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借款人要提供哪一些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0:03:29 181 人看过

需要提供的情况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与借款人资格有关的基本情况。比如,作为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借款人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借款人是自然人的,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二是借款人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借款人可以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的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使贷款人全面充分地了解借款人实际帐面资金的运作情况,以便贷款人能判断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能力。

一、农村房屋抵押可以进行吗

那要看你有没有红本了,如果有红本房产证的话,是可以的。如果没有的话,只能找民间机构看他是否愿意以你的房子抵押贷款给你了,如果借贷机构肯贷给你的话,还要找律师公证才行,手续费还得你自己承担。农村自建房能不能贷款分两种形式:

(一)农村自建房中也是可以采用贷款形式的,对于这个有一定的要求,首先农村建房贷款是用于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用于建造房屋而发放的贷款。并且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年龄在18-65周岁之间,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同时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2、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3、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5、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二)农村的自建房是不可以抵押贷款的。

房屋抵押贷款,是由购房者向贷款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表,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才能申请贷款。

二、银监会贷款三查制度的体现

(一)流动资金贷款的贷前调查:贷款人应采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的形式履行尽职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借款人的组织架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及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团队的资信等情况;借款人的经营范围、核心主业、生产经营、贷款期内经营规划和重大投资计划等情况;借款人所在行业状况;借款人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等真实财务状况;借款人营运资金总需求和现有融资性负债情况;借款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等情况;贷款具体用途及与贷款用途相关的交易对手资金占用等情况;还款来源情况,包括生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综合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等;对有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还需调查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或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能力等情况。(二)固定资产贷款的贷前调查:贷款人应履行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及项目发起人等相关关系人的情况;贷款项目的情况;贷款担保情况;需要调查的其他内容。尽职调查人员应当确保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三)个人贷款的贷前调查:重点调查以下内容: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收入情况;借款用途;借款人还款来源、还款能力及还款方式;保证人担保意愿、担保能力或抵(质)押物价值及变现能力。(四)项目融资的贷前调查: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1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出借人如何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
    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把自己的不动产证借给
    2023-07-05
    53人看过
  • 借款人有哪些违约情况
    一、借款人有哪些违约情况(一)不按约定接受借款占多数借款人没有按约定接受借款,应赔偿贷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于贷款人的损失实际上是利息损失,所以《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按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二)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不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种违约行为,会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贷款合同中,某些贷款是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国家的产业政策发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将使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流于形式,最终影响经济安全和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同时也可能造成部分产业投资过热,影响金融运作。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借款人不按约定使用借款,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贷款人还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解除合同,体现了不同于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强制性。(三)没有按约定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多为有偿合同,借款
    2023-05-03
    455人看过
  • 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第十一条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
    2023-05-01
    186人看过
  • 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吗
    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可以提供实物财产担保也可以提供人保。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一、借款人死亡担保人要不要担责借款人死亡担保人应当担责,具体规定如下:1、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担保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2、一般担保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法律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二、担保人需承担什么责任在民法典规定中,担保人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指有两个以上担保人为债务担保的,要依据担保类型
    2023-03-07
    277人看过
  •  签署借款合同时是否需要提供借条?
    借款合同和借条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但表述方式略有不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和债权人之间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细节。而借条是借款人和债权人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具体内容与借款合同相同,但通常包括借款人的姓名、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细节。若借款时没有签订书面借条,可能会面临诉讼风险。因此,不论借款人和债权人关系如何,签订借款合同都是必要的。不需要,借款合同和借条具有相同的性质,只是表述方式略有不同。只要借款合同中约定内容全面即可。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有借款合同。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借款时如何避免法律风险?在借款时,为了避免法律风险,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明确借款用途:在借款前要明确借款的用途,确保用于合法、合规的
    2023-10-25
    113人看过
  • 借款人提供假房产证借款怎么处理
    借款人提供假的房产证骗取借款,拒不偿还的,可认定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他人财产,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犯罪。犯诈骗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假房产证借款会怎么处罚用假房产证借款可能触犯诈骗罪中的合同诈骗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行为人用假房产证向他人借款实质上是采用了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与对方订立借款合同的行为,并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2023-07-25
    499人看过
  • 一般情况借条写还款时间吗
    1、借条要写明还款的具体的日期,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可随时要求归还;2、条形成时间的不明确,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但可能导致诉讼时效难以计算,债权人可能不得不面对借条是否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问题3、借条的还款日期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应当归还本息的时间,一般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即可;一、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条诉讼时效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推算: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
    2023-03-03
    31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借款人需要自己承担贷款风险?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担保贷款以下几种情况不能给别人担保贷款: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因为两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也是无法偿还贷款的,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2、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担保人是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说也是存在着巨大的还款风险的。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有责任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4、退休人员不能给别人担保贷款,一般来说,已经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经济还是在年龄上都是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的。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贷款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体在什么情况下不能离婚在如下情况下不能离婚:(1)协议离婚的,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
    2023-07-16
    331人看过
  • 向银行借款应提供哪些资料
    为了保证借款能够按期收回,贷款人需要在订立合同时全面了解借款人的基本情况,以判断借款人是否具有偿还借款的能力。在订立合同时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以下情况:1、有关借款人资格的基本情况。如作为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借款人是否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借款人是自然人的,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2、借款人真实的财务状况。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所有的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3、原有不合理占用贷款的纠正情况。4、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如何解决银行借款合同纠纷1、注意解决借款合同纠纷的期限借款合同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在一定时期内履行,当借款合同出现纠纷时,也应该及时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解决借款合同的纠纷有一定期限限制。其期限适用《民法典》关于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
    2023-06-26
    267人看过
  • 借款人不还利息的情况有哪些?
    借钱能不还利息的情况有:1.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2.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4.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5.借款人提前还款的;6.借款合同无效的。什么情况下借钱不还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的行为,被害人因此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在借钱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还钱的打算的,骗了钱用于其他方面用途的,那就是诈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3-07-06
    91人看过
  • 未提供借款借款合同不生效吗
    未提供借款借款合同不生效。民间不是民间借贷的,没有收到借款,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如果是个人之间进行的借条,要收到借款后,借款合同才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借款以及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收取借款的后果】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
    2023-02-22
    231人看过
  • 借钱还要约定用途吗,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有哪些
    一、借钱还要约定用途吗个人借款需要约定用途:(一)我国民法典相关条款中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二、借款人有哪些违约情况1、不按约定接受借款占多数借款人没有按约定接受借款,应赔偿贷款人因此而造成的损
    2023-02-28
    406人看过
  •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一些情况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一、什么情形下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有无效具有以下情形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当被认定为无效: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二、银行贷款是否可以用于民间借贷如果
    2023-03-11
    429人看过
  • 办理二手住房贷款借款人应提供哪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一、分期贷款需要结婚证吗未婚人员不需要出具结婚证。已婚人员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二、买商铺贷款流程是什么1、您需要在银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帐户;2、请您按要求填写借款申请表,根据
    2023-03-08
    424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借款人应当提供哪些情况借,法律怎么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2-14
      借款人应当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与该借款有关的业务情况以及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等。借款人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且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检查和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 借款期限未到有哪些情况要求提前还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0
      一般情况下,除非另有约定,在借款到期之前,贷款人(出借人)是不得要求提前归还借款的,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存在预期违约行为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这种预期违约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2、当事人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对方均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相
    • 提供借款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9-25
      第十条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 哪些情况下借条写了和实际借款时间不一致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28
      借条的转账日期与打借条日期不一致是正常的,应当以实际汇款时间为准。 如果借款属实的,具有法律效力。最好补充证据证明借条指向的借款与转账的款项是同一笔的证据。 借条落款日期与转账有先后顺序的,借条在先,转账在后的,转账的方式就是履行借条中的出借人给付借款的义务。转账在前,借条在后,出具借条的方式是对借款事实事后进行的补充。无论是哪种情况,出借人最好能在起诉前补充证据证明两者指向的是同一个借款,比如通
    • 借款人起诉提供担保人要多长时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4
      自代替债务人还款之日起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