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开放房产市场的若干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00:50 489 人看过

第一条组建重庆房产交易中心,作为本市统一的、开放的房产市场,为促进房屋流通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条房产交易的内容包括房屋所有权的现货或期货买卖、房屋的有偿转让、房屋的租赁、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无偿或有偿互换等。

第三条房产交易的范围包括不同所有制之间的交易、城乡之间的交易、市内与市外的交易。

第四条房产交易中心的任务:

(一)为房产交易提供洽谈协商、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的各种服务设施及人员。

(二)审查供作交易的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审查参与交易各方的合法资格及经济能力,负责成交房屋的合同监证。

(三)接受有关房产政策、业务和法律咨询,接受信托代理各类房产交易,举办交易会。

(四)直接进入或组织房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通过房屋吞吐以平抑价格或储备房源。

第五条放开房屋价格,允许议价成交。

房产交易中心应根据上级规定的作价原则和作价方法,结合市场供需变化,适时地测定并公布房屋的各类交易价格及上浮额度。

对实际成交价超过上浮额度的价格,以分档次、按比例、缓递增的方法,由房产交易中心代征超标规费(买卖、租赁超标规费征收率见附表)。

收入的超标规费纳入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管理。

第六条凡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给证书的房产交易员,在房产交易中心的监督上,可以从事房产交易的中介服务活动并按规定收取劳务费。

未经批准的经纪人,由房产交易中心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缔交处理;不合规定的收费,由房产交易中心代为没收并上缴。

第七条为便利房产交易,房地产产权监理部门应派人进驻房产交易中心,现场接受并办理移转、变更等权益的登记事宜。

第八条房产交易中心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房产交易中心可以适当收取交易服务费和管理费,其收费标准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另行规定之。

第九条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0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交易相关文章
  •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在规划管理中贯彻执行确保城市安全的若干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涉及到城市安全,影响到千家万户市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防患于未然,避免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生,特制定本规定,重申已有的涉及城市安全的各项规定于下:一、关于危险品项目、工业项目、仓储项目选址的要求危险品必须实行“专卸专运”,确定运输线路,必须报市消防部门认可;旧城区内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工厂、油站、气站等易燃、易爆单位,必须限期搬迁或转产;危险品车站、码头、仓库区新选址按《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在西永、伏牛溪、朝阳河、纳溪四处;现有建成区不再布置新的工业项目;主城内的拓展区可布置一些对环境无污染的工业项目;其它门类工业及乡镇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合理布置在外围组团及郊县城镇。二、严格消防建审凡未取得消防建审书面意见的各类项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认可其方案设计。三、加强水源保护以江河为取水源的取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为水源取水点保护区。在水源取水点保护区内,禁止破坏植被,禁止
    2023-06-10
    312人看过
  •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部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发布以来,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环境正在得到改善,一些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充分发挥的基础性、制度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要求,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改革的操作原则和基本做法得到了市场认同,改革的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逐渐趋于稳定,总体上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下一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正确认识股权分置改革1、全面落实《若干意见》,完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要从解决基础性、制度性问题入手,重视完善和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改善资本市场投资回报水平,逐步提高直接融资能
    2023-06-14
    413人看过
  • 关于本市重大市政工程建设拆迁房屋若干问题的规定
    【阅读全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改变上海市>基础设施差、欠帐多的局面,是广大市民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但是,随着市区内市>工程项目迅速增加,房屋拆迁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工程建设的进程。为此,根据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和《上海市拆迁房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对内环路、>浦大桥、杨高路、地下铁道、合流污水等重大市>工程的拆迁房屋作如下规定:一、市城市规划建>管理局接到市计划委员会批准或转发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抄件或设计任务书(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后,应即通知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区、县人民政府须做好下列工作:(一)通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二)通知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分户等手续;(三)通知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四)通知所在地的工商行政
    2023-06-10
    299人看过
  • 上海市关于联营合同的若干规定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等72件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1月9日实施日期:2001年1月9日)废止上海市关于联营合同的若干规定(1988年5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联营合同的指导和管理,保护联营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本市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订立的联营合同;(二)本市企业、事业单位与外省市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订立的联营合同。第三条联营合同是企业之间或企业、事业单位之间为了进行联合生产、经营,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包括:法人型联营合同、合伙型联营合同、协作型联营合同。联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条订立联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应当符合国家计划和国家、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要求。第五条订立联营合同必须贯彻平等、自愿、互利的原
    2023-06-14
    451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为了启动房地产市场,盘活资金,促进经济发展,1995年10月,市政府颁布了《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若干规定》(深府〔1995〕239号),在宝安、龙岗两区实施购房入户政策。该政策实施一年来,效果比较明显,对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需要完善的政策问题。为更好地贯彻深府〔1995〕239号文件及其附件,使房地产业更加健康发展,特作如下补充规定:一、购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在40(含40)平方米以上至50平方米以下的,给以蓝印户口指标1个,50(含50)平方米以上至70平方米以下的,给以蓝印户口指标2个。二、购房者可为其亲属申办蓝印户口。其亲属入户具备以下条件:(1)年龄应在18
    2023-04-22
    388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激活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房地产市场若干意见
    袁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关于进一步激活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OO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关于进一步激活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更好地激活我市中心城规划区房地产市场,保护房地产权利人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有序发展房地产业,拉动住房消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增长,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停止各种形式的单位集资建房、合作建房以及城镇居民私人建房,严格控制农村居民建房。二、全面停止行政、事业、企业或改制企业单位与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他单位、个人的联合建房或合作建房。三、凡在原行政划拨的土地上实行定点、定向建住房的单位,一律按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并以招标的方式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四、由于在实际工作中供房对象难以确定,今后暂停经济适用住房和安居房的建设。对确有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
    2023-04-22
    228人看过
  • 海口市盘活房地产市场若干办法
    经2000年1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000年一月二十四日为了启动消费市场,盘活存量房地产,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一、经济适用房(含集资建房、安居房,下同)安居房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经济适用房建设,按建设立项、规划报建等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列入经济适用房计划的,实行政府最高限价销售,享受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有关优惠政策。经济适用房价格构成包括以下八项因素:(一)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二)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三)建安工程费;(四)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五)(一)至(四)项之和为基数的1一2%的管理费;(六)贷款利息;(七)税金;(八)3%以下的利润。二、住宅小区竣工,实行综合验收制度。市房管部门要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2023-06-10
    216人看过
  • 福州市关于扩大住房有效需求激活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住房有效需求,培育住房市场,激活房地产市场,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根据中共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我市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确定的工作任务,提出如下意见:一、推动已购公房上市交易,活跃二级市场1.尽快出台《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办法》,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在其购房时给予一次性兑现,提高职工购房支付能力。2.全面落实住房二级市场开放政策,房改房产权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直接发给个人。原产权单位对已购公房上市申请应在7天内作出明确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同时,加强对已购公房上市有关政策的宣传。3.由市房管局牵头建立已购公房上市置换中心,专门受现已购公房上市有关事宜。对急于变现旧房购买新房的,由置换中心先予变现,解决居民卖旧买新过渡居住问题。4.市地税系统应在各办税服务厅专门设立退还纳税保证金受理窗口,对一年内换购房的,凡符合条件的要及时予以返还5%税收
    2023-06-10
    199人看过
  • 南昌市关于外商投资开发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若干规定[失效]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颁发施行。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三日第一条为鼓励和吸引外商在我市投资从事房地产开发,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加快我市城市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南昌市城区规划范围内(65平方公里)投资开发房地产的外商投资开发企业,均适用本规定。开发地点在南昌市城市规划范围以外的,由各县、区政府和昌北开放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本级权限范围内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商,是指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境外的企业、经济组织和个人。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开发企业,是指中外合资开发企业、中外合作开发企业和外商独资开发企业。第四条外商投资开发企业在我市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符合《
    2023-06-10
    79人看过
  • 上海市关于加强房地产固定交易市场建设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各区(县)房管局,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崇明县建设委员会,各房地产固定交易市场:为加强本市房地产固定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机制,对本市房地产固定交易市场建设管理,作如下规定:一、设立房地产固定交易市场,须向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报交易市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房屋土地使用证明,管理人员资格、注册资金证明,以及场内管理规章制度。属共同举办房地产固定交易市场的,还要同时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书,由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查批准。二、设立房地产固定交易市场,必须具有固定的场所,明确宗旨和组织章程,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房地产固定交易市场的主办单位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构,承担对市场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责任,并建立公平交易的有效制度,对进场单位的管理和自营经营的目标应严格区分。三、房地产固定交易市场的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交易、置换、代购代销,委托代办与房地产有关的
    2023-04-22
    113人看过
  • 北京市高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依法及时处理财产保全事项,切实发挥财产保全制度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指财产保全,包括诉前保全、诉讼保全、仲裁保全和执行前的保全。第二条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保全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名称、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金额、保全标的物及财产线索。申请人提供的保全标的物及财产线索应当明确、具体。第三条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和仲裁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其保全申请。第四条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商业银
    2023-06-24
    61人看过
  • 关于加快大庆市“绿色生态工程”建设步伐的若干规定
    为加快“绿色生态工程”建设步伐,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1、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大庆市“绿色生态工程”建设规划》(庆发[1997]12号)的要求,对宜林荒地要统一规划,无偿使用,谁造谁有,林权归己;《林权证》在造林成林后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定,由同级政府颁发。无偿划拨的宜林地要本着先农村、后城市,先农民、后工人,先待岗、后在岗职工,先群众、后干部,先基层、后机关,先本单位、后外单位的原则进行。2、无偿划拨的宜林地,造林者可使用20年至70年,使用者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造林任务;期限内完不成的造林任务或改作他用的,原审批机关要收回《林权证》,林业主管部门可按每年每亩10元收取荒芜费。无偿划拨的宜林地,使用者可利用5%的土地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建设管理用房。3、个人投资营造的林木可以委托附近村民组织或个人养护、管理,林木养护标准和报酬由双方商
    2023-06-10
    163人看过
  • 关于实施《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阅读全文】一、根据《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规定。二、《办法》所称的附属物,是指附属于房屋的防护墙、水井、屋外厕所、停车亭、杂物房、畜栏等建>物和构>物。拆除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适当经济补偿。三、《办法》第三条第二款所称代管人,包括依法代管房屋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和接受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管房屋的法人或公民。四、《办法》所称市>建设工程,是指道路交通、河道桥涵、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邮电消防、公共园林绿地、环卫设施等直接为社会业务的建设工程。五、拆迁人向拆迁主管部门申请拆迁时,应当提交下列有关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红线图;(三)用地文件和用地界限图;(四)被拆除房屋平面地段图和产权审查证明;(五)拆迁计划、安置方案;(六)拆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六、房屋拆迁公告,由拆迁主管部
    2023-04-23
    303人看过
  • 重庆市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的相关规定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9号)于2011年11月21日市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发布部门:天津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文号:(1985年7月20日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3月11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开
    2023-07-15
    24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交易是指房产所有权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他人的过程,通常包括买卖、赠与、交换等多种方式。 在房产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需要签订合同,确定交易价格、交易方式、交易时间等事项,并办理相关手续。房产交易涉及到产权登记、税费缴纳、资金监管、过户手续... 更多>

    #房产交易
    相关咨询
    •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3
      55人专案组查清文强腐败案检察官调查询问200余人次,询问笔录达7000余页重庆打黑除恶,一个个黑老大倒下的同时,一个个保护伞也逐渐浮出水面。到目前为止,已经查出黑恶势力“保护伞”56人,其中23人于今年1-4月立案查办。在扫黑的同时,肃清队伍,成为重庆打黑最大亮点。6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雷万亚,首次向外界全面解读重庆扫黑斗争以来反腐行动开展情况。面对公诉人抛出的证据,文强基本没有怎么反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1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如下 一是缩短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冷淡期”,由3个月缩短至1个月。上市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草案后主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上市公司应当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3个月内再次启动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的,应当在再次启动的重组预案和报告书中,重点披露前次重组终止的原因,短期内再次启动重组程序的原因。 二是明确交易标的相关报批事项披露标
    • 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9条(强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2
      《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对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并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建设现场实施监管。对拒不停止建设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由负有查处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书面通知供水、供电、供气、物业服务等企业依法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二)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封施工现场或者强行制止直至消除
    • 上市公司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若干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25
      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在股东大会召开5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回购股份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二)结合回购股份的目的、股价表现、公司估值分析等因素,说明回购的必要性;(三)结合回购股份所需资金及其来源等因素,分析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影响,说明回购方案的可行性;(四)其他应说明
    • 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原文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2
      施工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履行合同,将承包的全部工程交由其他人完成;(二)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人承包;(三)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四)中未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五)将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六)专业承包单位将专业分包工程再分包;(七)劳务分包单位将劳务作业再分包;(八)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