为,不能冲抵其对父母遗产的继承份额。(3)父母已死亡多年,遗产已经被其他继承人分割完毕后,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再回家要
    2023-07-31
    141人看过
  • 土地承包未成年人有权利继承吗
    无论是未婚、结婚、离婚还是丧偶,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可见,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民法典进一步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
    2023-03-27
    200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权
    词条

    继承人实现继承权的方式: 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确认继承人范围。然后,按照遗嘱的指定确认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按照法定继承顺位确认遗产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 更多>

    #继承权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继承权法规定承包土地可以继承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1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民法授权土地继承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7
      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分为城市的土地所有权和郊区以及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于集体所有。 因此,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
    • 非农户口继承林地承包土地?有什么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6
      为保护集体资产和促进生产发展,对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性承包项目,如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中只有不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只有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集体可收回承包项目,重新公开发包。但死者“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由发包方或接续承包合同者给予合理补偿,其补偿作为遗产,依法继承。因此,你有权选择继续经营或转让该林地承包经营合同,转让折价所获的补偿可以作为遗产,依法予以继承
    • 放弃农村土地继承权的继承人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09
      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实践中以《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的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
    • 继承权新规定宅基地有没有继承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原国家土地局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