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与上诉有区别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1:21:37 74 人看过

起诉是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法律关系主体根据法律赋予的诉权,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后,请求国家保护权利的一个民事权利,也是启动国家保护机器的一个前提。

根据法律诉讼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整、干预民事主体之间的事情,只有通过起诉这一程序,法院才会介入之间,通过国家权力确认民事法律关系的是非。起诉针对的是法院一审程序而言的。

上诉,是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法律关系主体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认为在实体上或程序上有错误,而根据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上诉权利;

而主动引起的第二次确认法律关系是非的程序。它以起诉为前提,是对第一次起诉的事实的再次确认和调整。上诉是针对上诉审而言的。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一、民事裁决书与民事判决书的区别有什么?

1、适用的事项不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目的是使人民法院有效地指挥诉讼,清除诉讼中的障碍,推进诉讼进程。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目的是解决民事权益纠纷,使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得以解决。

2、作出的依据不同。裁定根据的事实是程序性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判决根据的事实是人民法院认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是民法典等实体法,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形式、上诉范围、上诉期限和法律效力不同,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裁定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准许当事人在裁定后10日内上诉,其他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而判决允许上诉的范围比较广泛,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在判决作出后15日内准许上诉。裁定的效力可以相应改变,如对中止诉讼的裁定,在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应作出恢复诉讼程序的新裁定;而判决的效力及于实体,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

二、多个被告其中一个不适格会驳回起诉吗

不会,被告不适格是对象不正确,而不是不明确。所以,原告起诉时其他条件符合而被告不适格,不能认为其不符合起诉条件,不能以此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当事人是否属于适格被告,应当经人民法院实体审理确定。针对原告告错对象的情况,本人认为法院不能直接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起诉、被告应诉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形式,而诉权又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之分。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属于程序问题,应用裁定;对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属于实体问题,应用判决。被告不适格并不是不符合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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