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探视权执行申请书怎么写
一、探视申请书的具体内容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朱某某,女,汉族,1958年10月xx日出生,住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平水庙xx号。
被申请人一:陈某,男,汉族,1964年2月xx日出生,住泉州市鲤城区中山中路xx号。
被申请人二:李某,女,汉族,成年,住泉州市丰泽区少林路xx花园xx号。
二、探视申请书的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强制执行两被申请人履行贵院(2007)丰民初字第2xx3号民事判决书,强制两被申请人履行
(1)偿还申请人朱某某45000元;
(2)按月利息2.5%、本金5万计付自2006年1月27日起至2006年5月27日止的利息;
(3)按月利息2.5%、本金45000元计付自2006年5月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
三、探视申请书的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两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经贵院审理,并于2007年12月1日作出(2007)丰民初字第276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两被申请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偿还申请人朱某某45000元;并按月利息2.5%、本金5万计付自2006年1月27日起至2006年5月27日止的利息;按月利息2.5%、本金45000元计付自2006年5月28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由于被申请人李某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驳回了被申请人李某的上诉,维持原审判决。现该判决书已于2008年4月18日发生法律效力,但两被申请人至今尚未履行相应义务。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准许。
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四、探视权的分类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
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都有哪些规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书写,方便相关的办案机关对这类事件的相关办理和判决。相应的探视期间还应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类探视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进行积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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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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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有哪些明文的探视权规定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17《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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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变更探视权,探视权的时间有哪些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8一、怎么变更探视权 如果想要变更探视权,双方可以选择进行协商。如若协商不成,可以就探视方式、时间等问题单独起诉。如果孩子十岁以上,并表示愿意随你,而你又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起诉到法院变更抚养权。 二、探视权的时间有哪些规定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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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怎么办理?如何申请中止探视权?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4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