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对本报的报道做出回应,称将会在明年“两会”前对死刑复核的运行情况做一整体通报,届时邀请本报继续跟进报道。
申请会见当事人被拒绝
常铮律师是“江西打黑第一案”主犯刘世波的死刑复核代理人。她告诉记者,要了解案件,就必须阅完全案案卷,会见被告人。因此她通过快递的方式向最高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会见刘世波。不过,常铮得到的回复是,“根据规定,律师在死刑复核阶段是代位申诉人,最高人民法院不安排律师会见被告人,阅卷问题律师自行解决,死刑复核的结果也不送达律师。”
常铮律师告诉记者,在死刑复核阶段法律上没有给律师一个明确的地位,“不是辩护人,最多就是一个申诉代理人。”身份上的尴尬,律师自行去看守所会见在押当事人,看守所根据自身情况可以灵活应对,“一句没有最高法院的签字就能把你挡回去,我们办了10个案子,都没见到当事人”。
对于见法官,常铮律师总结出了一套自己的经验。“先跟法院的内勤沟通,天天打电话问;然后邮寄辩护意见再跟内勤沟通;最后邮寄会见法官的申请,运气好还是能会见到。”常铮说10个案件中有4个案件做到了和法官面对面沟通。
期待揭去“死刑复核”的神秘面纱
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尚权律师事务所死刑复核律师们将办案的思考起草成一份《律师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实证报告》,“我们将通过合理渠道将报告递交全国人大和最高法院,希望律师遭遇的困惑能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常铮律师说。
在报告中,律师指出,死刑复核程序不够公开、透明,具有一定的神秘化色彩。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死刑复核案件的信息不公开,各死刑复核庭的电话视为保密,律师受理死刑复核案件后,没有畅通渠道了解案件在哪个死刑复核庭,也很难与案件承办人取得联系,导致实践中律师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了解到所受理案件的基本信息,更无从表达辩护意见。死刑复核程序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报告最终希望,相关立法部门应明确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让死刑复核“看得见、摸得着”,期待揭去死刑复核的“神秘面纱”。
最高院:“两会”前会做整体通报
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致电本报记者,死刑复核收归最高院三年来,最高院也一直在总结。最高法院将会在明年“两会”前对死刑复核的运行情况做一整体通报,届时邀请本报继续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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