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套贷款还债虚假交易房产引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1:31:26 229 人看过

2009-8-12159解放日报

近日,市一中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房屋买卖纠纷案,姐姐陈某伪造妹妹身份证和房产证,试图通过虚假交易套贷还债,不料假戏真做房子真的过户给了他人。陈某的妹妹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买卖合同无效。记者从法院获悉:这起案件已经是今年4月份以来市一中院审理的第5起涉及套贷的房屋买卖纠纷案。本市其他法院也已审理多起类似案件。

为偿还赌球、吸毒欠下的巨额债务,陈某通过洪某向高利贷公司借了40万元,月息6%。几个月后,陈某的欠款就增加到了60多万元。因屡次不能及时还款,高利贷公司催逼得很紧。此时,中间人洪某给她支了一招,可以找人进行虚假房屋交易,套取银行贷款还债。走投无路的陈某于是动起了妹妹房产的主意:妹妹有一套房产,她和妹妹又长得很像

随即,陈某到街道派出所,以妹妹的身份办理了临时身份证,又找人伪造了妹妹名下房产的房屋产权证。经洪某介绍,陈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47万元、贷款68万元。在李某未付款的情况下,陈某出具了一张虚假的首付款收条,李某顺利从银行骗到了贷款。这笔贷款则被用于归还陈某的借款本息,房产也随之被过户到了李某名下。

不久,陈某的妹妹发现房子被姐姐用来套贷,已过户到了他人名下。惊愕之下,她立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她的诉请,但李某却以合同有效为由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浦东新区法院也审理过类似案件。37岁的罗某急需资金周转,找好友王某商量,签了一份虚假的房产买卖合同。王某买下罗某位于牡丹路的房屋,以此向银行套贷,双方约定:所有手续费、税费和还贷的钱都由罗某出,适时再将房子产权变更回罗某名下。很快,王某向银行套取了房贷款40万元,并把贷款和还贷银行卡留给了罗某。

6个月后,罗某因资金紧张没及时还贷,银行催告王某还贷,王某和罗某发生争执。不久,王某办了张新的银行卡开始还贷,还以产权人名义起诉要求罗某迁出房屋。罗某以系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提起诉讼,由于缺乏证据遭败诉。面对无法挽回的局面,罗某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其首付款17.5万元及他支付的6个月贷款。最终,法院支持了他的这一诉请。

市一中院法官毛焱表示,这类案件的操作手法基本类似,都是当事人出具虚假首付款凭证后骗取银行房贷,并将贷款挪作他用,事后双方又因房屋产权问题产生纠纷而致诉。这种案件法律关系复杂,房屋所有者的权益受到很大威胁,且有逐渐增多趋势。浦东新区法院法官顾权分析指出,大多数套贷案是因个人挥霍、赌博或吸毒等无力还债、进而虚构房产交易引发的。也有一些房产开发商为缓解融资难题,雇人采取自卖自买的方式套取银行贷款。

法官指出,通过虚假房屋交易进行套贷,无论是对于房屋出售人还是贷款人都具有很大的风险。这样的做法得不到法律认可和保护。法官同时建议银行完善贷款发放的审核程序,包括放贷前对房屋买卖合同、贷款人资质的审核以及放贷后的跟踪监管,防止有人通过各种手段套贷非法占有或用于非法融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9: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欠款相关文章
  • 房屋中介不规范行为易引纠纷
    目前,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数量较大,而该行业的不规范行为是引发纠纷的主要原因。【案例一】何先生与某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将自有房屋委托中介公司对外出租。合同签订后,何先生依约将房屋交付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并收取了承租人一年的租金。但中介公司仅支付何先生一个季度的租金后便不再按约定支付租金,何先生找到中介公司的办公地址发现已经人去楼空,故将中介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中介公司支付租金。目前,不少怀有投机心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把经纪服务当作一锤子买卖,赚取违法所得后就转行或者走人。本案中,由于承租人已经将全年租金支付给中介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何先生虽然没有收到租金但是并不能提前让承租人腾房。法院虽然判决中介公司支付何先生租金,但由于中介公司已人去楼空,后续将面临执行难的问题。【案例二】郭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将房屋委托中介公司对外出租,合同在中介公司负责维修的范围部分写明刷墙
    2023-04-22
    205人看过
  • 意向金引发二手房交易纠纷
    案例回放:秦某通过中介看中一套二手房,并在《承购意向书》中同意房屋总价为36万元,一周后签订买卖合同。按意向书约定,秦某当天付了1万元意向金。一周后,秦某反悔,要中介退回意向金,遭到中介拒绝。为此,秦某把中介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查明,秦某根据意向书付了1万元意向金,意向书对意向金的用途及处理方法作出明确约定:议价成功后,意向金转为购房定金,如承购方违约不买或不依约履行,则意向金由出售方没收。庭审中,中介出示证据证明,在收到意向金次日,上家李某在承购意向书上签字确认并收取定金人民币1万元。据此,一审法院驳回了秦某的请求。秦某未上诉。律师点评:意向金的处理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违约金(意向金有时候也被称为诚意金),其遵循合同自由原则,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在实践中,按照法院判决及行业惯例,意向书中对意向金的约定及上下家议价是否成功是意向金能否返还的关键。在议价成功前,按照规定,上下家均有权单方面终
    2023-06-10
    173人看过
  • 业主拒交“配套费”引纠纷
    在物价局明确表示收取配套费违规的情况下,收不到配套费的开发商乐山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美房产)不仅不交钥匙,而且准备告购房者———乐山市五通桥区市民罗女士违约。乐山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配套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该由规划建设局对企业收取,而企业无权对个人收取配套费。乐山市房管局负责人也认为,开发商应该先交房。事件:拒交配套费引纠纷据代罗女士处理纠纷的杨女士介绍,今年4月21日,罗女士与嘉*美房产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乐山市中心城区春华路春华新居的商品房一套,于5月29日办理完公积金银行按揭贷款相关手续。10月25日,罗女士去领钥匙。工作人员拿出一张《业主购房交费情况核对单》,其中要求购房者交纳配套费11100元。和罗女士同行的杨女士当即提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并未约定该条款,要求其提供收费依据和正式发票,并注明收费项目,但被开发商拒绝。罗女
    2023-06-10
    135人看过
  • 为什么说签订认购书会易引发交易纠纷
    签订认购书在很多时候会引发交易纠纷,因为认购书只要约定了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经由买卖双方签订,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很多购房者对于认购书的重视程度远远低于购房合同,忽略了其中约定的“几日后定金不退”等类似条款,一旦反悔,交易纠纷将容易出现。什么是认购书?它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认购书”是当事人的“预约”请求,一般发生在订立购房合同前,因此,“认购书”在购房合同尚未签订前属于预约合同。那么,买房是不是一定要签认购书呢?认购书并不是一定要签的,这只是大家一种交易习惯,购房者可以选择避开这个环节而直接签购房合同。虽然认购书所约定的购买行为有效,但是买卖双方仍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因此,最终的购房法律文本只有购房合同。那么,签订认购书有什么用呢?买房先签订认购书,主要是考虑到购房者在筹备首期款时需要时间,同时也可以让购房者再斟酌自己的决定。而一旦签了购房合同,经国土部
    2023-06-13
    122人看过
  • 小心房产交易虚假公证多
    南京房产登记部门最近又查获几起伪造或骗取公证书进行交易登记的案件。昨天,登记机关再次通过本报提醒市民: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不要轻易转借或抵押给他人;不要轻易委托他人办理交易登记手续;产权证遗失要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补证手续;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最好到登记机关为自己的产权证设定密码。案例一:伪造公证书骗取房款产权人廖某的儿子有一位多年的战友赵某,赵某开办了江苏浩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赵某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用银行贷款的形式购置了大量房产,随着国家出台一系列遏制炒房行为的政策,赵某的资金出现了危机。早在2005年9月就有受害人向登记机关报称被赵某骗取了自己的产权证,房产被骗卖、房款被赵某挪用等事情。为躲避债务,赵某本人玩起了失踪的把戏。赵某藏匿之后,仍在暗地里指示其妹妹继续进行房产诈骗活动,廖某就是新的受害者之一。廖某之子为了帮老战友赵某的忙,就把父亲的产权证借给赵某,由赵在
    2023-06-10
    399人看过
  • 房地产交易:仓促过户可能引发合同纠纷
    看清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在其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公示了下列内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土房管局出具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单位备案证明;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国土房管局出具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单位登记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执业标准及投诉电话。除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外,还应特别注意委托服务的具体事项、服务标准、要求、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良好的保护是指在合同中签订一些口头协议或承诺,以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发生纠纷时对方不予承认。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警惕,张先生想贷款买房。为了节约能源,他找到了一家承诺“只要签个字就可以办好贷款”的中介公司,并将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交给了中介公司。之后,他和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去银行签了两次字,在家等着贷款。然而,张先生并没有等到贷款,而是等着银行的通知催还。他到银行查询时,发现自己的
    2023-05-08
    347人看过
  • 为套银行贷款虚设房屋买卖
    为了个人不同的目的,共同策划房屋买卖以套取银行房贷,在还贷上出问题后,买房人以已取得产证要求出售人搬出,出售人以房屋买卖是假买卖而拒搬,为此双方对簿公堂。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故一审判决驳回顾某要求林某搬出系争房屋及赔偿损失12万元的诉讼请求。2004年8月,顾某与林某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一份,约定由顾某以30.5万元价格买受林某的房屋。不久,顾某与林某儿子小林又签订《协议证明》一份,内容为,兹有房主林某的儿子小林,因需人民币,经商,特将某房屋一套变相卖给好友顾某,以此向银行抵押贷款贰拾万元整,本房产实际所有权为林某,贷款由林负责归还,在还贷后仍转卖于林某名下。顾某作为证明人签名盖章署期。之后,该房屋经核准登记于顾某名下,顾某也从银行取得个人住房抵押借款20万元。因自2005年9月起顾某未按约还贷,被银行起诉,经法院判决后执行了顾某的财产
    2023-04-23
    122人看过
  • 产品虚假宣传交易无效赔款
    [案情]:某饮水机厂于2000年10月开始成批生产饮水机,为推销产品,该厂派推销员在街头散发宣传单,称该产品已通过地矿部实验检验,经多层过滤后,饮用水质量符合国家矿泉水标准。郑某见该宣传广告后,便到该饮水机厂销售点,以9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后发现该产品根本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全国免检等相关证明,便向厂方要求退货。厂方称有关质量检验正在办理中,很快就能通过,拒绝退货。郑某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饮水机厂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庭审中,饮水机厂辩称,其与郑某的买卖合法有效,且商品没有检测出质量问题,因而不同意退还货款。法院审理后认为:在饮水机厂未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前,其销售的产品应当视为不合格产品,故其进行的产品质量宣传内容失实,构成虚假宣传并因此误导郑某购买该饮水机,饮水机厂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遂判决饮水机厂退货、返还货款980元,并另行赔偿损失980元。[评析]:本案符合《产品质量
    2023-06-07
    218人看过
  • 商品房交易中的担保贷款纠纷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一方原因未能签订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致使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押金退还买受人。二是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当予以支持。三是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被担保人在合同中的诉讼地位,没有诉讼请求的,只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被担保人因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单独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无效或者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同时解除后,出卖人应当将购房贷款本息和收到的购房款分别返还被担保人和买受人。买受人
    2023-05-08
    212人看过
  • 两套房子引起的家庭纠纷
    这年头,因为房子引起的纠纷屡见不鲜,家庭纠纷更是多不胜数,姐姐告妹妹的,妹妹告哥哥的。这不,又出了一起父母把女儿告了的案子。王大姐今年53岁了,身患残疾,且已下岗多年,生活比较困难,父母心疼自己的女儿,就把自己名下原单位分的一套住房给了王大姐。老俩口在其他地方还有一套平房,就把这套房子中的四间房分给王大姐和三个女儿各自一间,老俩口自己留了一间房居住。因为王大姐的母亲王大娘已经88岁了,多年瘫痪在床,需要长期服用药物,并且身边24小时都要有人看护,生活特别困难,一直居住的小房子也面临拆迁问题,老人的居住成了问题了,三个妹妹表示,父母将好房子分给了大姐,大姐应该负责父母的居住。王大娘夫妇也很伤心,辛苦将孩子抚养长大,成家,但是到了最后没有人愿意给自己一个住的地方,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两个老人把王大姐和三个妹妹一起告上了法庭,诉称在两个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王大姐自己把房子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并
    2023-06-07
    214人看过
  • 逾期交房引发房产纠纷增多
    因房屋质量问题和逾期交房问题引发的房产纠纷逐步增多。因购买房屋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如果遇到开发商存在违约情形,业主索赔违约金时,计算标准是以个人现金支付的房款数额为限,还是以全部房款(包括银行贷款数额)计算呢?在解约退房时开发商应当赔偿哪些损失呢?房产纠纷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房屋质量问题。物业公司和房屋开发公司就此问题的相互推诿,严重损害房主合法权益;二是逾期交房问题。宏观经济和房屋买卖调控政策的出台,使个别滥竽充数的房地产开发商运作受阻,所售期房难以如约兑现;一、退房条件包括什么?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议行事;也可对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申请退房。1、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
    2023-06-26
    113人看过
  • 怎样告债务人虚假交易转移财产?
    如果发现债务人虚假交易转移财产,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具体流程如下:确定管辖法院,起诉欠款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等。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方式有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原告口头陈述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这部分内容反映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使原、被告特定化。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起诉状的主要内容。原告要在
    2023-03-08
    432人看过
  • 集资房属违规开发无房产证易引纠纷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东莞的集资房暂时无法确权,没有独立的房产证,这就意味着无法在正规的房产交易市场进行买卖,容易在拆迁补偿等情况下出现问题,日后房屋也无法转手在二手市场上流通。集资建房只是一个阶段市场的特定产物,对当地房地产开发并不能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而且不利于房地产开发市场化。理想0769营销部经理黄某认为,这种农民公寓是属于村里的统建楼,是村委给本村村民所建,应该属于村里的固定资产,没有独立房产证,外地人一般不敢贸然购买。现在的市场比以前规范了,购房者也理性了如果没有正规的手续,这种房子是很难卖出的。中惠金士柏山研究策划师安博认为,村委的地一般都归集体所有,不能随便进行商品房买卖。城中村改造也需要先行变更土地性质,否则拿不到相关证件。这种农民公寓类似于集资房,主要问题在于没有房产权证不可进行买卖,虽然用于自住的话问题可能不大,但如果出现纠纷或者政府拆迁,问题就出来了。政府拆迁只对土地所有
    2023-06-10
    221人看过
  • 为何会引发企业债务纠纷
    主要原因有:企业本身资金不足、遭遇合同诈骗、合同签订不明确一、企业本身资金不足企业自身发展资金不够,需要对外举债才能完成某项出资、投资项目,但是所有的经营都是带有风险的,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有利润存在的地方就存在风险,不可能所有的企业都能够那么幸运的成为盈利的宠儿,而一旦投资失败,项目失败,这个债务就是不可避免带给企业的第一个纠纷。二、遭遇合同诈骗企业在与他方正常经济合同来往中,遭遇对方的合同诈骗,导致自己的资金损失。有些合同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收取企业预付款、定金、订金、保证金等形式,诱使企业签下一个前景可观的合同,合同签订以后,这些犯罪分子卷款潜逃,虽然说企业最后可以报案通过刑事立案途径追究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及要求退还款项、赔偿损失,但是现实中存在很多人去楼空的现象,如果是卷款潜逃一去不复返的人物,这个民事上的债权,就变成一个数据,企业的这个债权就变成了企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难以实现的权利
    2023-04-21
    42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债务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欠款
    词条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欠款
    相关咨询
    • 为什么二手房交易会引起纠纷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12
      因签约过程不规范引起的纠纷 中介人员良莠不齐,一些中介业务员不按规范操作埋下许多纠纷的隐患。比如:签了合同后不给正本而只给复印件、私收中介费、找“托”抬价、故意隐瞒房屋的信息、引诱甚至欺骗客户交纳定金、将各方交纳的税费故意算错等等。 买卖双方既需要中介人员提供的服务,又不能轻易相信中介的承诺特别是口头承诺,对中介的话一定要冷静判断而不能全听全信,必要时最好上网核实或者向其它专业人员如律师咨询。
    • 虚假贸易债务纠纷应该怎么样处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0
      (一)因银行不良债权剥离纠纷,从资产公司购买债权的受让人不得直接起诉银行; (二)根据国务院分配额度划转的不良资产,受让人不得以债权虚假为由提出返还或赔偿的要求; (三)受让人要求按虚假债权的全部数额支付价款,或请求可得利益的,不予支持。 (四)虚假债权转让合同中,银行因欺诈而致合同可撤销,同时亦构成侵权,受让人可选择请求方式。
    • 容易引发的财产纠纷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6
      1、离婚协议中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如离婚协议中未明确约定财产是否已分割完毕,财产应由何人给付及给付期限等。2、当事人恶意反悔。一方不履行在民政部门签订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后擅自变更离婚协议,导致另一方提起离婚起诉。3、为达到离婚目的,先放弃财产后又要求分割,有的当事人为顺利的离婚,先口头答应放弃所有财产,待离婚后,再重新起诉要求分割。4、为少缴诉讼费自行分割财产而产生矛盾。夫妻双方为少缴诉讼费,自行对
    • 签订认购书为什么会引发交易纠纷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10
      因为很多购房者对于认购书的重视程度远远低于购房合同,忽略了其中约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的条款,一旦反悔,交易纠纷将容易出现。
    • 由担保贷款引起的债权纠纷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5
      担保人所付的法律责任分为两种: 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