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由债务人自己承担,所以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真系亲属承担债务,但如果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给直属或者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追加亲属为被执行人。
一、法院判决没下来之前可以转移财产吗
不可以。在法院判决生效前,债务人(连带责任人)转移财产,不属于“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在法庭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前,如果被告(债务人或连带责任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致使名下没有资产而无法执行法定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被告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债务人屋财产可否执行配偶的
审判程序是解决民事纠纷的程序,法院通过审判,用调解或判决的形式确定当事人间的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执行程序则为实现权利的程序,如果当事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实现已为审判程序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换言之,执行程序的功能在于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人的权利,而确定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系审判程序的功能。确定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涉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确认,应通过审判程序解决,而不能通过执行程序直接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认定。在执行中变更和追加当事人,事关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也关乎执行程序是否合法,因此,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情形,必须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并无可以追加被执行人配偶为被执行人的相关规定,故执行中不宜认定债务性质,并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追加债务人配皮为被执行人,而应当通过另行诉讼解决。
三、欠债不还执行他们离婚了怎么办
债务人通过夫妻离婚的方式,将财产转移给配偶逃避债务的,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并且追加其配偶为被执行人。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能起诉债务人,而有些债务人可能会通过夫妻离婚的方式逃避债务,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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