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违约解除合同,承租人损失如何计算出租人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如果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租赁合同主张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主张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违约的情况有哪些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违约责任的范围与类型:探讨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问题
291人看过
-
违约责任范围:探讨租房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168人看过
-
确定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范围:探讨法律规定的赔偿责任问题
500人看过
-
轻伤赔偿问题:探讨斗殴的法律责任
344人看过
-
有关违约责任赔偿问题
356人看过
-
探讨出租车营运损失责任和赔偿问题
323人看过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
单方解除违约责任解除合同的问题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4如果单方解除合同是由于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而解除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行为单方解除合同的,解除权人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
违约责任与过失责任赔偿范围有区别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09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时时刻刻都在以不同的形式签订着民事合同,在合同中,因为一些特定的情形合同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可否并存?江苏同凯律师事务所赵晓哲律师解析。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
-
责任归属与法律责任的相关问题陕西在线咨询 2024-11-29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件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就不存在医疗过错。根据民法典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因过错(过失)导致的误诊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审判中,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医疗机构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 2. 需要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 3. 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
-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有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3我们每个人在生活中时时刻刻都在以不同的形式签订着民事合同,在合同中,因为一些特定的情形合同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可否并存?江苏同凯律师事务所赵晓哲律师解析。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
-
违约责任与法定解除有关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211、行使法定解除权之后,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 2、但《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3、所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也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