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1:03:47 79 人看过

1、医方的原因

(1)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一些医务人员不认真执行医疗规章制度,对医疗技术操作常规不熟悉,医疗工作中不细心、不严谨、不虚心、不请示、基础不牢、粗糙蛮干,导致诊疗和护理中的差错,有的人对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准备不充分,导致意外造成医疗纠纷。

(2)与病人沟通缺少语言艺术有一些医务人员缺乏与患者沟通的能力,说话缺少艺术和技巧,手术前谈话交待不清,正常治疗说明不详,对病人咨询的回答过于绝对,一旦不能达到病人或亲属所期望的,往往引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3)对危重病人和疑难患者预期过高有的医师,对危重病人随时有可能发生呼吸、心跳停止或其它并发症导致生命危险缺乏预知,对疾病(包括一些手术病人)的复杂性或特异性估计不足,与病人或病人亲属交待不明,当发生意外或病情急剧变化时,病人或病人亲属不理解,酿成医疗纠纷。

(4)医疗文书不规范有的医务人员工作不尽心,病历书写不及时,病史采集不全面,不能按要求认真及时完成相关医疗文书,有的病历记录不完整,分析不清楚,交待不明晰,诊断不确切,语句不通顺,用词不妥当;做各种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反复输血时,不严格履行签字手续。病人一旦对治疗效果有异议,容易引发医疗纠纷。

(5)常规检查未按要求完成手术病人术前检查不完善,漏项缺项,术后或出院不复查,事发后现行补救已为时太晚,引起医疗纠纷。

(6)超越职能服务一些科室为追求小团体经济利益,超越范围收治病人,超越技术能力诊治,遇到疑难重危病人不请求会诊或转科,顾及个人面子,凭自己主观经验盲目施治导致不良后果。

(7)医德医风存在问题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意识淡薄,有的人甚至向病人或及家属索要红包,接受吃请,为个人谋私利,贪图小便宜,在病人对诊疗效果不满意时,直接转化为医疗纠纷。

2、患方和其它原因

(1)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随着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人们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增强。

(2)媒体报道推波助澜近些年,不少新闻媒介对医疗纠纷大加炒作,医疗服务市场导向一度失衡,导致医疗纠纷增加,赔偿额度上涨。

(3)对医学未知性的不理解因受科学发展的限制,医学还有相当的未知领域,还有许多无法解释的医学难题,同时,医学上的“双重性”是伴随着每一项医疗行为而存在的,从许多临床实例来看,医师的初衷是好的,但有的结果却是无法预料[1]。然而,患者及其亲属对此不理解、不配合,自我认为是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无理取闹,纠缠不休。

(4)提供病史不真实病史采集需要患者及家属配合,但提供的是否真实,医疗单位无从把握。有的病人陈述不真实,或是无意识的提供了不正确的信息,如特殊药物过敏史,有的病人记不清楚或无意识的隐瞒,有的病人入院前或出院后曾在其它地方进行过治疗,也不能如实叙述等,造成医方的误诊、误治、漏诊。

美容医疗纠纷原因有哪些

一,美容医疗纠纷原因有哪些

1、医疗失误导致美容纠纷。一是医生技术水平欠佳导致美容失败。二是医生未征得受术者同意而在手术中忽略了受术者的要求而导致的纠纷。三是医生为了增加经济效益或极力鼓动就医者做美容手术而导致的纠纷。

2、患者原因导致美容纠纷。此类纠纷可分为患者期望值过高和舆论影响了患者的美感两类。

3、因非法行医导致美容纠纷。此类纠纷可分为因缺乏解剖学知识和基本技能导致手术失败以及因缺乏药理知识导致相关美容失败两类。

二,医疗纠纷诉讼怎么请求回避

1、自行回避

自行回避指回避适用人员,遇到法定应当回避情形时,主动提出不参与该案诉讼等活动。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2、当事人要求回避

当事人要求回避,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帆布包女式双肩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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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31日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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