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司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5:53:46 237 人看过

一、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的素质

我们在这里讲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的素质,是指工作者为适应这一工作的需要,要求其在政治、业务素质二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

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首先是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修养,它是统御权的命脉。主要包括“三个要素”,即:一是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能够创造地把党的主张及上级党委、法院的要求变为干警的自觉行动;二是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以身作则,为政清廉,秉公执法;三是具有较强的自我控制能力,大事不糊涂,小事有度量,工作求大同,分歧存小异。其次是感影素质修养。它是统御权的重要属性。具体包括“五种效应”,即:以自身全新的思想觉悟、高尚的道德品质获得干警的敬重;通过自身较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获得干警的诚服;通过自身扎实作风,以诚待人,肝胆相照,获得干警的信赖;通过关心他人疾苦,善于帮助解决部属实际问题,获得干警的亲近;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获得干警积极的建设性意见和主动参与法院的各项基本建设。

(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修养

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修养,是统御权的骨干成分。大致体现为“十种能力”,即:观察思维能力,独立工作能力,组织驾驭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说服引导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言词表达能力,调查分析能力,总结经验能力,使用人才能力。这十种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工作效率,决定着工作质量,十分重要。另外是创造素质修养。它是新时期对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提出的客观要求。必须创造“三项基本条件”,即:坚韧不拔的开拓意识和刻意求新创造精神;熟悉业务和统揽全局的魄力;掌握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多类学科和灵活应变的领导艺术。

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的基本功

所谓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的基本功,是指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运用正确方法,收集、分析和解决人们的思想问题,促进人的思想转化和提高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与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的要求相符合,并保证取得良好工作效果的个性特点的综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者应该掌握的基本功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我们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3日 14: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中怎样计算被害人因被侵犯商业秘密所遭受的损失
    就侵犯商业秘密而言,重大损失是指实际损失,而实际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因为间接损失也是受害人必然失去的现实利益。因此,在确定犯罪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时,必须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取得商业秘密的成本,如开发、研制商业秘密的成本,商业秘密的合理使用费数额等;(2)使用或保持商业秘密所产生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如生产成本的降低、利润的增加等;(3)侵权人使用商业秘密之前的获利状况与使用之后的获利大小;(4)合理预期的将来利益,要确认这种损失就需要充分考虑商业秘密新颖性的程度、商业秘密的生命周期及其所处阶段、市场竞争状况和市场前景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计算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3)以不低于商业秘密使用许可的合理使用费作为损失。一、商业秘密保护的必要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任何一个
    2023-03-08
    497人看过
  • 中小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存在问题
    当下,大部分中小企业尚未形成商业秘密保护意识,更未及时建立有效保护机制,也没有设置专门部门进行分类管理。我们经过分析归纳,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缺乏对商业秘密概念的认识,以为只有高新技术产业类的企业才有商业秘密,而中小企业没有商业秘密;2.无专人负责,疏于商业秘密管理,对于内部员工缺乏有效防御和监督方案,事后无从查证泄密原因,即使有合理怀疑,也因未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而缺乏有力证据,无法对侵权者追究法律责任;3.对于已发生的泄密行为未及时控制,也未严加惩处,使得泄密员工肆无忌惮,甚至形成群带效应,导致泄密情况愈演愈烈;4.对保密期限的理解存在误区,以为员工离开公司、跳槽后就已解除与公司的保密义务,对这部分离职员工利用商业秘密、经营信息获利或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行为未进行有效控制。
    2023-06-05
    143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认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失范围正确理解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所规定的“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是正确适用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从承担刑事责任的因果范围上看,在一般情况下刑法是在直接因果关系范围内确定刑事责任,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间接因果关系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侵犯商业秘密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二、商业秘密不包括利用商业秘密制造的商品正确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关键,是正确把握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保护对象。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2023-04-30
    189人看过
  •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应当注意什么问题?
    (一)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证据认定问题(1)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侵犯商业秘密的举证难。这种举证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为权利人的不配合。往往权利人对其拥有的商业秘密不愿提供作为证据,更不愿将技术信息送关相关部门进行鉴定,这就造成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证据上存在问题。(2)对行为人泄露的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的鉴定问题。如果具备鉴定的条件的话,有关技术信息应当委托专业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因为在审查行为人泄露的技术信息是否属商业秘密时,往往会涉及很复杂的技术问题,法官对这类专业技术又知之甚少,如何来认定该专业技术属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专业权威的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专业人员对专业技术的国内外最新情况比较了解,其通过对资料检索并进行对比分析后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法官是中立裁判者,据以定案的鉴定结论必须进行当庭质证并听取双方意见后,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判断后决定是否采信。(二
    2023-06-08
    321人看过
  • 关于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犯罪司法界定几个问题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军事秘密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获取有关国家军事秘密的情况、文件、资料和实物等行为。(一)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法条竞合问题 本法对这两种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对军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论处。(二)非法获取军事秘密后又将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的定罪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后又将军事秘密故意泄露的定罪问题,应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平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因平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法定刑比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法定刑轻,所以应定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而将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行为作为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从重处罚情节,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如果是在战时将非法获取的军事秘密又故意泄露的,因战时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的法定刑比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的法定刑重,所以应定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而将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
    2023-02-15
    480人看过
  • 商业秘密罪案件中有哪些证据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信息;商业秘密的内容,原告对该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被告非法将该商业秘密公开的事实行为证据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上,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可以是书面的、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即被侵犯商业秘密的人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等类的。【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加的罪名。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前提的,它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行为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因此,必须注意区分犯罪与侵权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益
    2023-07-06
    61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处罚
    认定一、客观要件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三、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四、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的,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6-12
    308人看过
  • 窃取商业秘密算犯罪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
    窃取商业秘密算犯罪吗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什么窃取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
    2023-06-26
    102人看过
  • 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下列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掌握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或者保密协议,向他人提供单位商业秘密的;2、未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教唆、引诱等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3、其他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
    2023-08-18
    450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关于“秘密性”的认定
    在审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时,常会对其中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否处于秘密状态产生不同意见,那么应如何掌握秘密性的判断标准呢?不为公众所知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秘密性的原则解释,根据该法的立法宗旨,实践中判断某信息是否具有秘密性应从商业价值和商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虑。也就是说,把握是否为公众所知,应当是综合多种因素的结果。具体而言,除了视其有无在出版物等处公开外,还应主要考虑下列因素:一、公众知悉的主体范围。公众知悉便不具秘密性,那么,公众的范围到底有多大?从商业秘密的保护目的分析,这里的公众主体应有行业及规模的限制。首先,它是指同行业或内行人,否则不会产生商业上的竞争关系,不会从贸易角度损害权利人的经济利益,因而就不属于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第二,它不是指除了商业秘密权利人以外的所有同行或内行人。几个人同时拥有某项商业秘密的情况是存在的,只要各自采取了保密措施,其秘密性的存在应是不受影响的。
    2023-06-09
    104人看过
  • 商业秘密构成要件中的实用性问题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规定过严,使部分商业秘密持有人在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难以得到司法救济。Trips协议第三十九条中,对受保护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均只提到不为公众知悉、有商业价值及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三个条件。而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则在上述三个条件之外,还提出了具有实用性的规定。这就导致了在那些尚不具备实用性,仅处于理论研究阶段的技术开发资料中,除了那些可以通过著作权保护的资料外(如图纸等),其他绝大部分的资料被人不经许可而拿走,却因该资料缺乏实用性而不构成商业秘密,难以适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应规定而得到相应保护。所谓实用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未具体规定。将国家工商局于1998年12月修改的《关于某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11月10日公布的《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
    2023-06-23
    84人看过
  • 中国法律商业秘密侵犯罪会判多久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一、侵犯商业秘密罪一般会判多久侵犯商业秘密罪既遂一般判多久要依据具体案情而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是什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1、客观上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2、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权和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3、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各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处罚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
    2023-03-07
    9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侵犯罪状述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19、220的规定,犯侵犯商业秘密罪,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
    2023-07-12
    480人看过
  • - 我国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法及司法实践
    侵犯了商业秘密罪的处罚标准:1、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而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对于那些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不合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的商业机密,给商业秘密的拥有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简言之就是没有经过秘密拥有人的允许擅自使用,造成损失的行为。《中
    2023-07-07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中,侵犯的商业秘密最高的立案标准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10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 如何在刑法中处罚侵犯商业秘密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5
      刑事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在立法上还规定了只有造成巨大损失才可以构成本罪。
    •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否包括单位成立后自然人就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问题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06
      你想问的是不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如何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都有哪几种行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3
      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我国《刑法》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中规定的罪名之一。其含义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在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时,要对其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考量,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被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那么具体构成都有哪些?请看下文
    • 在医疗侵权适用中的几个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9
      作为对人的生命健康进行救治的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诊疗时应尽到相应的诊疗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目前,与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相关的规定主要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