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认罪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06:00:12 126 人看过

一、罪犯认罪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在决定被告人认罪审理案件前,应当向被告人讲明有关法律规定、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确认被告人自愿。

人民法院对决定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案件,应当书面通知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及辩护人。

对于决定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可以阅卷。

对适用被告人认罪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应当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询问被告人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的意见,核实其是否自愿认罪,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进行审理的,可以对具体审理方式作如下简化:

(一)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供述。

(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

(三)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说明。合议庭经确认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庭予以认证。

对于合议庭认为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控辩双方有异议的证据,或者控方、辩方要求出示、宣读的证据,应当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四)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它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认罪案件的适用范围

被告人认罪案件是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

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

下列案件不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

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

2、可能判处死刑的;

3、外国人犯罪的;

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的;

7、其它不宜适用被告人认罪审理的案件。

由此可见,罪犯认罪是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自己的罪行的,罪犯认罪和大家在之前所理解的自首在某种程度上是相通的,可这种自愿认罪是工作人员已经将当事人抓捕了以后,在讯问的过程当中没有不配合的行为,如果被告方已经自愿认罪的话,在法庭辩论的过程当中,主要还是针对当事人有自愿认罪的这一情节的量刑进行辩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2日 02: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国人犯罪相关文章
  • 共同犯罪处罚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共同犯罪中的规定,我国共同犯罪中根据犯罪贡献度不一样,在刑事处罚上会有差异。对于主犯而言,其犯罪的处罚就是依据相关法条的规定,进行处罚。而对于从犯而言,比如教唆犯、帮助犯等的非主要犯罪分子,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为其贡献度不高。一、主犯判3年从犯能判多长时间主犯判三年的话,从犯一般情况比主犯刑罚要轻,比照三年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至于轻多少由法院根据获利的多少、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作用综合判定。从犯指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分子。起辅助作用,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对于共同故意犯罪的,根据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主犯、从犯分别量刑。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
    2023-03-20
    169人看过
  • 拐卖妇女罪的认定具体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一、客体要件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一、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猥亵儿童罪的犯罪构成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
    2023-04-03
    49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的具体认定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以,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2、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2)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3)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一、认定医疗事故罪的标准是什么1、认定医疗事故罪,核心在于认定该罪
    2023-02-28
    231人看过
  • 走私罪具体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走私罪认定的标准:1、由于牟利在境内销售了特定减税、免税的进口货物、物品;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批准;3、未补缴应缴税额;4、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应当补缴的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一、一般纳税人公司哪些项目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公司以下项目可以抵扣: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3、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13%)计算。4、一般纳税人外购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根据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的运费金额,按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5、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的废旧物资,可按照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6、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刑最新规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刑最新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023-02-13
    314人看过
  • 逃税罪的认定标准具体是什么
    逃税罪的认定标准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税额数额较大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和过失。一、偷税漏税举报网站平台打开税务总局平台进行检举,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二、逃避缴纳税款量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
    2023-02-19
    65人看过
  • 犯罪犯罪具体指什么?
    犯罪具体指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一、对方拿刀威胁可以反击吗可以,对方拿刀威胁,可以采取必要限度的反击,但必须是出于正当目的,没有超出必要限度,此时可以构成刑法上的正当防卫。法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
    2023-03-09
    29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国人犯罪是指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国的法律,外国人犯罪与中国人犯罪一样,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同时,中国法律也规定了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对于外国人犯罪的定罪... 更多>

    #外国人犯罪
    相关咨询
    • 毒品犯罪的累犯的认定,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02
      毒品犯罪的累犯的认定为: 1、前提条件都是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 2、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以罪质必须相同为必要条件; 3、主观方面也均为故意。
    • 毒品犯罪如何认定,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29
      毒品犯罪的认定是: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的身心健康;客观方面表现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走私制毒物品的行为。
    • 如何认定聚众犯罪,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29
      聚众犯罪的认定: (1)属于单独犯罪的聚众犯罪,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罪; (2)属于共同犯罪的聚众犯罪,像持械聚众叛乱罪、聚众劫狱罪就属于此类型的聚众犯罪。
    • 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怎么认定,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1-29
      合同诈骗罪犯罪数额的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的犯罪数额为二万元。构成本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 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具体怎么认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5
      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并非所有参加聚众斗殴者均构成聚众斗殴罪。只有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