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自诉案件管辖法院是哪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04:40:25 111 人看过

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后移送审判机关,审判机关叫受理,不叫立案;自诉案件由审判机关直接受理。

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所以直接由犯罪地的审判机关来受理,当然证据不足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一、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

b、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自然人相关文章
  • 诽谤是否是自诉案件的范围呢
    一、自诉案件的特征是什么1、从诉讼程序看,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力量承担诉讼。2、从犯罪客体来看,主要是侵犯公民个人权益方面的犯罪,比如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名誉权、婚姻自主权等。3、从起诉对象看,自诉案件多数是性质不太严重,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相对于公诉案件较小的案件。二、诽谤是否是自诉案件的范围呢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由此可见,诽谤是自述案件。(二)自诉案件的程序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
    2023-03-18
    342人看过
  • 起诉诽谤罪归谁管辖的
    侮辱、诽谤属于告诉才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所以直接由犯罪地的审判机关来受理,当然证据不足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刑事案件当中,立案管辖指的是侦查机关的管辖,审判管辖指的是审判机关的管辖,不存在重合的问题;侦查机关分公安和检察机关,公安侦查普通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等。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后移送审判机关,审判机关叫受理,不叫立案;自诉案件由审判机关直接受理。一、诽谤的构成要件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诽谤。b、须有散布捏造事实
    2023-04-05
    344人看过
  • 自诉案件诽谤罪程序是什么
    自诉案件诽谤罪程序是书写刑事起诉状,然后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并且参加相关的庭审活动。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还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一、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2023-03-26
    177人看过
  • 自诉案件是不是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
    关于自诉案件只能由基层法院管辖,刑事自诉状常用于自诉案件中,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控告被告人,内容主要是要求法院追究被告者的刑事责任。刑事自诉状常以书面的形式出现,一般没有口头刑事子诉状的说法。刑事自诉状标题要求以刑事自诉状为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
    2023-06-17
    357人看过
  • 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的法院是哪个?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
    2023-08-05
    320人看过
  • 2023自诉案件诽谤罪起诉程序
    一、诽谤罪起诉程序是什么诽谤罪起诉程序如下: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2、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3、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
    2023-05-13
    154人看过
  • 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吗能和解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2)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3)诽谤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一、造谣罪与诽谤罪的区别造谣罪和造谣诽谤罪是同一罪,都是诽谤罪,并无区别。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侵害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2、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是只能是故意。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2023-06-27
    303人看过
  • 抢劫罪案件具体是管辖哪个法院?
    抢劫罪立案的管辖法院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管辖法院也可以是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其中地域管辖进一步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移送管辖和协议管辖。管辖也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一、县级法院有权管理重婚罪吗?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与犯罪行为地通常是一致的,故由被告人犯罪行为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有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居住地应指被告人重婚前最初居住地,也即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故由被告人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对管辖权理解的差异易导致同级人民法院互相推诿管辖责任,既不利于被害人行使自诉权,又不利于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查明案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地域管辖包括哪四个方面?地域管辖可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
    2023-03-08
    341人看过
  • 诽谤罪是公诉还是自诉案件,诽谤能否请求公安机关取证
    一、诽谤罪是公诉还是自诉案件?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二、诽谤能否请求公安机关取证?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将涉嫌诽谤罪,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诽谤刑事案件,除严重危害社会
    2023-03-24
    390人看过
  • 哪个法院可以管辖离婚案件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
    2023-03-02
    185人看过
  • 如何确定人民法院管辖自诉案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是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2023-08-07
    386人看过
  • 诽谤诬陷自诉案件如何写诉状
    起诉状的书写,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二)被告的基本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另,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023-04-15
    489人看过
  • 诽谤在自诉案件中的适用性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诽谤是自诉案件。诽谤是自诉案件。法院处理的刑事案件可以分为公诉和自诉这两种。一般情况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适用于告诉才处理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通常是指,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该刑事案件的控告。否则法院不会进行受理。遭人诽谤能否起诉诽谤罪遭人诽谤情节轻微的,按照民事侵权处理;情节严重的,应按照侮辱罪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
    2023-07-01
    86人看过
  • 自诉案件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是怎样的
    一、自诉案件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是怎样的?自诉案件的受诉法院一般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二、自诉案件有哪些?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侦查机关不予追究的案件。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三、自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有哪些?1、有适格的自诉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5、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四、自诉案件的自诉状应载明哪些基本内容?(一)自诉
    2023-04-13
    144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自然人
    词条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其外延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自然人与公民不同,公民仅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自然人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 更多>

    #自然人
    相关咨询
    • 诽谤罪管辖法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0
      民事案件,管辖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主,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 刑事案件,由犯罪发生地法院管辖为原则,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有利的,也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诽谤罪是刑事自诉案件,危害到国家及公共利益的,由检察院起诉。 你所述情况应该属于刑事自诉,所以按理应该由b地法院管辖。 不过你在a地起诉更方便的话,去a地法院起诉也是可以的,如果a地法院认为自己不适合受理的话
    • 公诉案件的网络诽谤案立案管辖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29
      1、网络诽谤罪作为公诉案件的标准。网络诽谤罪作为公诉案件的标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实践中,因被诽谤人是政府工作人员或地方政府而认定其符合公诉条件,提起公诉或进行拘捕的现象屡有发生。问题的关键是政府或政府工作人员的所有行为是否都代表了国家利益。刑法学界通常认为,诽谤罪是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2、我国将诽谤罪归类于侵害名誉权类犯罪下。诽谤罪之所以进行公诉,本质原因是由于诽谤损害的法益已经超过
    • 诽谤法院的管辖对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满足之后才能确定网络诽谤罪立案管辖地在哪里。 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
    • 网络诽谤案件的司法管辖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13
      网络诽谤案件管辖权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诽谤能不能自诉案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7
      侮辱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吗?是的,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都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