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应当予以解聘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0:22:18 179 人看过

仲裁员聘任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有权将其解聘:

1.被法院定罪或因违反法律受到严重行政处罚的;

2.故意隐瞒应当回避的事实;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合议、调查满三次的;

4.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审理案件的;

5.在案件审理中,有违仲裁员的公正立场,多次受到本会警告的;

6.审理案件严重迟延的;

7.向当事人透露本人看法或仲裁庭合议情况的;

8.违反仲裁员勤勉审慎义务,不认真阅卷,不熟悉案情,严重不负责任的;

9.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

10.私自会见当事人,接受当事人请客、馈赠或提供的其他利益的;

11.仲裁员代人打听案件情况、请客送礼、提供好处和利益的;

12.故意曲解事实和法律并执意支持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和主张并/或坚决反对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和主张的;

13.私下联络同案仲裁员,不顾事实和法律,人为制造多数意见,为当事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

14.其他违反仲裁员守则,不宜继续担任仲裁员的情形。

一、仲裁程序的步骤主要有哪些?

(1)申请和受理。

申请,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的行为。提起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为获得仲裁、解决纠纷的一种请求,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只有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

受理,是指仲裁机构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立案进行仲裁的程序。受理是仲裁程序的开始,是仲裁机构开始行使管辖权的标志。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组成有两种组织形式:

①独任仲裁庭,即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

②合议仲裁庭,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庭的组织形式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开庭和裁决。

开庭是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开庭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裁员相关文章
  • 公务员有哪些情形的应予以辞退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一、公务员公司法人可以吗不能。1、《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2、后果就是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二、曾经被诈骗报案,在公务员政审有影
    2023-03-12
    253人看过
  • 涉外仲裁委员会外籍仲裁员的聘任
    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从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外籍人士中聘任仲裁员。也就是说,仲裁员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但必须符合本法及仲裁规则有关仲裁员资格的规定。在仲裁员名册中列入外籍人士担任仲裁员是涉外仲裁委员会与国内其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设置上的不同之处,为了适应涉外仲裁的实际需要,仲裁法设专条特别注明涉外仲裁员从外籍人士中聘任。目前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外藉仲裁员约占四分之一。涉外仲裁的纠纷大部分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或港澳台的法人或自然人,而且都是具有涉外因素的。聘任外籍人士和港澳地区人士为仲裁员,可以使外方当事人或港澳台的当事人在更大的范围内指定仲裁员参与审理仲裁案件,这是涉外仲裁的实际需要。它将有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有助于外方对中国仲裁和港澳台的当事人对大陆仲裁的信任,有利于提高我国涉外仲裁在国际上的信誉,有利于促进我国涉外仲裁现代化和国际化的
    2023-06-06
    199人看过
  • 仲裁员聘任规定
    仲裁员聘任规定仲裁员聘任规定第一条目的条款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仲裁员聘任工作,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仲裁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章程》和《仲裁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仲裁员的条件中国籍仲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品行高尚,坚持独立公正办案原则;2、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或者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或者曾任审判员满8年,或者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3、拥护仲裁委员会章程,愿意遵守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守则以及仲裁委员会其他有关规定;4、掌握一门外语并可以作为工作语言,少数知名人士可适当放宽;5、能够保证仲裁办案时间;6、仲裁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外籍仲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品行
    2023-06-06
    167人看过
  • 劳动仲裁情形下的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如果认为需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就应当向所在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只有在接到当事人的申请后,才能考虑是否受理。申请调解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得对此进行非法干涉、限制和剥夺。根据工作规则第14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管采取何种方式,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即申请人必须与本争议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相对人,即申请人必须说明与谁发生了争议,在哪些问题上发生了争议;有具体的调解请求和事实、理由。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
    2023-03-01
    236人看过
  • 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什么仲裁?
    首先,如果投诉人为员工,请提交以下材料:(1)劳动争议仲裁上诉登记表(2)上诉函(详细说明上诉理由和要求,(3)投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如有委托代理人,需签署并提交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代理人为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的,应当提供执业律师证书复印件;如果客户的代理人是公民,则与客户签订的免费代理协议,以及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关系的法律信息应提供(5)被告工商登记信息(6)投诉人与被告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据(支持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品牌、工作卡、工资单(表)、入境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证明、解雇通知或证明、退市、解雇、终止(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提交证明材料时,投诉人应分别附上一份原件和一份副本,并在审查后返还原件(7)第二类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如果投诉人是集体争议,请提交以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第(1)至(7)项外,投诉人还应推荐3
    2023-05-07
    172人看过
  • 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哪些情况仲裁员应当回避
    一、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或者死亡的职工,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没有代理人的,由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二、哪些情况仲裁员应当回避1、根据现行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2023-04-17
    281人看过
  • 党员犯罪,哪些情形应当给予开除党籍
    党员故意犯罪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根据相关规定,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律师补充:违纪党员所担任的职务中属于最高一级党组织管理的职务有两个以上的,区别下列情形履行处分审批程序:(一)有一个职务系党的中央或者地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应当按照该职务对应的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二)除前项所列情形外,有一个职务系党的中央或者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纪委)委员的,应当按照该职务对应的处分批准权限履行处分审批程序;(三)除前两项所列情形外,应当按照违纪党员所担任的最高一级党组织管理的多个职务分别对应的处分批准权限就高履行处分审批程序。【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
    2023-05-06
    441人看过
  •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
    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是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有哪些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区别包括:1.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2.提出请求的期限不同;3.管辖法院不同;4.法定理由不同;5.法律程序不同。在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不可要
    2023-06-06
    466人看过
  • 民诉应当调解的情形
    一、民诉应当调解的情形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二)劳务合同纠纷;(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四)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五)合伙协议纠纷;(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调解达成协议并经审判人员审核后,双方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者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摘录或者复制该调解协议的,应予准许。调解协议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制作民事调解书。调解协议生效后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持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当庭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领取民事调解书的具体日期,也可以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次日起十日内将民事调解书发送给当事人。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
    2023-04-05
    319人看过
  • 劳动仲裁要提供什么证据以后仲裁员回避的情形
    一、劳动仲裁要提供什么证据劳动仲裁需要提供的证据有:1.工资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劳动仲裁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劳动仲裁员回避的情形有:1.与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是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有可能会影响公证的其他关系;4.私下会见了或者收了当事人的好处。如果仲裁员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一方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该仲裁员解聘。三、劳动仲裁可否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
    2023-06-26
    423人看过
  • 两种情形旷工单位可以解聘员工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大学应届毕业生,要求试用期12个月。对于3年以下的聘用合同的试用期约定,由于本条例没有规定,故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确定(即1-6个月试用期的范围)。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相当于《劳动合同法》所指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此外,对于一些事业单位招考公开化程度不够规范的问题,《条例》也有硬约束,其违法行为会受到严肃处理,这对想进入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来说,无疑是一利好消息。一、在事业编能随时辞职吗?不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洪桂彬律师认为,条例取消了原草案中“流动性较强岗位可以订立3年以下的合同”,有利于事业单
    2023-04-03
    95人看过
  •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仲裁裁决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仲裁裁决
    2023-03-03
    39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前提和根据,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机构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只有订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才能受理,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二、仲裁协议无效的。包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具备的资格。签订仲裁协议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仲裁协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订立仲裁协议,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的仲裁协议无效。(二)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该范围,仲裁机构
    2023-06-06
    418人看过
  • 如何确定可以被聘为仲裁员的人?
    仲裁员是仲裁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承担审理仲裁案件的任务,其品质和水平决定其仲裁的质量。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仲裁工作满8年的;(2)从事律师工作满8年的;(3)曾任审判员满8年的;(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聘任。
    2023-04-30
    83人看过
换一批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裁员
    词条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词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对阶段性用工需求量较大的企业与生产不饱和、富余员工较多的企业开展共享用工。... 更多>

    #裁员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下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1
      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 1、属于本规则第二条规定的争议范围; 2、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4、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 仲裁员也应当回避的情形是如何样的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5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仲裁员有哪些情形的,应当回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3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二)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 劳动争议仲裁时哪些情形可以不予受理仲裁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需要出具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加付赔偿金的证明。
    • 单位应当予以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8
      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