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追诉时效期限的详细解释及案例分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21:43:37 414 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比如:甲某年某月某日向乙借款1万,约定期限1年。到了期限甲没有归还欠款,此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2年,即到约定期限。如果在约定期限之前,乙没有向法院起诉,要求甲还债,那么乙丧失对甲的胜诉权。即超过这个约定期限乙再起诉,甲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届满,那么法院就不会判乙胜诉了。

如何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6: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交通违章扣分周期计算方法的详细解析
    一般一个周期为一年度,总分数为12分,从开始领取驾驶证的那天算起,一个周期结束后,如果记分的所有分值,加起来没有达到12分,那么这个周期内的分数,通过缴纳罚款是可以消除的。不会再转到下一个年度;如果记分的所有分值加起来已经记满了十二分,那么就需要驾驶员到当地的交管部门,进行交通法规和道路驾驶的学习。交通违章扣分周期内,记满十二分并进行考试的驾驶员,如果考试成绩合格,原来的积分分数就可以被消除了;如果还是不及格,那么就要申请补考的机会。也有少部分的司机,在一个周期内连续的记满十二分,本来通过考试,已经取消了。结果又因为交通违章再次被记满分数,那么他在进行考试的时候,不仅仅限制于理论的内容,还会增加实际的考场驾驶。交通违章扣分怎么消分1、准备材料。如果只是被电子眼拍照,只拿行驶证就可以;如果是超速违章,要准备行驶证、驾驶证及各自的复印件一份;如果是挨贴条了,要拿着出发决定书和行驶证。2、去车管
    2023-07-03
    69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时效期限规定的详细解读
    信用卡诈骗罪追诉时效期限规定如下:1、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起诉时效为五年;2、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诉时效为十年;3、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起诉时效为15年;4、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后未被起诉的,不再承担刑事责任。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怎么规定追诉时效期限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即成犯,从犯罪成立之日起计算;2.行为犯,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计算;3.危险犯,从实施危险并造成险害后果之日起计算;4.结果犯,从犯罪结果之日起计算;5.预备犯、未遂犯、中止犯,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之日起计算;6.犯罪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终了之日起计算;7.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起算中断,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
    2023-07-04
    71人看过
  • 管制刑期计算和折抵的详细解释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为5种主要刑罚方法中刑法力度相对较轻的一种,管制的刑期一般为3个月到2年,从人民法院有关于管制的判决开始执行当天起计算;如果在执行管制的判决之前,对于行为人有先行羁押措施的,则羁押的天数可以折抵管制的刑期,具体为羁押一天折抵管制两天。先行羁押折抵管制可以吗?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刑法中规定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的“羁押”,属于“判决前”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留和逮捕措施中的剥夺自由的暂时性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对“羁押”应作狭义理解,与监禁刑的收监执行不同。基于人身自由的核心价值,从公平角度出发,定罪判刑后,理应在剥夺自由刑中折减羁押期限,这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
    2023-07-01
    275人看过
  • 欠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详细解释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2)其他障碍: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企业欠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企业欠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如下: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7.申请强制执行。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10.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
    2023-07-04
    89人看过
  • 怎么计算借条诉讼时效诉讼期限详解
    一、怎么计算借条诉讼时效诉讼期限详解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如下:1.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者证
    2023-08-13
    218人看过
  • 养老金计算公式的详细解释
    退休养老金计算的公式如下:退休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累计缴纳月数。事业编退休养老金多少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差距是比较大的,能否改变这样的一种现象呢?众所周知,从企业单位里退休,往往获得养老金的替代率大概是40%~60%,如果说是自己是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替代率是可以达到70%~90%,很显然二者之间的差距是非常大的,所以说这也就形成了企事业单位之间,养老金待遇不同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2023-07-18
    213人看过
  • 解析医疗事故:详尽分类方案及其解释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期限的分类(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内容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二)进行尸检时的申请期限在患者死亡的情况下,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提!但尸体要保存患者死亡时物理、化学
    2023-07-03
    161人看过
  •  分析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以违法建设行为为例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就不再需要进行行政处罚。但是,如果违章的建筑仍然存在,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将会被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恢复土地原状。同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将会被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发现违法行为,就不再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如果违章的建筑任然存在,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违 法 建 筑 如 何 处 理 ?违法建筑是指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建造的建筑,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于违反规划、建设等法律法规规定,尚未形成严
    2023-09-01
    429人看过
  • 追诉时效期限的其他规定解释
    1、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时效便中断,其追诉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行为人在前罪的追诉时效期间内又犯新罪,表明其并无悔改之意,前罪所体现的人生危害性并没有消除,从刑罚特殊预防的目的出发,因而对前罪的追诉时效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2、《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3、《刑法》第88条第2款规定: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
    2023-08-11
    272人看过
  • 工程欠款诉讼时效期的详细计算方法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一)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实践中由于客观情况复杂多变,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也各不相同。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应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1)规定了履行期限的债权关系,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因为履行期限未满,债权人利益不会受到侵害,也就无所谓诉讼时效的计算。(2)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债权关系,应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或者知道债务人表示不再向他履行义务之时开始计算。由于债权关系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只要权利人没主张权利就
    2023-07-08
    458人看过
  • 工伤赔偿计算细节解析:商洛案例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八级工伤赔偿标准怎么计算八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
    2023-07-03
    312人看过
  • 行政裁定书的解释及相关案例分析
    指的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而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或者是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以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以及其他由裁定解决的事项。裁定书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永久有效,但是执行期限是两年。收到行政裁定书后多久执行1、行政裁定书下达后可以立即执行。2、但行政裁定书中有规定时间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处理。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
    2023-07-03
    111人看过
  • 社保补偿计算流程详细解析
    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因为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合同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则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他社保一般不需要赔偿。劳动仲裁社保补偿怎么算一、劳动仲裁社保补偿怎么算1、在进行劳动仲裁的过程中,社保按下列缴费比例来计算:(1)养老保险一般是单位缴19%,个人缴8%;(2)医疗保险是单位缴6%,个人缴2%;(3)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不缴纳;(4)失业保险单位缴0.6%,个人缴0.4%。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
    2023-07-06
    244人看过
  • 假释程序的详细步骤解析
    假释的法定流程是: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关于假释的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罪犯实行假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掌握执行标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严格执行刑法规定的标准外,对下列罪犯也可适用假释:1、对犯
    2023-07-05
    18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追诉时效的司法解释怎么计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7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计算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时,首先要确定法定最高的判刑,然后要确定犯罪行为什么时候结束或者什么时候开始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
    • 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及追诉时效的期限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
      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1、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追诉时效的期限,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
    • 追诉时效及追诉期起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1-07
      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追诉时效有以下四种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就是说,刑法对该犯罪分子所犯罪行规定的刑罚,最高刑不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在5年之内没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期满后不再追究。这里规定的“法定最高刑”,既不是应当对罪犯判决的具体刑期,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性质和情节,与其所犯罪行为相对应的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处刑档次中的法定最高刑;也不是法律对某一种犯罪规定的最高
    • 合同法案例分析的详细内容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7
      第一,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这里包含两层意思:其一,违约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若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则无违约责任可言;其二,违约责任是以违反合同义务为前提,没有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便没有违约责任。
    • 如何去理解新民诉法反诉期限,解释的详细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5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新民诉法反诉期限应当在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有利于实务工作的开展。 《解释》根据新民诉法关于对逾期举证行为分层次,仅规定了不受普通程序的举证期限制,《解释》规定了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法院确定、证人出庭作证的提出期限 《解释》第九十四条第二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是否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