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的新发放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9:44:18 382 人看过

1、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

2、夫妻双方有单位的,由双方单位各发放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工工作单位,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工作单位发放全部。

3、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或城镇未从业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放。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1年

2020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1、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家庭当父母年满六十周岁后,每人每年可以领取奖励扶助金七百二十元;

2、独生子女的参加高考且成绩为全市文科或理科前三名的,被国家认可的高校录取的,可以领取一次性的计划生育奖励金2000元。3.独生子女在成年之前死亡的,其父母没有生育能力,可以领取一次性的计划生育救助金1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7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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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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