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地补偿的实施步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9:14:36 429 人看过

首先要进行征地告知,需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然后对征地的调查结果确认,确认过后,当事人要求申请听证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过后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报有批准权的机关审批。然后再由国务院审批。审批通过后,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

修路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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