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如下:
(1)平等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其他组织;不论其所有制性质和经济实力;不论其有无上下级关系,他们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实施不公平竞争和不平等交换;不得利用公共权利搞非法垄断,签订“霸王合同”;不得利用自己的经济实力强迫他人接受不平等条款。
(2)自愿原则:是指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自愿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与谁签合同,签订什么样的合同;自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协商补充变更合同的内容;自愿协商解除合同;自愿协商确定违约责任,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的合同行为。
(3)公平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无论是签订合同还是变更合同,都要公平合理地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除少数无偿合同外,当事人一方不能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是指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用欺诈手段骗订合同;不得擅自撕毁合同,要忠实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搞合同欺诈。
(5)守法原则:是指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失效
买卖合同签订若未附条件或期限,则一直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
技术合同的签署原则
141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的签署方法
461人看过
-
签署术合同需要遵守的原则
71人看过
-
中介签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2024
73人看过
-
符合法律规定的宅基地买卖合同签署方法
63人看过
-
签订租赁合同的基本原则,注意有哪些
135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签署合同与遵守规定的基本原则湖北在线咨询 2024-12-09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等原则。合同双方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因此在合同订立时,双方需在权利与义务相当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的经济利益目标。 《民法典》第四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
-
签署经济合同的基本步骤河南在线咨询 2025-01-12签署经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因此,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以实现一个特定目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在法律上,意思表示可以分解为一方的要约和对方的承诺。通常,签署经济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关键步骤。
-
问一下签订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24签订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平等原则。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是合同订立的基础,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 二、等价有偿原则。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 三、自愿与协商一致原则。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将是无效的合同。若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就会发生严重的争议,甚至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四、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
广州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签署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6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
-
签署买卖合同的法律建议江苏在线咨询 2025-01-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如果第一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但有一方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人民法院应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来认定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如果当事人签订了一些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而如果第三人主张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