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9 15:30:20 110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终止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参保的关系。一旦离职,将无法暂停工伤保险参保,且工伤保险账号将无法注销。用人单位需要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新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一旦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将无法暂停工伤保险参保,工伤保险账号将无法注销。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解 除 或 终 止 劳 动 合 同 后 , 如 何 暂 停 工 伤 保 险 参 保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及时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暂停工伤保险参保,并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手续。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暂停工伤保险参保,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予认定劳动者为工伤。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时暂停工伤保险参保,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一旦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将无法暂停工伤保险参保,工伤保险账号将无法注销。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新用人单位需按职工工资总额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同时,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暂停工伤保险参保,劳动者可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予认定劳动者为工伤。因此,用人单位应遵守法规,及时暂停工伤保险参保,以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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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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