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况有什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10 06:00:24 438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况有什么样的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其他。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二、员工出差受伤怎么认定工伤

员工出差受伤认定为工伤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间。

二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伤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认定有什么样的常见误区

工伤认定的常见误区如下:

误区一:违法受伤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误区二:如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者受伤属于工伤,则劳动者因无法举证将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误区三:用人单位只要参加工伤保险就不再承担任何工伤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n(一)故意犯罪的;\n(二)醉酒或者吸毒的;\n(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7: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泉州市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是不认定为工伤的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5
    2023-06-20
    494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效在什么情况下会终止?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一、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算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二、工地工伤认定流程现场工伤认定程
    2023-06-22
    394人看过
  • 海口市工伤认定情况如何,未认定工伤的情况有哪些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工伤:12。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并因事故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他们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的伤害。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受伤,旅客轮渡、火车事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人员。因工作环境中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核实住院急救的。被用人单位安排在依法宣告为疫区的场所工作,并感染疫病的。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和工作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前款第三、第四种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
    2023-05-02
    287人看过
  • 工伤认定是什么情况?
    工伤认定分为以下情况:法定工伤;视同工伤;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一、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样的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相应待遇。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况有哪些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职工发
    2023-02-20
    194人看过
  • 什么样的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并获得工伤赔偿
    1、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受伤、致残、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一)从事日常生产的,本单位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但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的;(二)从事科学实验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与本单位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三)在生产作业环境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四)在生产作业时间和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因工作压力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五)因公负伤的;(六)从事抢救、救灾、抢险等维护国家利益活动的,社会和公众(7)退伍军人转业后的旧伤复发(8)因公外出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或其他事故,致伤或失踪,或因病猝死,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九)在规定的时间和必要的通勤路线发生不负责任或者不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
    2023-05-02
    158人看过
  • 什么样的情况下案件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诉讼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2024-05-04
    469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工伤认定中止条件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形包括。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一、工伤鉴定的时间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二、工伤索赔申请多久立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
    2023-03-18
    217人看过
  • 脑出血工伤认定情况是怎样的
    1、因工作原因导致脑出血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的脑出血,则属于工伤;2、视脑出血伤重情况而定(1)如果第一次突出性脑出血当场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2)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没有死亡,则不属于工伤。但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5条规定,可享受病假工资待遇。《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
    2023-03-21
    211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的交通事故出差情况
    银行贷款利息:一年以内(含):4.35、一至五年(含):4.75、五年以上:4.90如今,越来越多的80后贷款买房买车,一时之间,银行提供的贷款业务成了时代的“新宠”。但是想要在银行成功贷款还是有点难度的,在一些特定时段想要获得贷款更不容易。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成功贷款的几个小技巧,希望可以帮助更多的人成功贷款。1.借款理由:贷款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贷款理由应该坦诚并且清晰,详细的写出贷款的用途以及个人还贷方面的优势。例如: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2.借款金额:贷款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金额不宜太高,因为金额越大,失败的可能性也就越高,然而这并不是贷款人所希望的,他们肯定不希望自己的贷款资金在半个月内还看不到放款的动静。倘若贷款人所申请的贷款较大的话,建议你适当降低贷款数额,这样通过银行审核的希望也就大大增加了。以上就是关于银行贷款利息多少的回答。出差在回来的途中加班算不算经常加班出差周末在回来
    2023-07-03
    419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有哪些具体的情况?
    一、工伤认定有哪些具体的情况?1、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视同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2023-04-19
    417人看过
  • 哪些情况属于工伤认定中的七种情形
    认定工伤的七种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患职业病的;(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认定中的主要情形有哪些在我国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这些: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2023-07-29
    215人看过
  • 工伤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发生人身伤害(轻伤、重伤、死亡、急性中毒)、职业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员伤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工伤:1从事与本单位重大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二)从事科学实验的,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与本单位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在生产作业的时间和区域内,因不安全因素造成的意外伤害、因工作压力突发疾病导致的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因公负伤从事抢险、救灾、抢险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退伍士兵转业后,旧伤复发
    2023-05-02
    273人看过
  • 什么情况才属于工伤怎样办理工伤认定
    一、什么情况才属于工伤怎样办理工伤认定属于工伤的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法律规定的情形;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怎样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哪里申请申请工伤认定
    2024-01-02
    348人看过
  • 什么情况认定构成工伤哪些情况视同工伤
    不能认定和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4-05-17
    2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申请中止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0
      当今社会,出现意外伤害的案件时常发生,对于劳动者来说,一旦发生了工伤,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关乎切身的问题。那么申请中止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广东宝言律师事务所易树钊律师解析。
    •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应该怎么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3、事实不清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
    • 哪些情形的工伤认定中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5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 什么情况下要申请工伤认定中止法律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07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
    • 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这种情况的工伤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职业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