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和裁定的不同之处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09:20:35 334 人看过

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有:

1、判决一般适用于实体问题的解决,裁定一般适用于程序性问题和小部分实体问题;

2、判决一般是依据实体法作出的,裁定一般是已经程序法作出的;

3、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或者10日的,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日或者5日的;

4、对一审判决不服的,都可以上诉,对裁定不服的,只有一部分裁定可以上诉,比如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

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判决和裁定的区别是:

1、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实体的决定;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执行判决时对诉讼问题或者部分实体问题的决定;

2、适用范围不同。刑事判决是解决被告人是否犯罪、是否应当处罚、如何处罚、如何执行刑事判决的问题;

3、采用不同的形式。判决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裁决可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比如延期审判,传唤未出庭的证人。更换不合格的当事人可以做出口头裁定。但是,口头裁定必须记录在笔录中;

4、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10天。期间不上诉、不抗诉的,期满后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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