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企业提前解散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25:26 433 人看过

一、合资企业提前解散程序

向原审批机关提交合作公司清算函。原审批机关作出清算回复。(清算开始日)。董事会商议成立清算委员会。清算开始起规定期限内,召开清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清算方案》。

聘请清算会计师,进行财产整理、制作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清算开始规定期限内,通知相关政府机关及交易银行。清算开始日规定期限内,向已知的债权人寄送申报债权的通知。清算开始日起规定期限以及规定期限内,在国家级报纸和地方级报纸各刊登一次公告。清算财产、未完结业务、履行中的合同等的处理、整理。计算应付税金。清算完结审计报告。完成清算报告并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向原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清算报告提交规定期限内,注销税务、海关登记证。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将剩余资产汇外境外以及关闭银行帐户。税务、海关登记证注销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手续。刊登合作公司终止公告。

二、合资企业解散的情形

(一)、合营期限届满;

(二)、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三)、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五)、合营企业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六)、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三、外资企业如何解散清算

外资企业解散清算有以下程序:外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关于同意外商投资企业解散的决议;外资企业向主管商务部门申请解散和终止外商投资企业;自主管商务部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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