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电子证据如何提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8:34:57 497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电子证据如何提取

电子数据资料可以通过数据交换,因特网上下载等途径获得。并存储在计算机中,通过计算机显示器显示出来,也可以通过打印机打印出来。这就是以有形载体固定或显示的常见形式,电子数据受其本身特殊性制约,其合法性及真实性审查具有特殊的难度。

在实践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用非法软件制造、生成的电子证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实践中,有大量的电子证据使用非法软件采集或者制造。

第二,窃录获得电子证据不得作为证据。窃录行为是与法律规定相违背的,在我国以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所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民事案件中的事实证据。

第三,未经过审核程序所获得的电子证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核证程序是指相关机关对所取得的电子证据进行一定的审核,如果审核结果与法律规定相符,那么就会给予相应的证书。如果该软件产品的等级证书通过了通告规定,则该软件产品会获得资格认证,通过审核程序。通过这些软件生成的电子证据则完全具备合法性,则能够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进行质证及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二、行政诉讼的效力范围

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在怎样的空间范围和时间范围内,对哪些人和事具有适用的效力,具体包括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和对事的效力。

(1)空间效力

空间效力又称地域效力,行政诉讼法的空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的地域范围。中国行政诉讼法适用中国国家主权所及的一切空间领域,包括中国的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领土延伸的所有空间,此外在公海中的中国籍船只以及飞行器一般也认为是中国领域。凡是在中国领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以及在中国领域内进行的行政诉讼活动,均应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但也有例外:一是中国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不适用中国(内地)行政诉讼法;二是有关行政诉讼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只能在本行政区域内适用。

(2)时间效力

行政诉讼法时间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的生效、失效的起止时间以及对该法生效前发生的行政案件是否具有溯及力,即溯及既往的效力。如中国《行政诉讼法》第75条明确规定:本法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里的施行日期即为该法生效日期。同时,中国行政诉讼法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对人的效力

行政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哪些人,对哪些人有拘束力,对哪些人没有拘束力。中国行政诉讼法原则上采用属地原则确定对人的效力,凡是在中国领域内进行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均适用中国行政诉讼法。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和第70条规定,这些当事人包括:中国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中国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中国进行行政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但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事的效力

行政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是指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凡是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在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都适用行政诉讼法来审理解决。

三、行政诉讼的特征

(1)行政诉讼所要审理的是行政案件。

这是行政诉讼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与其他诉讼的区别。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

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害。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件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的裁判以撤销、维持判决为主要形式等。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恒定的,不允许行政主体作为原告起诉行政管理相对方。这个特点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恒定性,允许被告反诉;而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件中允许被告人作为被害人反诉自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5: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电子证据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如何请法院调取证据?
    不能自行收集但能提供确切线索的,原告和第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就一定的范围和条件内调取证据。其中包括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证据材料。且人民法院不可以为被告调取证据。一、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立案标准《出生医学证明》的真伪鉴定工作由申请鉴定的户口登记机关所在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统一受理和反馈;当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要对证件载体作真伪鉴定,并协调签发地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证件记载信息进行核查。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证据,应当保密。凡是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或者毁灭证据的,无论属于何方,必须受法律追究。二、怎么知道有没有司法调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
    2023-04-01
    37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法院如何调取证据
    一、行政诉讼中法院如何调取证据行政诉讼中法院如下调取证据:1.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相关事实认定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二是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2.人民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1)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的范围和条件。(2)调取证据申请及其处理。二、行政诉讼证据有哪些类型行政诉讼证据的类型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以及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且所有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023-05-22
    10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当事人如何调取证据
    法院调取证据可分为依职权主动调取和依申请调取证据两种情形。1、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根据《行政证据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限于两种情形:一是相关事实认定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二是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2、人民法院依申请调取证据。(1)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的范围和条件。(2)调取证据申请及其处理。一、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么规定的法律对于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的规定: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2、法官主动调取证据是法律法规允许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的,法院可以主动调取证据或应一方申请调取证据并不属于偏袒一方。3、立案八个月未开庭确实是不正常的,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4、被告就同一案件起诉原告,是正常的,可能属于反诉,也可能是另行起诉。二、当事人无法调查收集证
    2023-03-26
    10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提供假的证据如何处理
    行政诉讼过程中,伪造证据,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行政诉讼中怎么处理虚假诉讼首先说明一下,以虚假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不构成虚假诉讼罪。理由很简单,法律明确规定虚假诉讼罪,针对的是民事诉讼。其次,法院一经发现故意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的,可以裁定或者裁定驳回诉讼及请求。再次,对于诉讼人主观恶意较大,严重干扰司法公正和审判秩序的,法院可以做出一万元以下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决定。第四,以虚假事实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其诉讼请求不同,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其他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五,从虚假事实的来源方面看,如果其他人帮助捏造、篡改、隐匿事实的,也将被训诫、责令具结悔过,甚至罚款或者拘留。第六,诉讼提起人没有主观恶意,提供的虚假事实如果是因认识而引起的,一般不会处罚,但诉讼请求将被驳回。二、如何
    2023-02-09
    127人看过
  • 对于行政诉讼法院如何调取证据
    当事人举证和人民法院调取证据,是我国诉讼证据的两个来源。但在行政诉讼中,这两项证据来源的地位并不完全相同。从根本上看,当事人举证是行政诉讼证据的主要来源,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仅属次要来源。这是因为人民法院是争议的裁判者,保持公平和中立立场和对事实的客观态度,对案件的公正解决十分重要。同时,在诉讼中,法院的责任主要是审查判断证据,确定证据的效力,提供证据主要是当事人的责任,法院过多涉足证据的收集和调取,将会使行政诉讼法确立的举证责任制度的作用大大降低甚至失去意义。因此,在行政诉讼中,法院调取证据应限定于少数特定情形。法院调取证据可分为依职权主动调取和依申请调取证据两种情形。不论属于哪种情形,人民法院皆不得为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1.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对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证据情形,行政诉讼法虽有规定,但并没有规定具体范围,《行政证据规
    2023-02-22
    113人看过
  • 行政诉讼如何举证解读行政诉讼证据规定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因异议而引发的诉讼。那么,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何举证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帮助收集证据?哪些证据是不能采纳的非法证据?25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此作出了具体的司法解释。规定共有80条,分为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期限、提供证据的要求、调取和保全证据、证据的对质辨认和核实、证据的审核认定、附则等六部分,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针对行政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之后的第二部关于诉讼证据问题的重要司法解释。据介绍,现行行政诉讼法有关证据的规定比较原则,难以解决实践中复杂的证据问题;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在许多方面不能适用民事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对我国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了明确的要
    2023-02-13
    451人看过
换一批
#电子商务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电子证据指的是一方当事人以数字形式向法庭出示的任何形式的证据信息。 信息时代变革的节奏是前所未有的,信息的存在与取得方式的飞跃使证据学研究乃至证据立法面临诸多考验。在 证据信息化的大趋势下,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依托的电子数据在证明案件事实的过... 更多>

    #电子证据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电子证据如何提取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29
      电子数据的证明力(证据三性)合法性,又称有效性或者法律性。即证据必须是以法手机和查证属实的事实。只有在整个证据的保全过程完全符合规定才能被当成证据来运用。(电子提单规则)非法电子证据的排除规则。一、通过窃录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二、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情节严重的一般不予采纳;三、通过非核证程序得来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进网许可证制度);四、通过非法软件获取的电子证据,不
    • 行政诉讼电子证据如何提取?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01
      电子数据的证明力(证据三性)合法性,又称有效性或者法律性。即证据必须是以法手机和查证属实的事实。只有在整个证据的保全过程完全符合规定才能被当成证据来运用。(电子提单规则)非法电子证据的排除规则。一、通过窃录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二、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情节严重的一般不予采纳;三、通过非核证程序得来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进网许可证制度);四、通过非法软件获取的电子证据,不
    • 行政诉讼电子证据应该如何提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9
      电子数据的证明力(证据三性)合法性,又称有效性或者法律性。即证据必须是以法手机和查证属实的事实。只有在整个证据的保全过程完全符合规定才能被当成证据来运用。(电子提单规则)非法电子证据的排除规则。一、通过窃录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二、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情节严重的一般不予采纳;三、通过非核证程序得来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进网许可证制度);四、通过非法软件获取的电子证据,不
    • 请问行政诉讼中如何提取电子证据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9
      电子数据的证明力(证据三性)合法性,又称有效性或者法律性。即证据必须是以法手机和查证属实的事实。只有在整个证据的保全过程完全符合规定才能被当成证据来运用。(电子提单规则)非法电子证据的排除规则。一、通过窃录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二、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情节严重的一般不予采纳;三、通过非核证程序得来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进网许可证制度);四、通过非法软件获取的电子证据,不
    • 行政起诉电子证据如何提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9
      电子数据的证明力(证据三性)合法性,又称有效性或者法律性。即证据必须是以法手机和查证属实的事实。只有在整个证据的保全过程完全符合规定才能被当成证据来运用。(电子提单规则)非法电子证据的排除规则。一、通过窃录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二、通过非法搜查、扣押等方式获得的电子证据,情节严重的一般不予采纳;三、通过非核证程序得来的电子证据,不予采纳(进网许可证制度);四、通过非法软件获取的电子证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