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易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二、普通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当庭宣判
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一十四条
认罪认罚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
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
但是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
案子移交到了检察院,多久签认罪认罚书
208人看过
-
法院如何看待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被告?
303人看过
-
认罪认罚书可以到法院补签吗
96人看过
-
认罪认罚具结书何时签是合法的?
76人看过
-
认罪认罚具结书必须要签吗
237人看过
-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字问题的法律解释
59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认罪书具结书多久内签完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6认罪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具结书需要在多久内要签,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第一条、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可以作出认罪认罚,并签
-
认罪认罚具结书到底签还是不签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4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近年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根据法律规定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各阶段,但实践当中主要体现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据此给与当事人从宽建议,在此基础上结合事实以及其他情节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经法院审理,量刑建议适当的通常都会采纳。 2.这要区分案件情况进行判断,对于嫌疑人而言签署认罪认罚如果能够提前确定一个理想的刑期,建议积极的去签署,若无法在此阶段落实相
-
去检察院签认罪认罚具结书会收监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5会的。不过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院会按速裁程序进行。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认罪认罚具结书见证律师没签字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6律师应当签字,律师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作为受托人,辩护律师在行使辩护权时无论何时均不得从事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反,应当以较犯罪嫌疑人更为专业的法律知识,更为独立的辩护权勤勉敬业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
认罪认罚具结书一般多长时间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1根据《监狱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监狱应当建立罪犯的日常考核制度,考核的结果作为对罪犯奖励和处罚的依据。 第五十七条规定,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一)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 (二)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四)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五)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