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从犯一般是指在开设赌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比如看守赌场,收取费用等人员。
从犯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
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
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一、胁从犯与从犯一样吗
胁从犯和从犯是不一样的。从犯是主犯的对称,共犯种类之一,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虽然其有参与共同犯罪活动的行为,但是因受到胁迫或者是因受到蒙蔽而参与了犯罪,而且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比较小。
二、共同犯罪行为的认定有哪些
共同犯罪行为的认定如下:
1、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开展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主犯;
2、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3、发挥主要作用是指直接在共同犯罪中实施犯罪行为,其行为是犯罪结果的主要原因或事先争取、勾结他人、提出犯罪意见、提出建议的教唆犯。
-
什么叫开设赌场罪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犯罪
88人看过
-
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怎样认定
201人看过
-
跨境赌博犯罪中如何认定“开设赌场”
392人看过
-
开设赌场罪判多久,如何对开设赌场犯罪处罚?
169人看过
-
认定开设赌场罪犯的程序
70人看过
-
从犯量刑问题:开设赌场罪
343人看过
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照是否直接参与犯罪,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帮助犯。... 更多>
-
如何通过网上开设赌场认定开设赌场犯罪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23根据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
-
开设赌场罪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金额的界限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1开设赌场罪这样认定:表现为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具、资金、设定赌博的各种方式等组织赌博的行为,统称“开设赌场”的行为。该行为还包括利用网络的快速发展开设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网络赌博行为。开设赌场罪金额界限是:(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
-
如何认定赌博罪, 与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罪有什么区别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关于赌博罪的认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行为人以营利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两者的区分主要在于行为人自身是否参与了赌博,行为人参与赌博且数额较大的,构成赌博行为,行为人没有参与赌博,也不符合‚聚众赌博‛要求的,应以为赌博提供条件论处。如果行为人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符合‚开设赌场‛的要求的,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实话赌博、开设赌场
-
跨境赌博犯罪中如何认定“开设赌场”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09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 1.境外赌场经营人、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2.境外赌场管理人员,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的; 3.受境外赌场指派、雇佣,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或者组织、招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赴境外赌博,从赌场获取费用、其他利益的; 4.在境外赌场包租赌厅、赌台,
-
网络赌博的开设赌场罪中的开设赌场、开设赌场行为如何认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1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具有其中之一,就属于“开设赌场”行为。两高将建立赌博网站等五类行为明确为“开设赌场”行为,存在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五类行为本身就是赌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