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予保全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7 05:20:16 471 人看过

一是取决于案子本身的必要性(即采取保全措施是否必要),

二是法院支持不支持,

三是有不有是非争议的资产。

四是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一、签了长期合同可以做财产保全吗?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民法典规定合同房是否可申请诉讼保全

如果合同房与案件有关,符合保全条件的,可以作为保全担保财产。法律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民事诉讼法保全期限有哪些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二)起诉人无原告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为诉讼行为的;(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人不符合法定要求;(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十一)起诉不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
    2023-05-01
    249人看过
  • 哪些情形离婚损害法院不予支持
    离婚损害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1、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该请求;2、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单独提出损害赔偿请求;4、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5、不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一、离婚后如果对方出轨找证据有用吗一般来说,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并且如果仅仅是出轨,没有达到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一般不会支持过错赔偿。另外,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后可以返悔吗离婚协议一经生效,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反悔,但法律也规定了可以对离婚协议反悔的情形:1、离婚时,一方
    2023-06-20
    180人看过
  • 法院不予受理征地补偿纠纷的情形
    征地补偿纠纷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有:1.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就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做出的调解意见不服;2.失地村民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获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3.村民对村民会议就集体财产收益决议、分配方案起诉要求确认无效或撤销的;4.没有对集体财产收益分配的决议、方案而直接起诉要求分配集体财产收益的;5.村民认为被征地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起诉要求知情权的。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情形有哪些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一方要求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双方必须就离婚意向达成一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不能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2、双方虽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3、一方或者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双方未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
    2023-07-19
    465人看过
  • 法院什么情形下不予受理刑事自诉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形有: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只有下列案件才属于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刑事自诉的范围包括哪些自诉案件要求属于本院管辖;由被害人告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什么是自诉自诉案件有哪些自诉即自诉人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
    2023-03-19
    127人看过
  • 哪些情形公司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一、哪些情形公司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法院不予支持1、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以其未依照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作出决议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提供担保;(2)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3)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八条二、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2023-06-16
    308人看过
  •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以及情形?
    一、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二、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1.不符合起诉条件,没有明确的被告,不是适格的原告等等法院不予受理;2.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该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2023-06-06
    347人看过
  • 法院不予适用强制医疗的情形有哪些
    1、实施暴力行为;2、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3、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1、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2、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1、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2、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284条: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刑事诉讼法》第285条: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
    2023-04-16
    71人看过
  • 在民间借贷中,法院不予支持哪些情形?
    民间借贷中法院不支持的情形有:1、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主张利息的法院一般不支持;2、如果约定的利息过高,则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4倍,超出部分不支持,即最高4倍;3、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真实意义的情况下形成的贷款关系无效;4、借款关系无效是债务人行为造成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5、贷款合同约定分期还款。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六)违背公序良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
    2023-07-16
    87人看过
  • 借条法院不予支持的七种情形有哪些?
    有借条法院也不支持的七种情形:1、贷款用途违法。法律保护了合法的贷款关系,但债权人知道对方将贷款用于一般违法行为的,法律不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知道对方用于犯罪的,债权人也可能构成共同犯罪或者其他犯罪;2、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满后,债权人丧失胜诉抗辩权。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3、借款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至终无效,不受法律保护;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5、借条形式的分手费不属于法院管辖范围;6、只有借条没有实际借款。民间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7、超过法定利率的合同,超过部分无效。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1、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2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
    2023-07-03
    278人看过
  • 票据法解释中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后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拒绝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有票据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外,持票人只能在首先向付款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票据抗辩权的限制票据的抗辩是为了防止不法行为,保障票据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票据抗辩权的不当行使,也会损害票据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破坏票据流通的正常秩序。票据抗辩权与民法上的抗辩权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民法上一般抗辩权随债权转移而一同转移,每增加一次流转,就产生新的抗辩。而这种制度设计不利于债权的实现,同时也有悖于票据的流通性,因此,《票据法》规定了人的抗辩的切断原理,即除了法定的特殊情形以外,票据抗辩不随票据流通而移转,只限于直接当事人之间
    2023-04-29
    342人看过
  • 检察院不予批捕情形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情形是怎样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批捕决定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因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的不批捕和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规定的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不批捕;第二类是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措施的等。我们认为,随着审查逮捕诉讼化转型探索的日益推进,需要更加重视审查逮捕环节被害人作用的发挥,应当为被害人参与其中提供保障,而且,不捕决定书也应送达被害人,尤其是上述第一类不批捕决定应当通知被害人。二、批捕后办案单位证据不足怎么办批捕即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决定逮捕的强制措施。批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必经程序,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逮捕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羁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
    2023-04-20
    454人看过
  • 下列情形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9、一方
    2023-08-17
    346人看过
  • 欠钱不还起诉后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1、原告不适格。原告适格是指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2、没有明确的被告。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5、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存在瑕疵的。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对原告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审查。实践中常有不具备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原告进入审理环节,如以已经死亡的公民的名义起诉、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义进行起诉等,这类情形经审理发现的,应裁定驳回起诉。6、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一、立案要满足什么条件立案条件分民事立案条件、行政立案条件和刑事立案条件:(一)民事立案条件: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行政诉讼立案条件:1、原告是具体行
    2023-03-07
    317人看过
  •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是怎样的
    法院不予受理刑事自诉的情形是:已过追诉时效的自诉案件。被告人已经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不属于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但因证据不足撤诉的情况除外。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又反悔提起诉讼的。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一、刑事自诉的举证责任刑事自诉的举证责任就是公诉方和辩护方在审判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责任。在自诉刑事案件当中,原告人即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不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也是司法活动中谁主张谁举证基本原则的体现。若是自诉人不能用充分证据证明其指控的犯罪事实,在开庭审判之前,法官应该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是用裁定驳回其起诉;经开庭审理之后,法官则应当判决被告人无罪。总之,自诉人举证不能或者不充分,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二、刑事自诉上诉状上诉状的格式是怎样的刑事上诉状需要提交正本一份;副本:按被告人数每人一份+法院一份+检察院一份。刑事上
    2023-06-23
    433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哪些人犯法院不予逮捕的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9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九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
    • 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法律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1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上) 一、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性规定 1.原告主体不适格,即原告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哪些情形公司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3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以其未依照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规定作出决议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金融机构开立保函或者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二)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提供担保; (三)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对担保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 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不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公司以违反
    • 不予执行情形的法院判决哪个几日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7
      1、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 (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裁定不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不予执行的裁定送达行
    • 什么情形下法院不予受理离婚诉讼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0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