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管制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8:12:15 412 人看过

适用管制的条件:罪行性质轻、危害小;人身危险性较小。适用管制要注意:管制期限;管制执行。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管制法定量刑期时间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虽然比拘役长,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剥夺人身自由。从性质上讲,管制仍轻于拘役。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
    以下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一、离婚后具体有什么降低抚养费的情况呢离婚后降低抚养费的情况是一方出现特殊情形时,双方可以协商降低。主要情形有: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等。二、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
    2023-06-22
    442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4-04-25
    31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适用监视居住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况是: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监视居住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监视居住的条件具体如下: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
    2023-03-07
    163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适用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的适用范围为: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一、竞业限制协议期多久?竞业限制协议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二、试用期签订竞业限制是否有效试用期签订竞业限制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有效。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
    2023-06-25
    23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适用定金罚则
    一、哪些情况下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适用的条件有:1.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为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2.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3.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定金罚则的计算方法定金罚则的计算方法有如下: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2.给
    2023-07-19
    34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年休假
    一、哪些情况下不适用年休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二、年假如果不休如何补偿员工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
    2023-08-15
    254人看过
  • 适用《劳动合同法》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哪些情况适用劳动合同法第87条1、用人单位无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适合劳动合同法第87条;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2023-08-07
    485人看过
  • 几种情况下适用专属管辖
    第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规则适用的理解冲突自民事诉讼法确定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规则以来,目前为止对于不动产纠纷的理解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无论是实务界还是理论界,对此解说纷纭。不动产纠纷管辖在我国法院管辖体系中的地位我国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各级法院之间和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按照目前的审级制度安排,我国法院系统分为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基层人民法院四级,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管辖制度的作用之一,就是确定某个纠纷的具体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将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以及指定管辖四大类,其中,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
    2023-07-04
    35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适用法律调解程序
    一、哪些情况下不适用法律调解程序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的还债程序的案件;2.严重违法以及犯罪行为导致需要给予严厉制裁的民事、经济案件;3.确认之诉案件,如确认合同无效案件;4.涉及行政性因素的案件;5.以票据、其他流通证券为诉讼标的的案件;6.性质上不适宜用调解的案件,如以当事人无处分权为标的的案件,当事人未出庭,委托代理人无调解授权的案件,须公开审理的案件等等;7.采用缺席程序审理的案件;8.法院认为不适用调解的方式的结案的其他案件。二、法院调解在什么时候进行受案后一般在七日内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能达成合意的则立即予以立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在答辩期满前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15天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当事人同意调解之日起7天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经各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继
    2023-05-11
    336人看过
  •  法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执行通知,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具有查询被执行人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的权力。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根据执行通知,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具有查询被执行人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的权力。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其次,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 执 行 措 施 】 法 院 查 询 、 扣 押 、 冻 结 、 变 价 财 产 范 围 及 限 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有时需要查询、扣押、冻结或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保障案件执行的顺利进行,同时约束被执行人不能滥用
    2023-09-03
    33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职务侵占较为适用经侦管辖
    职务侵占属于经侦部门管辖的案件。刑事案件一般都由公安机关来管辖,而经侦部门,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是公安机关的直属部门,主要负责对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一、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吗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立案侦查算是立案,立案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自侦部门对已发生的犯罪为查明事实和真相对犯罪立案并依靠刑侦技术获得证据查明真相的过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二、公安局立案程序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2、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3、接受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
    2023-06-20
    206人看过
  • 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缓刑,哪些情况不能适用缓刑
    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缓刑1、范围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2、对象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3、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
    2023-06-02
    295人看过
  • 强制传唤适用于哪些情况?
    强制传唤适用于什么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1、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2、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3、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
    2023-06-04
    8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警察是否可以适用约束性警械
    以下情况下,警察可以适用约束性警械: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为制止严重违法犯罪活动的需要的,警察可以用约束性警械。一、我国公民取得国家赔偿的情况有哪些有以下情形:1.国家机关行政职员执行职权时非法拘禁、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2.违法拘留或关禁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暴力行为或者指使他人以暴力方式造成公民受伤或死亡的。4.国家行政机关或及其职员在执行行政任务时,违法使用枪支、刀具、警械等及暴力恐怖行为的。5.国家行政机关相关工作人员主动或者指使他人以暴力方式造成公民人身伤害或死亡的。二、拘传与传唤有什么区别拘传与传唤的区别如下:1、强制性不同。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2、性质不同。拘传是强制措施的一种,而传唤不是一种强制措施;3、适用的对象不同。拘传适用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唤适用于所有的当事人;4、实施主体不同。传唤由
    2023-06-20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哪些情况下适用立即执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死缓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一)民愤不是极大的;(二)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三)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四)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五)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六)犯罪
    •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特定管辖,不适用指定管辖的情况有?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6
      没有特殊原因,不适用指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据此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适用指定管辖。(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所谓特殊原因,包括事实上和法律上的原因。事实上的原因,如有管辖权的人民
    • 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拘役的情况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2
      有什么情况。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
    • 什么情况下可以缓刑,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31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 哪些情况下适用债权转让限制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债权转让有以下限制的条件: 1、债权转让不得有禁止转让的约定; 2、债权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转让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5.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