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征地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4:02:57 499 人看过

申请强制征地的程序如下:

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即最少要过了3个月诉讼期还是要加搬迁期。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强制执行单位:人民法院。

应当提供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六)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

一、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怎么办

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强制征地的程序和流程概述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五)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强制征地的工作程序1、申请机关: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2、申请时间: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
    2023-07-07
    416人看过
  • 申请强制许可的程序有哪些,强制许可的事由是什么
    一、申请强制许可的程序专利权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申请强制许可,需要遵守专利法规定的下述程序。1.申请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请求,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强制许可请求书》,在请求书中要附具本法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和申请人具备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条件的说明材料。还应当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四的规定,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2.专利局对申请人请求进行审查。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请求书和有关证明后,应当审查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是否属实,并且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时间内陈述自己的意见。3.专利局作出相应的决定。专利局在听取了申请和专利权人双方的意见后,对于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正当理由,应当作出不准申请人强制实施的决定;反之,专利局应当作出允许申请人强制实施此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决定。4.对“强制许可的决定予以
    2023-04-27
    161人看过
  • 征地申请的审批程序
    1、建设项目依法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2、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地政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3、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订征用土地等方案。4、经市、县政府同意后逐级上报。5、征用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国务院或者省政府批准。依照法制规定的征地程序征地1、首先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告知程序。2、由国土资源部门拟确认被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这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确认征地调查结果3、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这是法律中规定的组织征地
    2023-07-07
    432人看过
  • 强制征地拆迁一般需要什么程序
    第一,实体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之一必须是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搬迁的。如果不存在补偿决定,仅仅存在补偿协议,那么房屋征收部门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不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手段。因此,强制拆迁的实体条件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政府在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且已经按照补偿决定的内容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后,如果被征收人依然不履行补偿决定拒不搬迁的,则有关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拆迁。第二,程序条件。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另一个前提条件是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因此,申请强制拆迁应当在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期限届满后。一、强制拆迁的条件是什么?强制拆迁的条件如下:1、作出强制拆迁决定的主体必须是人民法院,其他主体无权作出强制拆迁决定;2、拆迁人已履行补偿安置义务,包括,货币补偿补偿或产权置换补偿
    2023-02-20
    227人看过
  • 政府强制征地程序规定
    一、政府强制征地程序规定(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五)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二、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吗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
    2023-03-19
    332人看过
  • 强制拆迁符合征地程序
    按条例规定,只有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而且该裁决已经生效,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已作出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的前提之下,才真正适用于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出台,是对条例的补充和完善,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程序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以及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原因达不成协议的,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请求裁决,这也是申请裁决的前提。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是生效的裁决,所以适用行政强制手段拆迁的前提条件是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了裁决的申请,且有了生效的裁决,行政强制拆迁才可能发生。2、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决定受理以后,应进行调解。调
    2023-06-28
    35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申请强制征地工作程序如何走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5
      申请强制征地工作程序是: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此,用地单位在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
    • 强制征地申请程序包括哪些工作?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2-19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什么是强制清算申请和受理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9
      强制清算申请与受理程序是什么 申请与受理程序 《公司法司法解释 (二)》第7条的规定基本解决了这两个问题:申请主体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股东,前者与公司资产的分配有直接利害关系,后者是考虑到公司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和公司僵局出现时股东权利的救济。适用条件包括: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司法解释对适
    • 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怎样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是啥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29
      第一是申请执行,提交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第二是人民法院受理符合条件的案件来执行;第三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四是发出执行通知;第五是采取债务强制措施
    • 申请强制程序和须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 4、15条和《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8、19条的规定,在复议和诉讼期间,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程序:一、申请。应缴交下列材料: 1、强制拆迁申请书; 2、行政裁决书; 3、行政裁决书送达回证复印件;4、证据保全(拍照、测绘、交易所评估市场全交吉价评估书并公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