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错误纠正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2 03:00:31 222 人看过

虽然法律没有对此作出具体的操作程序,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之规定,申请人对执行裁定申请再审,由立案庭复查,认为原执行裁定可能有错误的裁定中止原裁定的执行,进入再审。

首先,民事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再一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再审程序包括再审程序的启动和再审程序的审理。就民事诉讼而言,具有审判监督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只能通过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再审程序是后续程序,它可以改变原来生效的裁判。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终结时止。

其次,执行程序同样是民事诉讼中的法定程序,民事强制执行是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司法权的体现。执行程序既然是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必然延伸,当然是审判监督的范围、也必须接受监督,法律规定的裁定,并不仅指审判过程中的裁定,也含执行过程中的裁定。

不服执行机构办理的有关案件按本规定即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为解决执行过程中确有错误的裁定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申请人对执行裁定申请再审,由立案庭复查,认为原执行裁定可能有错误的裁定中止原裁定的执行,进入再审,但再审程序时应考虑执行程序的特点,不采取开庭审理,(因开庭是法庭针对双方当事人)而应用听证形式,将再审申请书副本送达给相应当事人,在听证时进行举证质证,让当事人在听证时充分陈述自已理由的机会,听证应公开,简便易行,合议庭评议后,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必须执行,撤销原裁定,另行作出的新的执行裁定这样对错误的执行裁定再审时更能凸现司法的严谨性。

综上所述,在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些人为错误,在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再审来补救了。而民事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再一次进行审理的程序。但是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能再审的,所以法官在判决时还是需要谨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1: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法院院长有权纠正错误裁定吗
    各等级人民法院的院长,若能察觉到己方已经缔结并生效的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确实存在错误,并且觉得需要重新审议,那么他们应该把这个问题提交给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进行深思熟虑的决定。反之,如果案件当事人对于己经发生执行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真的有认为是误判的地方,那么他们可以向上级法院递交再审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第二百零六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
    2024-05-11
    433人看过
  • 行政行为错误如何纠正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下列材料:1、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5、其他必要的材料。一、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政复议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呢行政复议申请包括以下材料:(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被申请人是两个以上的,每增加一个应当增加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机关批复成立该组织的文件和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被申请人作出的所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的证明材料;(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委托代理文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并载明委托代理权限。二、交了罚款还能申请行政复
    2023-06-27
    266人看过
  • 院长发现执行裁定错误的
    对于院长撤销裁定书的问题,不予受理当事人不享有民事程序上的诉权,或者该法院对此案件无管辖权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具体来说,一是原告起诉的事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或者虽属法院主管范围,但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二是原告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又无法补正或者原告未在一定期限内按时补正;三是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但原告在此期限内起诉。对上述情形,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有权在接到裁定书后10日内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撤销不予受理的裁定,并要求其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一、裁定适用范围是什么?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当事人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比如,提起诉讼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使民事审判权的范围;原告不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不服该裁定,可以上
    2023-03-19
    312人看过
  • 错误的执行裁定被院长揭露
    对于院长撤销裁定书的问题,不予受理当事人不享有民事程序上的诉权,或者该法院对此案件无管辖权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具体来说,一是原告起诉的事项不属于法院主管范围,或者虽属法院主管范围,但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二是原告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又无法补正或者原告未在一定期限内按时补正;三是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但原告在此期限内起诉。对上述情形,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有权在接到裁定书后10日内提起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撤销不予受理的裁定,并要求其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院长要回避的刑事案件怎样管辖1、有管辖权的法院因院长需要回避,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如下:(1)、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2)、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2023-07-05
    82人看过
  • 执行裁定确有错误如何救济
    一、执行裁定确有错误如何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发现本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提出抗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1)、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诉前保全裁定和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原裁定。(2)、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诉前保全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不予受理。二、法律规定《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规定。三、收到执行裁定书怎么
    2023-06-06
    353人看过
  •  应对执行裁定错误的方法是什么?
    该段内容讲述了处理终结执行裁定错误的方法。如果执行裁定书错误,各级人民法院和本级的其他法院在裁定上有误时,应将其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裁定有误,可以要求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处理终结执行裁定错误的方法如下:1.如果执行裁定书错误,各级人民法院和本级的其他法院在裁定上有误时,应将其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2.如果最高人民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的裁定有误,可以要求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终 结 执 行 裁 定 错 误 如 何 处 理 ?终结执行裁定错误是指在诉讼程序中,法院作出的终止执行裁定的决定。然而,在一些情况下,执行裁定可能存在错误,导致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在
    2023-09-12
    351人看过
  • 工伤认定 错误 仲裁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认定是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程中,身体受到重创的,然后依法到相关的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的过程。工伤认定结果显示为工伤的,那么员工就可以根据这个结果申请公司赔偿。那么关于工伤认定错误仲裁应该怎么处理?一、工伤认定错误仲裁应该怎么处理?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行政复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经过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工伤认定结论,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
    2023-02-10
    431人看过
  • 工伤认定错误如何纠正
    法律综合知识
    一、工伤认定错误如何纠正工伤认定错误纠正方式如下: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认为工伤认定有错误的,可以在15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此次做出的工伤认定为最终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二、工伤认定去哪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组成,由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
    2021-10-16
    205人看过
  • 正确处理劳动仲裁裁决书中错误的方法
    应当分情况讨论:1.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及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用人单位对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裁决书错误怎样撤销当事人可以证明劳动仲裁裁决书的裁决结果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
    2023-07-07
    326人看过
  • 执行栽定错误应该怎么办
    1、执行栽定错误,可以走审判监督程序来纠正。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由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也有权对生效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执行过程中作出的裁定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部分,只要是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裁判,如果确有错误,人民法院都有审判监督的权利。3、首先,民事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再一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再审程序包括再审程序的启动和再审程序的审理。就民事诉讼而言,具有审判监督权的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只能通过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再审程序是后续程序,它可以改变原来生效的裁判。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终结时止。4、其次,执行程序同样是民事诉讼中的法定程序,民事强
    2023-02-22
    251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法院受理错误救济途径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规定: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员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处理,应提交本仲裁委员会决定。决定重新处理的争议,由仲裁委员会决定终止原裁决的执行。仲裁决定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仲裁委员会宣布原仲裁裁决书无效后,应从宣布无效之日起七日内另行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再次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当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当发现本委员会的裁决书有错误,其可以启动仲裁委员会讨论程序,并进行内部的自我纠正。虽然仲裁委员会主任对错误的发现,也完全有可能是在当事人向仲裁委会员提出异议后而发现。但是,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发现的错误,至少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4条的规定,为仲裁委的自我纠错提供了法律依据。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仲裁已经生效就代表着当事人必须要进行履行,但是对于生效的裁决有任何异议的那么就可以
    2023-06-23
    455人看过
  • 食品执行标准错误怎么处罚?
    食品执行标准错误的处罚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
    2023-10-05
    71人看过
  •  数字错误如何纠正?
    如果在还款过程中发现将错钱转给了他人,对方将获得不当得利。当事人必须保留还款记录等证据,并通过还款记录在银行打印相关转账证明。如果能够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者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一定要积极与多方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证明确实与对方没有业务往来,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将错钱转给他人,这意味着对方获得了不当得利。当事人发现错误的,必须保留还款记录等证据,并通过还款记录在银行打印相关转账证明。如果能核实对方的身份或者有对方的联系方式,一定要积极与多方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证据,证明确实与对方没有业务往来,债权债务关系,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误 转 钱 款 怎 么 要 回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误转钱款是指因过失行为导致资金流转错误,使他人遭受损失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权利人(误转钱款的当事人)有权利要求返还误转
    2023-09-06
    405人看过
  • 如何纠正程序错误
    刑事诉讼法
    刑事案件庭审中的程序错误如何补救如果庭审程序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请审判监督程序,请求重新审理本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亲属的上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定罪量刑所依据的证据不真实、不充分,应当依法排除,(三)原判决、裁定在适用法律上有明确错误;(四)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贿赂、贿赂等行为,徇私舞弊、枉法
    2023-05-07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执行错误法院自己纠正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2
      执行错误法院自己纠正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由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也有权对生效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执行过程中作出的裁定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部分,只要是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裁判,如果确有错误,人民法院都有审判监督的权利。
    • 执行局裁定错误如何办适用哪些程序纠正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9
      三、审判监督程序,除了纠正审判过程中的错误外,同样是对人民法院因强制执行行为侵害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时设立的一种补救制度,为强制执行过程中的错误执法行为提供了补救的机会和方法,也为司法机关严肃执行,公正执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只有适用审判监督程序,才能纠正人民法院因具体执行错误或者执行措施不当,致使当事人或案外人的利益损失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矫正,从而使当事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得到补救。
    • 在执行中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能否纠正?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在执行中发现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能否纠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 机构能否自行纠正错误的仲裁裁决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
      【正文】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法规名称】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颁布机构】劳动部【发文号】【颁布时间】1996.07.03【实施时间】【效力属性】有效【效力说明】【正文】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纠正后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复函河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更正裁决不服是否有申诉权问题的请示》(豫劳裁(1996)01号)
    • 纠正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错误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1-29
      关于如何纠正行政处罚决定书出错的问题,具体如下: 一、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二、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有问题,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