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征地程序是怎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8:33:12 194 人看过

一、什么是集体征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里的集体,是专指乡(镇)、村,村民小组等类同性质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所有权,其他任何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的土地(包括城市郊区),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或已依法征收的外,均属于集体所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都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是农民集体,而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

二、集体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

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如果系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发布《拟征地公告》,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第二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第三步: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之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书面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案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以上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第四步:拟定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前述程序,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定一书四方案即: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第五步: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级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由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步:征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6条)

第七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或国务院征收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三、集体土地有什么特征

集体土地除了具有土地的基本属性以外,还有下面的特性:

1、综合性

集体土地也是由气候、水文、土壤、地形、地质、生物及人类活动的结果所构成的综合体。土地的各组成部分紧密结合,相互影响,协同进化,互为因果,人类不可能改变一种组成要素而使得其他要素保持不变。例如,砍伐森林,不仅会直接改变林木和植物的生长状态,也会引起土壤、水分、动植物及气候变化。

2、生产性

集体土地也具有一定的生产力,可以生产出人类需要的某种植物产品和动物产品。

3、竞争性

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及位置的固定性,导致人们对集体土地的竞争行为。一方面要发展经济,进行城市建设,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就要占用土地资源,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城市在扩大的过程中就要占用集体土地;另一方面,要发展农业,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而集体土地面积在不断减少,耕地被占用。这对集体土地而言,导致了竞争的行为。

4、增值性

对集体土地的每一次投入,都表示其价值的提高。土地增值的直接原因来自于有效投入,间接原因是由于社会需求、供求关系以及人的心里、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刺激。集体农用地的增值性,由于土地的可更新性,在农用地利用过程中就既有经济投入(人、财、物等),也有自然投入(太阳能,化学能等)的影响,均对土地增值形成有效投入,还有政策因素的效用。

5、资产性

土地可以被人垄断,形成资产,土地不仅有资源的属性,而且具有资产的属性。

6、流通性

由于集团土地是集团经济组织的资产,像其他商品一样可在市场上流通,即土地流转,但在市场上流通的不是集体土地的实体本身,而是集体土地权利。由于土地位置固定性、不可移动性,集体土地流转重要的不是土地本身的流转,而是占有和利用他的各种土地权利的流转。故集体土地流转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支撑,使集体土地流转各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集体土地征用是否有房屋估价程序
    集体土地征收是否有房屋价值评估程序?集体土地征收不存在“价值评估”。征收人只需获得被征收土地的一些基本信息,然后根据现有标准进行计算,就可以得到被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宅基地上的房屋,评估程序和步骤应当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类似。但在实践中,这一程序通常没有那么严格,类似评估报告的最终文件也不会像国有土地上的房屋那样详细和正式。有些只是一张纸。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本次评估为重置价格,不涉及房屋周边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因此评估金额远低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十)》,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被征收土地的权属、土地类型、面积以及附属于该土地的土地的权属、类型和数量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土地附着物的产权人共同确认。所谓“用地审批前的通知、确认、听证”中的“确认”环节,应作相应处理。其实,这一步是为了完成城市住房“评估”过程中一些类似的重
    2023-05-08
    237人看过
  • 征收到集体土地需要哪些程序
    一、征收到集体土地需要哪些程序征收集体土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征收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怎么办1、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
    2023-06-17
    387人看过
  • 2023集体土地的征地流程是什么,其补偿征地原则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的征地流程是什么,其补偿征地原则是怎样的一、集体土地征地流程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2、征询村民意见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
    2023-05-31
    74人看过
  • 集体用地征收的裁决程序分析
    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即进入争议协调、裁决程序。需要指出的是,除了补偿标准外,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得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其他内容提出异议。但是,即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提出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也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如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一样。不同的是,这里没有可以停止执行的例外情形。1、协调。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ADR)的一种方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协调的具体步骤没有特别规定,由主持协调的政府裁量确定。协调程序简便灵活,如能够解决争议,与诉讼相比,则它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2、裁决。如对补偿标准争议协调不成的,则由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裁决。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这里的批准征用土地的政府是指国务院和省级政府。裁决
    2023-07-02
    373人看过
  •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程序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程序大致如下:1.审批建设项目。2.提出用地申请。3.公示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4.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并对征地补偿相关事项组织协商。5.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青苗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确征地调查结果。6.核定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进行征地报批。7.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必要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9.公告征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内容。1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11.依法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一、《征地补偿标准》第十一条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第十二条
    2023-03-07
    192人看过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征收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方案;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二)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管理部门审查。(三)审批用地有批准权的
    2023-04-19
    271人看过
  • 村集体土地买卖自己如何分配,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村集体土地买卖自己如何分配农村经济集体处理土地取得收益的,由全体村民或者村委会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怎样分配,村民取得款项后,由自己决定如何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二、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1、发布征地公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
    2023-06-26
    421人看过
  • 郑吉文律师谈集体土地征收程序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征收土地一般应当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办理:一、申请用地程序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或图片,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附下列材料: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该案;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二、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的程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查、报表工作,对应受理的建设项目,在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该案和供地方案,编制
    2023-05-03
    356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用程序及法律的适用
    一、目前农村集体土地的征用状况我国是人多地少、耕地资源贪乏的农业大国。随着人口的急剧增长和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也不断扩大,特别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向农村索取集体土地已是必然。随着城乡结合部农村的土地越来越多的被征用,因征用土地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加,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有的甚至引起越级上访、群体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隐患。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政府要更加注意依法行政,在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上应坚持依据法律、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进行,并给集体和农民个人补偿后,将集体农民或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集体土地被征用意味着农民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丧失,意味着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收益的丧失,故征用土地时,应当本着谁使用谁补偿的原则,妥善安置和安排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土地征用的补偿
    2023-04-23
    162人看过
  •  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与特点研究
    集体土地征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须确保对被征收单位和人员进行妥善的安置,并在征收后,土地所有权将发生转移。程序包括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登记征地补偿、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资金,征收土地。集体土地征收的特点在于,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须确保对被征收单位和人员进行妥善的安置,并在征收后,土地所有权将发生转移。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登记征地补偿、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资金,征收土地。 集 体 土 地 征 收 流 程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并将所得土地用于建设公共设施或发展经济。征收土地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2023-09-12
    414人看过
  • 集体土地怎样征收为国有
    由县级以上土地收储中心收储后,再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议或其他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单位。或者采用特事特办--集体土地经过拥有者和需求者间协商后,土地部门直接就划拨了,面积大的由土地部门自己向上级土地部门运作。三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家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变成国有土地主要由两个环节完成,一是批准征收,二是组织实施征收。第一个环节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审批权,第二个环节由被征收土地所在的市、县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完成。市、县人民政府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土地后,在组织实施征收土地过程中应当完成以下几项工作。1、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范围内发布征地公告,将批准征地的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和办理补偿登记的机关等事项公之于众。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公告指定的期限接
    2023-02-13
    145人看过
  • 集体土地强制拆迁的具体步骤与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土地强制拆迁程序如下:1、土地由有批准权的国家机关批准;2、公告登记,依次为征地公告、土地补偿登记、安置补偿方案公告;3、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4、县、区国土资源局预审用地情况,出具预审意见;5、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书;6、办理建设项目核准备案;7、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国土资源部门颁发。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集体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有哪些一、发布征地通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安置途径及征地用途。二、征询村民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所在地乡镇政府,就征地内容征询村集体和村民意见国土局应当将村民对征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上报。
    2023-07-04
    191人看过
  • 订立集体合同是怎么样的程序?
    集体合同订立的程序是:1、集体协商代表的确立;2、进行集体协商;3、会议或全体员工通过合同草案;4、劳动行政部门审查;5、公布合同。一、集体合同的概念怎么样?集体合同的概念是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二、集体合同效力体现在哪几个方面集体合同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时间效力,即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审查后,才生效;2、空间效力,即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法律效力;3、集体合同效力体现的其他方面。三、集体合同中的内容有哪些1、劳动报酬;2、工作时间;3、休息休假;4、劳动安全与卫生;5、补充保险和福利;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7、职业技能培训;8、劳动合同管理;9、奖
    2023-03-19
    183人看过
  • 行政部门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定程序
    征收集体土地为国有的程序,简言之可以概括为四句话两审批、三公告、两听证、两登记。1、两审批一个是指集体土地变为国有性质的审批,另一个是征地安置补偿方案的审批;2、三公告是指土地征收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及征收补偿公告。土地征收预公告是指,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征收土地公告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公告。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征收补偿公告是指,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2023-06-06
    28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集体土地征用程序? 怎么写?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4
      1、编制呈报说明书:国土房管部门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 2、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国土房管部门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一并报送同级政府审核。 3、上一级土地主管部门审查: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土地主管部门审查。
    • 征用集体土地的行政复议程序是怎样的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4-05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
    •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是怎样,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24
      集体土地征收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主体有哪些?征地程序是怎么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8
      征地的实施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
    • 征用集体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 征用集体土地必须经过哪些部门批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征用集体土地的程序: (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本案中涉及的建设用地,需要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审批手续,在征地方案上,基本农田,或者基本农田之外的耕地,如超过了35公顷,必须另行报经国务院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二)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