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公益诉讼双方能调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5:54:24 395 人看过

我国相关法律对消费公益诉讼的双方能不能进行调解是没有规定的,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调解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是允许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二)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未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未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方法的;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的;

(三)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景区、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存在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

(四)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规定的;

(五)其他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公益诉讼起诉主体是哪些

公益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人民检察院、社会公益团体、个人等等。无论自然人、社会组织、检察机关还是行政机关作为原告参与公益诉讼,都存在各自的优势和劣势。因此,建立一种互补的多元制主体模式将更符合现实所需。每一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保护者,予公民公益诉讼起诉权是法律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其本身的职责所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推动、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公益团体:社会公益团体是指非政府的、不把利润最大化当作首要目标,且以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目标的社会组织与团体。市民社会需要通过在公共领域进行公共沟通才可能达成,不是任何一个人有权力说我代表、我限定、我就是就能实现的,因此,公益诉讼更多的应是一种动员、沟通、教育的方式,通过这些方式来实现公共利益。

3、个人:或者称个体,一般指一个人或是一个群体中的特定的主体。个人在什么样的事件当中能够声称自己代表公共利益,当然这种所谓的代表公共利益都是声称,都是自己认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益诉讼相关文章
  • 公益诉讼案件能否调解
    公益诉讼能否调解需看人民检察院是否与被告和解,人民法院可以调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民事公益诉讼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诉讼请求全部实现的,可以撤回起诉。一、公益诉讼是指什么公益诉讼的意思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二、行政公益诉讼的范围是什么?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作为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主体损害公共利益的抽象行政行为;其他。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
    2023-02-27
    201人看过
  • 消费者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
    一、消费者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对于消费公益诉讼的概念,学术界已有多种定义。如:“消费公益诉讼是指由于商品生产者、服务经营者的不法或不合理经营行为,使整个社会的正常商业秩序和消费者公众利益遭受或者存在侵害威胁之时,国家机关、相关的消费者团体组织或者消费者个人为维护消费者公众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又如“消费公益诉讼是指,在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侵害了或者有侵害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能的情况下,依据法律授权的特定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为了维护消费者公众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此案件的诉讼行为。”二、消费公益诉讼当事人主体的界定(一)关于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公民不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尽管学术界与理论界不少声音认为公民个人应当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但《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将公民个人排除在提起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之外。站在法院司法审判实践的立场,笔者不再探讨公民应否成
    2023-04-27
    434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公益诉讼有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据;(三)消费者组织就涉诉事项已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的规定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证明材料。一、关于提起消费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公民不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尽管学术界与理论界不少声音认为公民个人应当具有提起公益诉讼的资格,但《民事诉讼法》已经明确将公民个人排除在提起公益诉讼主体资格之外。站在法院司法审判实践的立场,笔者不再探讨公民应否成为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问题。《民事诉讼法》规定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为“
    2023-02-25
    252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公益诉讼有哪些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公益诉讼的规定是:消费者协会履行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的公益性职责。一、15天退差价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没有关于15天退差价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是规定了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二、商品不符合预期是什么意思商品不符合预期是指商品本身不符合其质量或者商品不符合自己的体验感和满意度。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
    2023-03-25
    500人看过
  • 公益诉讼可以和解调解吗
    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调解、和解涉及到当事人权益的处分和意思自治,这就涉及公平正义和自由的平衡。对于公益诉讼中侵权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情况,对具体的责任履行方式、时间、损害赔付数额等双方可协商一致,经人民法院审查确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可以对和解或调解协议予以确认。但是因公益诉讼系代表人之诉,为防止原被告双方私下利益勾兑损害他方利益,民诉法司法解释在调解程序上特别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调解、和解协议进行公告,目的是使公众知晓协议内容,以便及时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行使监督权。同样基于此原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不予准许。一、已经和解了的还可以再报案吗一般和解之后是不能再起诉的,要是和解协议有失公平是可以进行起诉的。和解协议系原、被告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属合法。但是该协议是在原告未做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下签
    2023-03-29
    247人看过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公益诉讼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据;(三)消费者组织就涉诉事项已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的规定履行公益性职责的证明材料。一、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向哪些部门举报1、消费者协会是政府的技术监督,工商,商检等几个部门联合设立的负责解决广大消费者遇到困难的组织,它涉及面广,并挂靠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解决问题较容易,所以消费者购买消费品时发现问题可先找消费者协会。2、工商行政,技术监督部门对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已有明确分工,工商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在
    2023-03-16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益诉讼是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 更多>

    #公益诉讼
    相关咨询
    • 什么是消费者公益诉讼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3
      消费者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关于消费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理论界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判断是否属于消费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不仅应以被侵害合法权益的消费者是否“众多”作为形式标准。那么,消费者公益诉讼应该由谁提起,是否真的以损害为前提?请看下文
    • 消费者公益诉讼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1
      消费公益诉讼是指,在经营者的不法行为侵害了或者有侵害不特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能的情况下,依据法律授权的特定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为了维护消费者公众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此案件的诉讼行为。
    • 消费者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消费者公益诉讼应该由谁提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消费者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关于消费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理论界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判断是否属于消费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不仅应以被侵害合法权益的消费者是否“众多”作为形式标准。那么,消费者公益诉讼应该由谁提起,是否真的以损害为前提?请看下文
    • 消费者在起诉的时候能参加公益诉讼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4
      同一侵权行为可能在侵害某一特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侵害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或者具有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这就会产生权益受到侵害的特定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私益诉讼,与特定主体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之间的关系问题。《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后,因同一侵权行为受到损害的消费者申请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依照民事诉讼
    • 消费者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03
      消费者公益诉讼是什么意思?关于消费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理论界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由于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另一种意见则认为,判断是否属于消费者团体提起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不仅应以被侵害合法权益的消费者是否“众多”作为形式标准。那么,消费者公益诉讼应该由谁提起,是否真的以损害为前提?请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