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形有几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6:34:26 230 人看过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形如下四种: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2、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3、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形

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情形:开发商未取得土地使用证;开发商未完成竣工备案;开发商不具备资质;一房多卖;房屋被限制交易;房屋抵押债务尚未清偿完毕;房屋未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或出现出现面积误差;房屋税金尚未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尚未交付;提交办理房产证的文件不合格。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5: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证相关文章
  • 法院无罪判决几种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一、关于法院无罪判决几种情形判决宣告无罪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无罪判决是怎么规定的1、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2、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刑
    2024-01-15
    220人看过
  • 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与无效的情形有几种
    (一)代理合同的法律责任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
    2023-06-14
    233人看过
  • 试用期无效的几种法定情形
    一、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于试用期具有“从契约”的属性,它从属于《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就没有试用期期限。因此,用人单位仅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该类合同属于无效的合同。二、试用期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由于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约定的期限有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超长试用期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限,应属于无效。三、复重约定试用期的,约定无效。《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规定:
    2023-02-25
    244人看过
  • 这三种情况下新房无法办理产权证
    哪些情况新房可能无法办证?大致有两种情况会导致购房者无法拿到房本,一是开发商原因导致的,二是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的。1、开发商五证不全一个楼盘合法销售,开发商需要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若证件不全,则销售不合法,即使后期将房交到购房者手中,也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房屋验收不合格楼房竣工后,住建委相关部门会对楼盘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开发商需要整改,整改后依旧不合格的,无法将房交给购房者,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有抵押很多分期建设的楼盘,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把土地拿去抵押以获得资金。土地抵押未解除的,开发商无法为购房者办房屋所有权证,一般在住建网,某些楼栋的抵押情况是能够查询的。提醒:开发商拖着不办房产证的情况,该怎么办?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
    2023-06-10
    444人看过
  • 公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一、公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几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应当自行回避:1、是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是指办理公证事项的结果与公证人员自身的利益有一定影响。3、与本公证事项的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正确办证的。二、中国公证机关办理下列公证行为:①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等法律行为。②证明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文书:一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书均可公证证明,书面形式的法律行为也是法律文书。③证明法律事实:凡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均可公证证明。法律事实分行为和事件两类: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公证证明法律事实主要是证明法律事件,指的是事实的发生与人们意志无关但可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事件,如死亡。④证明非争议性事实:某些事实并不一定发生法律后果,但为避免日后可能发生争议,亦得公证证明。如证明某人的住所地或居所地,证明亲属关系。
    2023-06-03
    266人看过
  • 无证驾驶的有何种情形?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销的,均视为无证驾驶。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2024-01-16
    313人看过
  • 六种情形办理房产登记需先公证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司公通字(1991)117号]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经过公证:(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完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
    2023-06-05
    401人看过
  • 12315有几种情形酌情受理
    1)遇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所列情况,投诉人当时不能提供明确的被投诉方的,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能够确定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应予受理。2)对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侵权问题投诉,可告知投诉者保留现场和证据,及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的消费者坚持要求消费者协会(委员会)调解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3)按投诉的内容和有关规定,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建议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对已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久拖不决或只对经营者处罚,未给消费者追偿损失,消费者又向消费者协会(委员会)投诉的,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可以向该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4)当地通过施行的地方法规赋予消费者协会(委员会)其他职能的,按地方法规执行。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
    2023-06-07
    118人看过
  • 无效的购房合同包含几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
    2023-04-21
    465人看过
  • 户口办理迁移的几种情形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
    2023-02-23
    224人看过
  • 护理费的几种情形
    一、护理费的几种情形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一)受害人在治疗伤情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的护理费;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地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护理费。对于这三种情况护理费用的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都明确地规定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受害人雇佣的其他人进行护理的护理费。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无论从事护理工作的人是谁,护理费都应当给予赔偿。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看护费用的支出,但受害人亲属或配偶的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行为不能施惠给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护理费。二、护理费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解释》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一)根据收入状况1、护理人员有收
    2023-04-20
    231人看过
  • 非法证据排除有哪几种情形
    一、非法证据排除有哪几种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非法证据排除适用包括情形: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4、执法机关以非法的证据材料为线索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二、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是什么《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对如何排除非法证据规定了具体的操作规程,这也是本规定的主要内容,对于避免因为采纳非法证据而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说来,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步骤: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
    2023-06-03
    393人看过
  • 房产作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多少种
    一、房产作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多少种房产作担保无效有以下情形:1、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2、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认定抵押无效。3、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抵押无效。4、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二、担保人的担保时效是多长时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
    2024-02-01
    400人看过
  • 借条哪几种无效的情形
    法律综合知识
    针对借据效力缺失的状况,其范围包括但不仅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借款条款违反了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所设立的强制性规定;然而这类情况并不导致民事法律行动整体失效的,则属例外。2.借款协议内容背离了基本的社会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即公序良俗原则)。3.借款合同行为人在与特定需求对象的互动过程中,故意双方合谋,以侵犯其他权益方合法利益的方式实施此类民事法律行为。具体而言,就借款协议而言,若出现以上方面之一的情况,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该份借款协议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8-09
    133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证
    词条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证书上填写产权人、房... 更多>

    #房产证
    相关咨询
    • 无权代理有哪几种情形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14
      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
    • 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合同有效的五种情形包括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4
      有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合同当事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意思表示虚假; 3、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合同违法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5、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
    • 转移房产的几种常见情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9
      转移房产的问题 1、隐匿房产这种情况多发生于那些经济收入比较好的家庭,夫妻双方一方收入较高,又有心计,离婚之前就已经在外购置了房产,另一方毫不知情;在离婚分割时该房产也就不再分割财产之列。这种情况的取证比较困难,需要受害一方的关注和调查。 2、擅自转让的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前后,一方偷偷的将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给卖掉了,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是对于一方擅自转让房产遵循—保护不动产善意
    • 民法无过错责任的几种情形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5-02
      民法无过错责任的情形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 房产证有几种共有办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6
      1、房地产共享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地产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根据我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依据权利和份额划分,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2、在房地产共享关系中,共享是指房地产共享者根据各自的房地产份额对共享的房地产共享权和承担义务的共享是指房地产共享者对共享房地产的共享权和承担义务。与分享不同,在共享关系中,每个共享者对共享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平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