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离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4 16:13:11 323 人看过

妻子不履行夫妻义务可以要求离婚,但是不一定能离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起诉离婚,但是只有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离。

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判决离婚

离婚与分居多久没有必然的联系。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离婚即使不分居也可以离婚。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但是仍需法院判决才能离婚。

二、如果是男方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男方提出离婚,然后女方也同意离婚的,双方可以进行协议离婚,女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在婚前关系中,男方提出离婚请求,女方也愿意离婚的,双方可以对离婚事项达成协议,然后办理协议离婚,女方不同意离婚的,那么男方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男方提出离婚的,可以进行以下处理:

1、女方同意离婚的,双方可以直接对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双方应当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2、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能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应当出具离婚判决书。

三、离婚婚姻证丢了怎么补办

结婚证丢失如何办理离婚:(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17: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义务相关文章
  • 妻子不履行救助义务致夫死亡构成何罪
    案情:被告人孙某,女,42岁,汉族,小学文化,农民。被告人孙某于1983年同胡某结婚,婚后感情一般,1997年后夫妻关系逐渐恶化,至2001年10月19日因故再次发生口角打架而分居。被告人孙某和女儿住在临的小卖部内,胡某住原宅院内。2001年11月12日下午5时许,被告人孙某和其弟回家检查通往小卖部的电源时,发现胡某躺在床上,口不能语,身不能动,不省人事,被告人孙某见状,既不将胡某送医院诊治,也不请医生诊断,而是和其弟将胡某抬放在大门外的地上通风,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当晚二人又将胡某抬到街对面一间闲置的小屋内,不给予其照料。11月14日晚,被告人孙某之弟找到孙某将胡某抬回家中放在床上,同年11月15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孙某的父亲前去看望胡某时,发现胡某已经死亡。审判:洛阳高新开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法律规定的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包含了对扶养一方的健康、生命的关心,照料和救助,被告人孙某在发
    2023-05-01
    246人看过
  •  夫妻应如何履行抚养义务?
    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一是有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主要是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二是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指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夫妻间履行扶养义务的前提条件有两个:1.一方确实需要扶养,主要是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2.对方确定有扶养能力,指应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该是从婚姻中获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承担给付。 夫 妻 间 有 扶 养 能 力 如 何 确 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和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此外,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因此,夫妻
    2023-10-08
    130人看过
  • 夫妻之间应履行哪些义务?
    1、夫妻双方对子女都有平等的抚养权和义务。2、夫妻双方都有实施计划生育的义务。三、夫妻双方都有相互扶养的义务。4、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擅自处理,在法律上都无效。5、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1、夫妻之间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项:(1)夫妻双方都有独立使用自己原来姓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平等协商决定子女姓氏和民族从属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双方对子女有平等的抚育权利;(5)夫妻双方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6)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7)在对方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有监护的权利。2、夫妻之间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1)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3)对夫妻共同的债务,夫妻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023-08-06
    82人看过
  • 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什么是夫妻分居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双方不共同居住选择分居,一般有两种情况:1、因为夫妻双方感情不睦,不愿意共同生活,不一定经过协议而永久或临时分居;2、因为夫妻一方由于工作或居住地限制而形成的暂时不能共同居住。
    2023-08-10
    389人看过
  • 夫妻间可否约定不履行扶养义务
    夫妻约定互不承担扶养义务一般认定是无效的约定,因为该约定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是具有法定扶养义务的,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一、做为丈夫的责任和义务在夫妻关系中,丈夫应当尊重妻子的平等地位与平等权利,如尊重妻子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此外,夫妻双方具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妻子需要扶养,而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妻子有权要求丈夫给付扶养费。并且,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约定的前体下,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共有,共同承担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023-04-05
    91人看过
  • 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妻子无奈上法院诉讼
    日前,泰和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扶养纠纷案件,依法作出了判决:丈夫肖某给付妻子郭某医疗费、交通、护理费等共计6967.17元。郭某婚前患病但未及时治疗,婚后,虽经过治疗,但未彻底医治,导致病情严重,夫妻感情由此淡漠。2003年4月,肖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法院判不准离婚。肖某便外出打工,并停止给妻子治疗费。今年3月,郭某独自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交通费等9945.29元。期间,肖某没提供任何医疗费用。不久,郭某将肖某告上法庭,要求其给付上述费用及生活费2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用理应支持。但原告婚前明知患病而未及时治疗,导致病情加重,应负有一定的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2023-04-23
    36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夫妻具有的法定义务包括: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互相忠实的义务;相互扶养的义务等。但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属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夫妻对于共同债务有偿还的义务,属于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义务... 更多>

    #夫妻义务
    相关咨询
    • 夫妻在离婚后对方一直不履行夫妻义务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8
      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起诉要求履行离婚协议。如果是判决离婚,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离婚后妻子有权要求前夫履行抚养义务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26
      父母离婚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没有终结,父母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履行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夫妻在婚姻其间,不履行妻子义务离婚丈夫可以多分配共同财产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8
      离婚时的财产分配:结婚之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平分。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为个人所有。至于彩礼,如果结婚时间不是很长,可请求返还部分彩礼钱,具体情况由法官自由裁量。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 男方不履行妻子赡养义务时能提出离婚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29
      如果感情确实破裂且没有和好的可能的可以提出
    • 住在一起可以不履行夫妻义务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分居的意思是分开居住,你们共同居住,不能算分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