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保证能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4:22:01 239 人看过

保证人可以自动放弃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指在主合同未经审判或仲裁,或者虽经审判或仲裁,但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未经依法强制执行,保证人有权拒绝债权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若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可行,保证人就有可能先于债务人承担债权。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哪些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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