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离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6:13:11 323 人看过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可以要求离婚,但是不一定能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起诉离婚,但是只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离。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判决离婚

离婚与分居多久没有必然的联系。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即使不分居也可以离婚。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但是仍需法院判决才能离婚。

二、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男方提出离婚,然后女方也同意离婚的,双方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女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在婚前关系中,男方提出离婚请求,女方也愿意离婚的,双方可以对离婚事项达成协议,然后办理协议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男方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提出离婚的,可以进行以下处理:

1、女方同意离婚的,双方可以直接对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2、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应当出具离婚判决书。

三、离婚婚姻证丢了怎么补办

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离婚:(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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