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车司机死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5:21:34 170 人看过

2012年9月16日,蓝*环之夫、韦*木之父、韦*英及韦*鸾之子韦*宝来到**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承包的河池南丹工业园区重金属废水处理资源化项目工地从事用铲车把碎石、水泥等装进搅拌机工作,铲车由韦*宝自行提供,施工报酬按50元/小时计算,铲车耗油费、磨损费由韦*宝自行负责。2012年9月18日,韦*宝在工地上开铲车时感觉胸闷、呼吸困难、头痛等,便停止工作。之后韦*宝被发现倒在工地宿舍门口。经赶到现场的医务人员临床诊断,韦*宝为猝死。经南丹县公安局对韦*宝的尸体进行解剖检验后,鉴定结论为:韦*宝是由于自身潜在的心脏冠状动脉及脑底动脉粥样硬化造成其猝死。2012年11月16日,蓝*环等死者家属向南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韦*宝与**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认定韦*宝与**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死者家属不服该裁决,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本案还查明,2012年7月,**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与河池南丹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承包建设河池南丹工业园区重金属废水处理资源化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范围包括:车间、综合楼、回水池、沉淀池等。合同签订后**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将该项目的捣混凝土、安装模板及修护坡的辅助工作包给蒙*肖,碎石和水泥由**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提供,其他设备、模板等由蒙*肖提供,完工后双方按130元/立方米进行结算。韦*宝是蒙*肖叫来负责把碎石、水泥等装进搅拌机的。

【焦点】

韦*宝与**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要旨】

法院审理认为,**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承包建设河池南丹工业园区重金属废水处理资源化项目后,将捣混凝土、安装模板及修护坡的辅助工作包由蒙*肖做并没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在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中,蒙*肖通过提供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成果,**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根据交付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双方没有身份上的约束,不存在从属或支配关系,系承揽关系。蒙*肖承揽上述工作后,又以铲车作业每小时50元的报酬,由韦*宝自带铲车、自己负责铲车的耗油费和磨损费把装碎石、水泥等进搅拌机的工作包给韦*宝。韦*宝与蒙*肖达成的协议中,韦*宝亦是以自己的劳动工具、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把碎石、水泥等装进搅拌机的工作,蒙*肖按铲车作业每小时50元的报酬计付费用,韦*宝提供的是劳动成果而并非劳务本身,双方之间亦形成承揽关系。故韦*宝做工不受**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的劳动管理,**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并不适用于韦*宝,韦*宝与**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评析】

本案主要弄清楚的问题是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的区别。承揽合同是一方按照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成果后给付报酬的合同。交付成果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以劳动力和相应报酬作为对价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双方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而且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还具有用工管理权,彼此之间有从属的人身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有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而用人单位除有义务支付劳动报酬外,还应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及保险、福利等待遇,这些都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民事关系的显著特征。

在本案中,韦*宝与**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之间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不存在控制、支配、从属关系。韦*宝到**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承包的重金属废水处理资源化项目工地从事用铲车把碎石、水泥等装进搅拌机工作,铲车由韦*宝自行提供,施工报酬按50元/小时计算,铲车耗油费、磨损费由其自行负责。韦*宝通过提供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工作成果,**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根据交付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双方没有身份上的约束,不存在从属或支配关系,系承揽关系。同时,韦*宝做工不受**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的劳动管理,**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并不适用于韦*宝,韦*宝与**壮族自治区冶金建设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以上文中均为化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9日 1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职工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如何证明
    通过收集下列证据,职工能证明与企业存在着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填写的企业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职工的证言等。一、劳动仲裁中劳动关系证据需要几个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以上证据都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二、口头约定工资标准如何举证俗话说空口无凭,所以口头约定的薪酬是比较难证明的,劳动者可以提供工资条、工资卡流水等证据证明薪酬。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
    2023-04-05
    367人看过
  • 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存在什么关系
    一、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存在什么关系法人单位与产业活动单位存在的关系:1、单产业法人本身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2、多产业法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建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认定为产业活动单位。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二、民法典特别法人是非营利法人吗特别法人不是非营利法人,二者是并列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中华
    2023-04-20
    109人看过
  • 机动车挂靠与挂靠公司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挂靠营运各方关系分析机动车挂靠营运是我国普遍存在的经营方式,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一般指个人或者合伙出资购买机动车,经具有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同意将车辆登记在该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的行为。其中,出资人称为挂靠人,运输企业称为被挂靠人。在通常情况下,挂靠人作为营运车辆拥有者并不直接从事运输经营活动,而是另外雇请驾驶员,或者将车辆通过租赁、承包等方式,并通过运输企业为实际驾驶员办理从业资格证进行运输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以运输企业的名义从事运输经营活动,实际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上载明的单位是该企业,但实质上他是挂靠人的雇员或者只是与挂靠人存在租赁、承包等关系。“挂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根本没有对应的法律地位,非但如此,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从事运输经营必须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取得运输经营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九
    2023-04-29
    361人看过
  • 在校学生兼职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从2014年1月初起,在校大学生小魏便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园附近的一家单位兼职,但与单位之间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1月底,单位突然通知小魏领取工资走人,以后不要来了,甚至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小魏认为,自己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刚好超过了一年,单位不仅无权将自己赶走,且必须视为已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支付11个月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可劳动仲裁结果却驳回了小魏的请求。点评:仲裁结果并无不当。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已分别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即
    2023-06-08
    328人看过
  • 未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
    未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2006年2月至2008年1月,李某在甲公司上班,2008年2月,李某回家过春节,之后就未到甲公司上班,李某未告知公司不去上班了,公司也一直未通知李某上班。直到2008年7月,李某以公司不通知其上班,要求与甲公司解除劳动未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和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2006年2月至2008年1月,李某在甲公司上班,2008年2月,李某回家过春节,之后就未到甲公司上班,李某未告知公司不去上班了,公司也一直未通知李某上班。直到2008年7月,李某以公司不通知其上班,要求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未上班期间的生活费共计23753元为由,到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接到仲裁申请书后,非常不理解,甲公司认为,李某半年前已离开甲公司,是自己不到公司上班的,属于自动离职,双方已经自动解除了劳动关系,故不同意支付李某请求的
    2023-06-10
    176人看过
  • 劳动者应如何确认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可以确定具有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得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资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证、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可以当做凭证。劳动者如何举证劳动关系依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
    2023-07-11
    169人看过
  • 车辆挂靠司机死亡劳动关系的确认
    《劳动合同法》特别强调“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譬处理车辆挂靠司机死亡劳动关系的确认要考虑到这个基本法律背景。1、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关系有明确的法律含义,用人单位除了管理劳动者外还有辞退他的权利,而运输公司与司机之间不存在这种劳动关系。挂靠司机劳动所创造的价值最主要的也不是交给运输公司,很大一部分还是由利益人取得,运输公司只是每年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给司机发工资的另有其人,故司机与运输公司之间不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特征。2、司机与运输公司之间,相安无事时一般不会认为其存在劳动关系,出了事故反而认定存在劳动关系,从法律上讲是说不通的。从价值取向、社会影响、社会效果看,如果认定司机与运输公司之间形成了劳动关系,通过认定工伤予以保护,而实际上运输公司并没有为挂靠司机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用,只
    2023-03-02
    224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吗
    需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一、非要确定劳动关系才能认定工伤吗工伤认定必须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二、员工工伤鉴定的工伤处理流程有哪些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
    2023-02-23
    182人看过
  • 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一、什么是公积金?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缴纳的公积金能提取出来吗?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
    2023-03-15
    98人看过
  • 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一、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网约车司机与平台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网约车仅仅是给司机提供了一个乘客用车需求,司机可自行掌握是否从事该项工作,并且司机的收入是来自于乘客所支付的车费,而非网约车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动关系成立需要符合以下要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要件。二、兼职属于劳动关系吗?首先要看与雇主或雇主组织是否属于劳动关系,通常3个标准:1.从属性,即雇员服从雇主或雇主组织管理,雇员已经成为雇主组织的成员;2.人身性,雇员是亲自履行雇主安排的任务和工作,不得转移第三人履行;3.有偿性,提供劳动获得相应报酬或对价。只有工作内容符合以上标准,与公司是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是同样受到劳动法保护的。至于兼职,不是全日制工,那就是“非
    2023-06-19
    290人看过
  • 员工入职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关系吗
    员工入职合同通常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入职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缺少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一、被单位安排外出培训的劳动者已入职上岗了吗劳动者入职后的培训,从广义上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设置服务期的专业技能培训;另一种是为了更好地入职上岗而进行的普通入职培训或上岗技能培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外出培训,并以培训后的考核结果作为劳动者能否转正的条件的,实际上,这一培训考核期类似于试用期。试用期的生效条件是在书面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若试用期的约定系双方口头约定,或仅在招聘公告中提示有试用期的,则视为双方未约定试用期。劳动者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参加外出培训的,等同于提供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关的劳动,此时双方间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自此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
    2023-06-19
    157人看过
  • 挂靠单位与车主雇用司机的关系
    挂靠单位与车主签订的协议中一般都未约定车主所雇司机须遵守挂靠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服从其监督管理,亦未约定挂靠单位有权参与或者干涉车主车辆的营运。但挂靠单位允许车主以其名义运营并从中收取一定数额的金钱,挂靠单位与车主之间的关系类似于企业与内部承包人的关系,可以视为挂靠单位授权车主雇用司机并对其进行管理,这就意味着该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关系。车主所雇的司机间接受挂靠单位的劳动管理,间接从事挂靠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其提供的劳动可视为挂靠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可以解释为挂靠单位与车主所雇的司机是雇用和被雇用的关系,车主是以挂靠单位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他们只是没有一种法律形式的劳动关系,可以将其解释为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虽然有些挂靠单位与车主之间的协议中写明,挂靠期间发生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车主自负,挂靠单位概不承担。但这些条款是不合法的,不可对抗
    2023-03-26
    141人看过
  • 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有哪些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下:(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六)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录音(合法);(七)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自认;二、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法的法律责任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
    2023-06-04
    282人看过
  • 没得合同,如何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在
    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就意味着建立了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在表现形式。一、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从何时算起?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也是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劳动合同到期需要自动续签吗?劳动合同到期不可以自动续签,到期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续签或者重签。《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用人单位什么时候与劳动
    2023-03-08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在校生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但是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1
      身份是在校学生,一般认为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学生并不满足上述条件。同时根据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您和单位形成的关系也并非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
    •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5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
    • 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怎样可以证明其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04
      劳动合同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可参考以下凭证: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4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一般义务外,还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等。劳务关系中却不存在这些附随义务。二者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报酬、社会保障待遇上,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等待遇,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承担义务的确定性规范。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了意外伤害
    • 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05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或者称间接劳动关系。因为他既有劳务关系民事属性,也有劳动关系的人身属性。一般而言,《劳务派遣协议》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常管理、期限、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争议的解决等事项都作了约定。该合同其实是劳务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