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利是否属于业委会主任的职务侵占?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3 15:30:10 286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职务侵占罪的相关要件和主体。该罪行的犯罪对象为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产的目的。而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条件,则决定了其是否可能构成该罪。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

行业委员会主任是否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条件,决定了其是否可能构成该罪。

犯罪对象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的目的。

主 观 上 具 有 什 么 目 的 ?

主观上具有什么目的?

在法律领域,主观上具有什么目的,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而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行为。

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例如,在盗窃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构成盗窃罪,仍然实施盗窃行为,那么他就会受到盗窃罪的追究。而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驾驶员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损害,仍然违规操作,那么他就会受到交通肇事罪的追究。

总之,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在从事任何法律行为时,应当谨慎行事,避免主观上具有任何违法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产,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其主观上具有直接故意的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财产的目的。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因此,从事任何法律行为时,应当谨慎行事,避免主观上具有任何违法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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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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