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职工如果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和民营企业都是一样的,按照该职工在国企工作的年限,还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国有企业因改制,破产等原因必须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是应该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代通知金,代通知金也是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一种。
1、劳动合同法第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2024年国企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给什么补偿金
359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破产企业职工能否领取失业救济金
117人看过
-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伤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343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应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
325人看过
-
自动离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该给吗
336人看过
-
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如何征缴个人所得税?
250人看过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
企业转让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合同,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有经济补偿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4企业转让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合同,没有按工龄计算的经济补偿金。企业转让,是投资人的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由承继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此时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非是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按照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鉴定为五至十
-
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给付经济补偿金,有时间限制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你问: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给付经济补偿金,有时间限制么我答: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给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上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我的理解应该与员工的正常开工资时间同步。到时候未能兑现,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破产企业职工能否领取失业救济金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5破产企业职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满足3个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本人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企业破产,劳动合同终止,虽然用人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金,但并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进行失业求职登记,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
国有企业或原国企改制企业,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经济补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经济补偿金与生活补助不冲突,但生活补助费只有国有企业或原国企改制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终止且职工必须是2001年10月6日前在国有企业工作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生活补助费。
-
企业开除职工,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如果企业开除职工,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