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老板发工资时间是几天?
按照法律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的,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对于仲裁裁决,劳动者应分以下几种情况主张权利。
一、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用人单位不按照裁决内容履行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则任何一方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期届满双方均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则仲裁裁决生效,劳动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则需要等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劳动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什么时间可以拿到工资,根据单位的情况不同而有差异,法律上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
二、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是多久?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诉人的申诉书后,应在填写《立案审批表》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员会决定不予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制作不予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诉人;决定立案的,将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向申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超过15日。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该仲裁时效可中止、中断;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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