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由于警察的留置盘问期限只有短短的24-48小时,这肯定不适合监察委员会的办案模式。监察委员会采取的留置措施,将可能类似于原来“双规”“双指”的期限。“双规”“双指”期限并没有明确的单独规定,而是和办案期限高度重合,原则上不得超过办案期限。纪委机关的调查期限一般是三个月,监察机关的调查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必要的时候可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事项
留置措施是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影响人身权利的调查措施。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监察对象以及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法采取留置措施。目前,在措施使用的法法衔接上,主要是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对被留置对象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的衔接问题,对此刑事诉讼法有专门规定,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经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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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留置的措施,留置措施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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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该决定留置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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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措施的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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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留置措施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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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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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留置措施含义是什么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25采取留置措施的意思是: 1,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的是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九条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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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措施实施的条件西藏在线咨询 2024-11-12留置是一种重要的监察手段,用于调查严重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监察法规定了留置的适用条件,包括: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具有涉及案情重大、复杂、可能逃跑、自杀、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情形之一;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若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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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留置措施?香港在线咨询 2024-03-04留置措施的含义如下:1、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采用的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2、留置措施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留置具有强制违法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的功能,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的双重性质,作为一种介于行政警察活动和刑事司法活动之间的行为活动,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有效措施。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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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人员是什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12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的是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以及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 可以被采取留置措施的有以下人员: 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2.可能逃跑、自杀的; 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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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措施是否较严重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05留置措施严重,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