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21:04:00 371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港口、中央所属一级交通企业(集团)单位、部署一级事业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七号令《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交通部制定了《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现印发各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日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表彰、宣传和鼓励交通行业的优秀技术工人,促进交通行业工人提高技术技能,规范全国交通技术能手(以下简称交通能手)评选表彰活动,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建立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5]269号)和劳动保障部《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七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能手评选表彰是交通部对交通行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的励奖制度。交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交通能手评选表彰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交通能手评选的工种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人技术等级标准》(交通)中设置高级工的工种。

交通能手的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的时间及具体名额由交通部确定。

第三条交通行业技术工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且具有高级工及其以上资格,技术技能水平在本行业工种中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交通能手的评选:

(一)在本行业工种中具有较高技艺,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二)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以及推广、应用改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方面成绩显著,做出重大贡献,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本行业或同类单位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工作领域,经本人的努力研究出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了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交通能手候选人由用人单位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港口、中央所属一级交通企业(集团)单位、部属一级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主管单位)的人事劳动部门按当年交通部确定的数额推荐。推荐交通能手候选人应在报送申报表的同时,提供候选人事迹材料和技能水平及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全部材料均应提供一式三份。

交通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应严格按照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和撰写要求(见附件)认真撰写和整理。

第五条交通能手的评选实行交通部和主管单位两级评审制。交通部设立全国交通技能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主管单位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单位交通技能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为临时性机构,由5人以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组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为三分之二。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单位交通技能人才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区或单位交通能手候选人的初评审工作。

全国交通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主管单位初评审推荐的交通能手候选人的终评审工作。

交通能手由全国交通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表决,交通部批准。

第七条交通能手称号获得者可获得如下表彰和奖励:

(一)交通部授予交通能手获得者荣誉称号,进行表彰和颁发证书、奖章(牌),用人单位可酌情给予物质奖励。

(二)交通能手称号获得者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且本工种设置技师或高级技师的,高级工者由主管单位按管理权限破格认定技师资格;技师者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按管理权限破格认定高级技师资格。

(三)交通能手称号获得者,有资格参加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的评选。

第八条交通能手评选表彰活动所需经费由各级人事劳动部门商同级财务部门予以支持。

第九条全国交通行业技能竞赛前10名,地区性或系统性技能竞赛前3名,经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复核认定,由交通部直接授予交通能手称号。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第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根据我部《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表彰活动的通知》(劳社部函〔2002〕22号)精神,现就做好今年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宣传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广泛深入地宣传技能人才事迹及贡献,宣传在培养技能劳动者方面做出贡献的单位,宣传党和国家对广大技能劳动者的关怀和期望。我部将于12月12日召开全国表彰大会,请各地区、各行业在表彰大会期间,组织收看《新闻联播》、《劳动就业》等栏目,感受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技术技能劳动者的重视和关怀,宣传高技术技能劳动者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新时期职业培训工作肩负的历史使命;宣传企业、社会在培养技术技能劳动者方面的共同责任;宣传提高劳动者素质对稳定就业的关键作用。二、要结合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实施加
    2023-06-09
    74人看过
  •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内河示范船技术评估和认定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省(区、市)交通运输厅(委),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中国船级社,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为规范内河船型标准化示范船建设,保证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我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4〕61号)的规定,我部组织制订了《内河示范船技术评估和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交通运输部2014年7月18日内河示范船技术评估和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内河示范船建造符合国家鼓励发展方向,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4〕61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内河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示范船和高能效示范船的技术评估和认定工作。第三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内河示范船技术评估
    2023-06-01
    84人看过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6年3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优化自治区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肯定各类人才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为表彰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而设立。通过开展评选表彰“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的活动,促进创新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各类人才积极投身自治区现代化建设,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第三条“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为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人才奖励的综合性奖项。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杰出人才
    2023-06-09
    259人看过
  •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各有关部门:根据《科研条件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为加强实验动物质量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科学地维持和管理我国的实验动物资源,制定了《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地方、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技术部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科学地保护和管理我国实验动物资源,实现种质保证,加强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的管理,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协调,择优建立各品种的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必要时各品种实验动物种子中心可设分中心和特定品种、品系保种站。第三条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受各自的主管部门领导,业务上接受科学技术部的指导和监督。第二章任务第四条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2023-06-07
    85人看过
  • 劳动部关于表彰“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为了大力宣传各行各业优秀技术工人、能工巧匠的事迹,使优秀技术工人是经济建设的中坚力量和重要人才的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重视职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高工人的社会地位和整体素质,增强其主人翁责任感、荣>感与敬业精神,引导广大工人岗位成才,根据《关于建立“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5〕269号)的规定,现决定:一、授予张艺霞(女)、王为民、王玉良、刘渝兴、张贞泉、李津来、孟宪章、季国安、赵阿狗、强木根“中华技能大奖”,颁发“中华技能大奖”奖章、证书和奖金。二、授予万志勇等104名同志“全国技术能手”荣>称号,颁发“全国技术能手”奖章、证书。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精益求精,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希望全国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尤其是
    2023-04-22
    460人看过
  • 印发“关于评选全国化工技术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计划单列市化工局(公司),各化工集团公司,部属企业、院(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激励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努力搞好化工技术监督工作,特制订《关于评选全国化工技术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的规定》,已经第一次全国化工技术监督工作会议讨论通过,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评选全国化工技术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的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国发〔1992〕41号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提高化工产品实物质量和企业质量经济效益,根据部化生发(1992)1011号文《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质量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中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和要求,特制订本规定。一、评选范围全国化工行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包括乡镇化工企业)、合资化工企业、化工科研和设
    2023-06-09
    239人看过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章安全技术防范设备第四章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第五章日常管理第六章附则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现将《中国人民银行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银行安全技术防范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银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基层金融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暂行规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发行库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银行金库>》、《中国人民银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人民银行安全技术防范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包括:(一)安全技术防范整体规划;(二)用于保障人民币发行库、货币押运安全的电视监控、报警、通信、卫星定位、安全防护门以外(含安全防护门)的出入口控制系统(以下简称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建设
    2023-04-24
    96人看过
  • 关于印发《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煤矿安全监察局:为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一、为了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二、本规则适用于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全评价机构的考核管理。三、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分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定期考核是发证机关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的固定周期性考核。不定期考核是发证机关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的随机性考核。发证机关对于承担并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后该企业发生了事故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重
    2023-06-09
    109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994年5月27日建科字第341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994年5月27日建科字第341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单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建设行业科技体制改革,探索科技经济一体化运行机制,更好地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我部制订了《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基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基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建设科技工作,促进行业科技进步,推动城乡建设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基金(简称建设科技基金)的作用,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建设科技基金的来源为:国家拨给的部分科技三项费用和行业科技工作经费,通过有偿使用回收的资金;科技成果推广、转让收益中按一定比例上缴的资金
    2023-06-10
    390人看过
  • 关于印发《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现将《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或交通部海事局联系。交通部办公厅二○○二年七月十六日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航运船舶实施办法》(交人劳发[2002]20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交通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制,印制时间和数量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商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接受交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具有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的海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应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和管理工作。第四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证书和中级证书,初级证书包括员级和助理级。第五条申请
    2023-06-10
    85人看过
  •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1995年7月7日建监字第392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的通知(1995年7月7日建监字第392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我部建筑业司、建设监理司。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在工作岗位上创出新水平、作出新贡献,高质量、高效益、高水平地搞好工程建设,决定评选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并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控制在200人以内。第三条全国建筑施工企业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评选条
    2023-06-10
    392人看过
  •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建设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的通知建科[2005]1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厅(委),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科技局:发展绿色建筑是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我国绿色建筑建设的指导,促进绿色建筑及相关技术健康发展,建设部与科技部联合组织编制了《绿色建筑技术导则》,现印发你们,并就贯彻落实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组织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认真开展技术培训和试点示范,积极推进本地绿色建筑的发展。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施工与监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建筑产品生产企业
    2023-06-10
    164人看过
  • 关于印发《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技术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培训管理第三章培训教学、教材、考试及证书管理第四章附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办),部属及双重领导港务局,各交通(水运、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检测、监理单位,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现将《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技术培训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意见或建议,请函告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技术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技术培训工作的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规范培训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技术培训(以下简称检测培训)是为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理论水平,掌握操作技术,了解先进试验检测技术或方法而组织的业务培训。第三条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部质监总站)为检测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运工程检测培训工作的管理。负责制定培训发展规划
    2023-06-08
    133人看过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规则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文号:安监总科技[2007]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研究和推广应用,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安全监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意见》同时废止。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规则一、为促进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研究与推广应用,加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工作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则。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成果奖励(以下简称"成果奖励")活动每两年开展一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科技管理机构负责成果奖励组织工作,主要承担推荐项目的受理、形式审查、组织评审、异议处理等。三、成果奖
    2023-04-24
    499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34条的通知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4
      资产占有单位对确认通知书有异议,或与经济情形有关的当事人以及资产评估有关各方因评估问题发生纠纷,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无效,可以向上级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或。
    • 关于印发网约出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4
      为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理暂行办法》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促进出租车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规范网上预约出租车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于2016年7月27日联合发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 关于印发《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条例。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
    • 雅安市关于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31条的通知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2
      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
    • 关于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地级以上市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应当建立储备金,市级统筹按照工伤保险基金征收总额的百分之十五建立储备金,其中,市级储备金留存百分之十,向省级储备金上解百分之五。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职业康复、伤残人员异地安置和基金不敷使用时的调剂。市级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省级储备金调剂、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财政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