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更改物业管理用房用途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5:01:44 294 人看过

本文介绍物业管理公司无权擅自更改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若是擅自更改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则可以请求小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另行委托,但不得将整项服务业务委托他人。

业主疑惑:

我是某居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去年,我小区与某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该公司自接管我们小区后,工作认真、负责,大多数业主对其服务感到满意。但前不久,该公司将小区大门口的三间物业管理用房中的一间用来开设一个小商店。我们几位业主委员会的成员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其停止营业,但该公司置之不理,仍然我行我素。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业投资日益增长,物业管理的矛盾日趋尖锐,纠纷不断产生。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已于今年九月一日生效。

你们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理应按照法律的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其在未经你们小区的业主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利用物业管理用房开设小商店,擅自改变了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违反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管理用房的用途。的规定。你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依该《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请求你们小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如其经营小商店已经获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并将责令其将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的维修、护养,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6: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不满意物业管理,能否更换物业公司?
    律师答:物业管理公司一般都是开发商选定的,在业主购买小区商品房时合同中就已经约定明确了。小区的物业管理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质量都是业主关心的问题。但由于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管理合同,业主对此并没有发言权。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确实出现了物业公司与业主利益冲突的问题。很多小区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也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对物业管理不满意,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更换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可以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因此,只要小区成立了业主大会,就可以由业主自己选聘物业公司,对开发商选择的物业公司为满意,可以通过业主大会的活动来更换。
    2023-06-10
    390人看过
  • 业主若欠交物业管理费物管不能擅自停其水电
    新颁布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庆知名律师详细解读:关注新物管条例八大热点1.业主能否以未参加业主大会为由不接受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合同的约束?2.业主财产被盗、人身受到不法损害,物管公司是否负责?3.当业主与物管公司发生纠纷,物管公司有权停业主水电?4.业主对开发商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不满意怎么更换?5.小区内的空置房较多,应该算是业主之一吗?其产生的物业费由谁交?6.谁有权改变公共建筑和设施的今年10月1日起,广大市民非常关心的新颁布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正式施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历时5年,在修订过程中召开了16次论证会和11次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门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听取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在这部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新《条例》即将施行前,记者站在普通市民的角度,设置了八个与普通市民居家生活息
    2023-06-10
    437人看过
  • 更换物业管理公司的方法
    一、是否能更换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大会有权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予终止。如果冯先生所在的小区已经成立了业主大会,则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原物业公司,向小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如张先生所在的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则无法直接聘用物管公司。二、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及义务概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
    2023-05-05
    95人看过
  • 共用设施能否改变物业管理区域的用途?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物业管理费用途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的清洁、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秩序维护;员工工资发放;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各种税收;经全体业主同意的公共设施的大修及跟换。物业管理的内容:物业的维护与保养:建筑物管理(房屋建筑进行定期的保养和计划性维修,使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延长其使用年限)。设备管理(供水、供电、天然气、公共照明、电梯、通讯等)。设施的管理(道路、路灯、供水设施、供电管网、排水管道、二次加压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园区景观设施等)。物业的专项管理:治安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外来人员询问登记,夜间巡逻,公共秩序的
    2023-08-06
    430人看过
  • 法律支持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广汇园住宅小区自2000年建成后,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均达98%左右,保证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常运转。管理该小区的天津市汇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努力作好各项服务的同时,为方便业主缴费,采取了节假日收费员入户收取,预约收交等多项便民措施。至于少数以各种理由拖欠管理费半年以上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成员采取了进户宣传、征求意见、最后对十余户欠费业主多次下达了催交通知书,并在小区黑板报上公开进行催缴的办法,获得已交费业主的支持。至2002年初,该小区仍有8户欠费业主坚决不交费,为此物业管理公司对其中五户提起了民事起诉。在法院送达起诉书的次日,其中一户业主来到物业管理公司交清了管理费,办理了撤诉。2002年1月30日,杨柳青镇法庭对此案开庭审理,汇都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和四户业主分别在法庭上进行了陈述。四名业主分别拿出了照片、录相带,指出物业管理公司在保安、维修、卫生及对底层商业餐饮油烟污
    2023-04-22
    400人看过
  • 业主自治的物业管理谁管理?
    小区物业业主自治,是通过业主大会来实现的。业主大会是业主参与、实现基层民主管理最基本的组织形式。通过业主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实现小区业主自治,是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践形式与实践活动,是社会主义民主管理的基础。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一、业主自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主权原则主权在业主,一切权利属于业主,业主采用民主的方式作出决定,重大问题由全体业主决定。2、
    2023-06-21
    270人看过
  • 房改房物业管理有多难
    近日,家住海珠某小区的罗先生接到一份法院判决书,要求其向所在小区的管理单位支付拖欠两年的物业管理费。但罗先生认为,收费标准不合理,并且质疑其物业管理资质,因此拒绝缴纳。在采访中发现,如今相当部分房改房脱离单位成为私产后,在物业管理等方面产生了新的问题。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类似罗先生的事件只是揭开了房改房物业管理问题的冰山一角,要减少纠纷,需在法规和居民意识层面上加以完善和引导。据罗先生透露,现在的房子是2008年从某事业单位的一名职工处所购买的,楼龄大约有20年,在当初的房屋购买合同上并没有写明关于物业管理收费的问题。罗先生认为,他购买的是类似于房改房的公房,而小区物业的产权单位是事业单位,不具备物业管理资质。而且,对于物业费的收取标准,罗先生也提出了质疑。该不该交物业管理费,该交多少,由谁来定?这成为了罗先生和管理单位双方之间的焦点问题。据了解,该管理单位已经于2007年1月份与小区内的大
    2023-06-05
    132人看过
  •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9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使用和管理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使用和管理,维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杭州市市区范围内(不含萧山区、余杭区)物业维修基金的缴纳、使用和管理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物业维修基金,仅指商品房物业维修基金。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物业共用部位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按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绿化、供水、供热、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部门负责管理的城市道路、公共排水、环境卫生、公共
    2023-06-10
    190人看过
  •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归谁管
    物业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较大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一、小区物业停水向哪个相关部门投诉第一: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行政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当地的房管局等;如果要投诉物业公司,去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第二:如果投诉不管用,就通过法律途径,法院诉讼也可以解决,并且通常可以诉讼赢。第三:物业公司无权利停业主的水电;只有在用户违法的情况下,电力主管部门可以停电。二、物业公司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
    2023-06-23
    326人看过
  • 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主要有: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区管理办法;②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③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④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⑤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⑥有权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⑦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中的义务主要有:①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②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③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④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一、物业费纠纷民事案由的处理意见是什么物业费纠纷民事案由的处理意见是: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
    2023-06-25
    190人看过
  • 物业管理公司有租赁物业的吗
    物业管理不包含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是不包含房屋租赁这项内容的。一、物管收取停车费合法吗物业收取停车费用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委托物业代为收取停车费的合法,物业同时可获取相关服务、维护费用。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二、物业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什么物业的权利和义务,主要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小区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聘任和委托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支付服务费用的书面协议。它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建立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关系的法律文件,提供
    2023-03-30
    114人看过
  • 物业公司有哪些管理权力
    物业公司管理权力有: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选聘专营公司(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承担专项管理业务;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物业公司的职责有哪些小区物业的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的责任主要有:1、安全工作。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有关规定。2、物业的养护工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
    2023-08-10
    159人看过
  • 深圳小区无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建设单位需给小区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否则将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昨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建议稿首次确定了“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并且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处罚措施。《建议稿》规定,“业主公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物业管理区域专有和共有部分的状况;业主合理使用物业的权利和义务等”。而“业主公约由建设单位编制,并报区主管部门备案”,业主需要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签署业主公约”,“业主公约在全体业主签署后生效”。对于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究竟该由业主们共同负担还是由开发商负担,《建议稿》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其中,“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标准按不少于该物业管理区域房屋建筑面积的0.2%提供,但最高不超过50
    2023-04-22
    269人看过
  • 物业管理费到底是房东承担还是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看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没有特别约定的,一般由房东承担物业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业主与物业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缴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物业管理费是租户交还是业主交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交。租户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业主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
    2023-08-08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物业管理能否擅自出租住宅物业用房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1
      物业管理用房不得擅自出租。物业管理用房用于本服务区域的办公或清洁保安电工住宿。不得擅自出租。剩余的租金属于所有业主,而不是物业公司。
    • 业主在上海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或擅自变更物业用途的应该怎么处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6
      1、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2、业主或使用人违反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或者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有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损害其他业主、使用人合法权利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物业公司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有擅自居改非的行为时,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
    • 物业公司是否有义务为业主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的用房的产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明确规定“建筑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依据上述规定,建设单位在开发的区域内为物业管理企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是其法定的义务。物业管理的用房的产权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的规定属于业主,不属于物业管理企业,也不属于用房的建设单位:读者咨询中称,被解聘的物业管理公司说物业管理用房属原建筑单位没有法律依据,其占据着该用房更没道理。《物业管理条例》
    •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占用设施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30
      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 业主不得擅自使用物业管理公司的哪些行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6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将不具备防水条件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占用、损坏共用部位、公共场地、共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移动房屋共用设施设备。(三)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四)随意倾倒垃圾、杂物。(五)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