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16:10:47 93 人看过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如何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一些具体规定:

(一)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六)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当然,劳动合同在形式、内容等方面可以与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对于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有所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2: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个人的劳动关系在哪里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这一规定对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确定给出了依据,即既可以口头约定,又可以书面确定用工关系存在。一、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
    2023-06-28
    394人看过
  • 劳务关系和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
    一、劳务关系和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这两种法律关系在本质上存在着显著差异。首先,我们来看第一种,即劳动者和雇佣方所建立的劳动关系。这种关系设定了雇主和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所应履行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在这层关系中,劳动者被认为具有一定程度的从属关系,必须严格遵守雇主规定的各种规章制度。与之相对照的是,劳务关系则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两者在权利与义务构成方面并不具有从属关系。在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并不受到接受劳务一方的人事管理。此外,在劳动关系中,双方通常会签订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而在劳务关系中,双方则会签订劳务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如何区分劳资关系统一针对工人及雇主这两方面加以明确规定,同时还严格要求满足法定的主体资
    2024-07-19
    317人看过
  • 全日制学生是不是成立劳动关系
    一、全日制学生是不是成立劳动关系在校生打工一般不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者是指在法定就业年龄范围内,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能够独立享受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从用人单位处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如果在校生不符合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那么劳动关系不成立。即使符合年龄条件,其在打工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二、确认劳动关系是不是受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确认适用仲裁时效限制,时效制度是指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
    2024-01-24
    57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可否建立双重劳动关系
    可以。全日制劳动者可以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甚至是多重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可以在A企业、B企业甚至C企业同时做几份小时工。一、双重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什么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事实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中的每个关系都应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双重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下列情况当中:1、劳动者下岗、工伤、病休职工重新就业,未转移档案关系,仍由原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劳动者未与前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被其它用人单位重新聘用;3、与一个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其它用人单位兼职,在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在休息时间到其他单位工作,从事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劳动。4、因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属于停薪留职、放长假、长期失去联系的劳动者到其他单位工作,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二、小时工自离扣工资吗小时工即非全日制用工,自离
    2023-04-04
    49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应如何处理?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2、劳动者通过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为其他单位、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由劳务派遣组织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
    2023-06-10
    306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认定的规定包括哪些?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通常每天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双方可以口头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其他相关事项。双方随时可以单方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义务。以下是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认定的标准进行改写的版本,保持意义不变: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通常每天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双方可以口头约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其他相关事项。双方随时可以单方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承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单 方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法 律 规 定单方终止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关系中,一方提前告知另一方不再继续履行合同或协议,导致劳动关系终止。这种行为在法律规定上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方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2023-09-14
    397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与劳务关系有哪些区别
    一、非全日制用工关系与劳务关系有哪些区别二者的实际性质不同,前者为劳动关系,后者为劳务关系;前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隶属性,后者是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具有隶属性;前者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后者提供劳务者不受接受劳务者的人事管理;前者订立书面或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后者订立劳务协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
    2024-01-17
    443人看过
  • 全日制双重劳动关系法律保护吗
    全日制双重劳动关系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的劳动关系才能具有双重性。如果只是全职人员做兼职,兼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种劳动关系不违法。一、兼职要缴纳五险一金吗企业聘用兼职员工,如果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果是劳动关系,是否需要办理社保以及如何办理社保,需要根据劳动关系的不同类型来看。兼职员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员工、被劳务派遣员工、特殊劳动关系员工等。二、兼职需要签劳动合同吗兼职不一定要签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即兼职工作者,既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并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可以影响到先行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一、辞退兼职员工补偿标准如下:1、单位辞退兼职人员是没有补偿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非全日制用工小
    2023-04-02
    239人看过
  • 全日制下的多重劳动关系是否可持续?
    全日制多重劳动关系,符合条件可行。全日制双重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一家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由该用人单位为其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劳动者却不为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为另一家单位提供劳动,并领取劳动报酬。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提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用工,终止用工应该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通知的形式。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用工都不用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灵活性,规定过多会限制这一用工形式的发展。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灵活性,从而促进就业,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劳动合同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终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为宽松的规定。另外,终止用工既包括因劳动合同期届满而导致的终止,也包括劳动合同期没有届满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
    2023-07-06
    122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全日制劳动合同有何异同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全日制劳动合同有何异同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区别如下:1.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2.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合同订立形式不同,前者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后者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工资支付时间不同,前者按月计薪,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后者受其自身特征的限制,以小时计酬为主,且工资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4.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试用期约定不同,前者除了以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认为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都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在非全日制中,当事人双方不得约定试用期;5.全日制合同和非全日制合同的购买社保缴纳的承担
    2023-11-26
    366人看过
  •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吗
    一、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吗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双方当事人对劳动时间的安排没有全日制用工形式那样集中和固定。因此,劳动者在不对先订立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履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同时,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这里并不限制后一合同是全日制用工形式,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若为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者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征得该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劳动者怎么才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材料:(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报名表等招
    2024-01-16
    94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的关系的特点
    1、用工时间短,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2、可以建立多重劳动关系。同一劳动者可以与不同用人单位同事建立多个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在一般劳动合同中,我国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3、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4、合同形式灵活,可以订立书面也可以订立口头的劳动合同。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可以约定试用期。6、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属于法定的强行性法规,具有保障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的作用。一、全日制兼职劳动合同怎么签订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
    2023-06-27
    456人看过
  • 如何证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一、如何证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可以通过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证明非全日制用工关系,没有合同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话还可以参照这些凭证:1、每个月或者定期发放工资的支付凭证,也可以是记录,还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给员工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之类能够证明该员工身份的证件。3、单位在用人招聘的时候,劳动者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的记录。4、可能有的公司每日员工会进行上班打卡,那么考勤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5、在劳动期间,劳动者可能会结识一些朋友,那么其他劳动者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二、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特点有哪些?(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
    2023-04-29
    321人看过
  • 关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有何规定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不得约定试用期。律师补充: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劳动合同中,当事人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主张双方为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应由用人单位对其主张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主张
    2023-05-06
    49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以及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一、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的特征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此外,按照上海市的规定,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约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时间,应当分别在法定工作时间的百分之五十以下。 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 一般来讲,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
    • 非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能否建立劳动关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4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以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 非全时工作制即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0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 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
    • 非全日制到底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0
      1、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遵循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和等价有偿的原则,雇主与雇员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 2、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受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保护。 3、区分: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
    •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是什么?与全日制一样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9
      在社会保险缴纳上的区别: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一般只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他各项社会保险费,都由劳动者自己以个人身份缴纳。当然,在制定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时,考虑了其他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全日制职工在其他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该单位可不再为其参保。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予以支付;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和相关义务由发生工伤时的用人单位负责。非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