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聘任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有权将其解聘:
1.被法院定罪或因违反法律受到严重行政处罚的;
2.故意隐瞒应当回避的事实;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合议、调查满三次的;
4.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审理案件的;
5.在案件审理中,有违仲裁员的公正立场,多次受到本会警告的;
6.审理案件严重迟延的;
7.向当事人透露本人看法或仲裁庭合议情况的;
8.违反仲裁员勤勉审慎义务,不认真阅卷,不熟悉案情,严重不负责任的;
9.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10.私自会见当事人,接受当事人请客、馈赠或提供的其他利益的;
11.仲裁员代人打听案件情况、请客送礼、提供好处和利益的;
12.故意曲解事实和法律并执意支持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和主张并/或坚决反对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和主张的;
13.私下联络同案仲裁员,不顾事实和法律,人为制造多数意见,为当事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
14.其他违反仲裁员守则,不宜继续担任仲裁员的情形。
一、仲裁程序的步骤主要有哪些?
(1)申请和受理。
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提起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为获得仲裁、解决纠纷的一种请求,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只有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
受理,是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程序。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是仲裁机构开始行使管辖权的标志。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组成有两种组织形式:
①独任仲裁庭,即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
②合议仲裁庭,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庭的组织形式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开庭和裁决。
开庭是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开庭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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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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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1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1、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4、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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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也应当回避的情形是如何样的呢?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5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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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仲裁员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3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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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时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受理仲裁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0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需要出具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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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当予以支付赔偿金的情形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8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