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9:51:36 497 人看过

一、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章对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而且纳税人应该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另外,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三、国家的税收原则

1、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制度的建立、运用应当把社会公平放在首位,税收公平原则是我国税收原则的基本。

在税收制度下,纳税人之间所负的纳税义务是公平的,纳税人和征税的国家之间是公平的,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税收的运用上,每个纳税人能够因此获得的福利也是公平的。

2、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的是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一是行政效率,则在征税的过程中行政成本要最小,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越低,行政效率就越高;而经济效率,税收的职能本身就是为了资源的有效的再次配置,税收制度的建立、征收应当以最大的促进经济和对经济最小负面影响为目标。

3、税收适度原则

适度,就是税收的征收应当合理,有度,和国家的财政需要相适应,和纳税人的收入项适应,并且要求是在纳税人可以承受的负担之内。只有适度的税收制度才可以使国家财政增长、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相协调。

4、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征多少税,怎么征,什么时候征,这些都是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税收是块大肥肉,难免有人立心不良,税收的内容和程序都法定,纳税人需要缴纳多少税款,都有法可依,征税的程序法定,程序的正义可以减少中间有人使坏的可能,保证税收落到实处。另外,税收法定,才可以给予税收强制性,保证征税和税收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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