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得利益和既得利益的区别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7:00:56 75 人看过

一、可得利益和既得利益的区别规定是什么?

期待利益与可得利益主要有以下区别:

(1)既得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既得利益是实际可以得到得利益,中小股东的既得利益是指中小股东应当从公司中可以得到的利益。

《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基于此,股东在公司中权利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以这些权利为基础上而应得到的利益属于股东既得利益。

(2)可得利益落空。可得利益即期待利益,股东在加入公司时,享有一种期待权,其有权期待公司的人格以及特定的经营特征保持一种持续性;当股东之间丧失了相互合作的基础,或在公司经营政策上发生了严重分歧,导致公司事务无法正常运行,即公司人格或根本的经营特征发生质变,股东期待利益就会落空,此种情况下可以诉讼解散公司。

二、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通常,违约损失赔偿可分为两种:一是约定损失赔偿,二是法定损失赔偿。根据不同的损失赔偿可以有不同的损失赔偿计算方法。但赔偿计算必须遵守三个标准:

(1)计算必须基于守约方的损失。

没有损失,就没有赔偿,这是在计算违约损失时,必须坚持的首要标准。因为合同应遵守民法的公平原则,这种公平不仅是针对守约方的,同样也适用违约方。

(2)计算必须基于守约方的实际的期待利益。实际的期待利益是指按照合同的正常履行后,一方可以获得的利益;或者按照市场惯例,可以获得的利益。这是在计算违约损失时,必须坚持的又一个标准。

(3)计算赔偿守约方的期待利益必须是纯利润。

纯利润的计算应该扣除当事人为此付出的成本和其他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6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期待利益相关文章
  • 民法的可得利益是如何
    民法的可得利益《民法典》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的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1、《民法典》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的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仍可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包括可得利益,但有限制条件,即所要求的损失存在,与违约方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且不得超过义务人的预期。”2、“可得利益的赔偿不但必须而且
    2023-06-14
    486人看过
  • 股东和董事的利益区别是什么
    一、股东和董事的利益区别是什么1、产生方式不同:监事是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2、职权范围不同:关于职权范围,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而监事行使的是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具体职权,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两者职权范围相较,侧重点同,前者侧重于公司决策执行与管理,而后者侧重于对公司及公司人员的监督监管。3、组成不同: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董事向股东负责。监事,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系统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
    2023-04-13
    374人看过
  • 可得利益损失是什么意思,如何认定?
    可得利益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是按照合约合法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包括依合同取得财产对方交付的财产并利用其从事生产后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以及通过劳务或服务合同获得并使用该劳务或服务后获得的纯利润等,但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及税收等。故可得利益主要包括:生产利润、经营利润、转售利润等。可得利益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指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等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所丧失的财产性损失,即在合同履行前并不为当事人所拥有的,而为当事人所期望在合同全面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权利。通常情况下只要构成违约行为即可能导致对方可得利益的损失。该损失的赔偿同样只须具备三个要件即可:1、违约行为;2、损害事实;3、上述两要件之间的因果关系。当事人可主张可得利益损失,主张可得利益损失要适用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损益相抵以及过失相抵规则等。不宜适用可得利益损失的情形:当事人约
    2023-05-07
    102人看过
  • 期待利益和履行利益的区别包括哪些?
    一、期待利益和履行利益的区别包括哪些?1、两者的内涵不同。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期望通过合同履行获得的各种利益的总和,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和因违约而导致的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信赖利益是指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信赖合同完满履行,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支出的费用和代价。2、对两者保护达到的状态不同。对于期待利益的保护可使合同在被违反的情况下达到合同被履行的状态,保护期待利益可替代合同的履行。而保护信赖利益旨在使非违约方因信赖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得到返还,从而使当事人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良好状态。第三,违约损害赔偿一般应适用期待利益,只有当期待利益无法计算而合同又不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时才适用信赖利益。二、法律中是怎么规定期待利益的1、期待利益,源于我国《民法典》第577条规定的“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中排除履行利益即为可得利益,仅指未来可以得到的利益,不包括履行利益
    2023-06-19
    270人看过
  • 期待利益与信赖利益的区别是怎样的?怎么认定
    一、期待利益与信赖利益的区别是怎样的对于期待利益的保护可使合同在被违反的情况下达到宛如已被履行的状态,保护期待利益可替代合同的履行。而保护信赖利益旨在使非违约方因信赖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得到返还,从而使当事人处于合同订立之前的良好状态。保护期待利益和保护信赖利益可以达到不同的目的。从两者的内容上说,对于两者的保护是不能并行的。如果允许受害方索赔信赖利益损失再加上期待利益损失,常会带来重复的赔偿。毕竟,受害方为了赚取合同的利润,即使是一切顺利,也要去承担这些费用。所以在期待利益损失中的利润损失索赔,只应是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而不能是合同履行前后所有的利益损失。因此,只有保护期待利益才能更好地实现合同的目的。因为对于期待利益的保护可以使合同恢复到宛如被履行的地步。从经济上讲,这可以弥补违约所带来的对合同的经济效用的破坏,有利于推进市场经济行为的健康进行。而保护信赖利益仅使合同恢复到
    2023-04-12
    384人看过
  • 损失赔偿与利益可得
    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范围可分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两种。约定赔偿优先于法定赔偿。1、约定赔偿指损失额的计算按合同当事人的约定的计算方法产生。2、法定赔偿指损失额的计算没有上述约定时由法院根据案情依法确定。(1)生产利润损失这类损失多与生产设备的原材料的买卖合同有关,这类损失可根据所延误的生产期限与可比利润率来计算。(2)经营利润损失这类损失多与承包、租赁合同及劳务、服务合同等相关,这类损失一般可参考受害人前期经营的平均利润状况。(3)转售利润损失这类合损失一般为转售合同与原合同价款的差额,再扣除必要的转售成本。精神损失赔偿项目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行为都可以认定为是侵权人在对被侵权人进行精神赔偿,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侵权行为致人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可以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2023-07-20
    110人看过
  • 不当得利返还方式和现存利益
    现存利益现存利益是指受益人在受害人提出返还请求时尚存的利益。利益是否存在,应以受益人的整个财产是否较受益前有所增加为标准,不应以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的原形为限。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原形发生变化,不论其原形是否消失,只要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其代偿利益仍然存在,即视为有现存利益。一般包括:(1)善意取得的利益不存在,但受益人的财产总额有所增加,并且此增加的财产总额为基于不当得利而发生的。(2)在利用所受利益时又衍生出的其他利益,如不当得利为债权时,利用债权取得的利益。(3)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经消费不存在时,受益人因消费他人利益而为自己节省的消费开支,亦应属于现存利益。(4)善意取得的利益原形不存在,但受益人因所受利益而取得的向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利益让与之对价请求权等代偿利益,也为现存利益。当现存利益已经灭失时,则不问灭失的原因如何,善意受益人均不负返还的义务。善意的受益人没有确保其善意取得的利
    2023-06-08
    439人看过
  • 合同利益是否取得
    单方受益的合同生效。单一合同的生效条件与双重合同相同,合同立即生效。合同约定生效条件的,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生效。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但公益或公证赠与不能撤销。这里的权利转让是指房地产在交付前,房地产在登记前。如何是公益或公证,赠与合同不能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否生效要看相对人是否追认。相对人或者签订效力待定合同的另一方,可以在从知晓合同效力待定的时候开始,要求具有法律上代理权限的人在一个月之内对合同效力进行追认。具有法律上代理权限的人在一个月内没有做出拒绝或者同意等行为任何表示的,一般认为该代理人不同意追认,该份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2023-07-12
    258人看过
  • 可得利益损失认定的除外情形
    关于可得利益损失认定的除外情形。通常认为,以下三种情形不能适用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规则。第一、存在欺诈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2款:“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当违约方违约存在恶意欺诈的情况下,并不适用可得利益的赔偿原则,而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在违约导致人身伤害或者死亡以及精神损害之情形。由于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这种损失,因此不属于可得利益赔偿范围。人身伤亡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属于侵权法调整范畴,受害方应当根据侵权行为法主张权利和损害赔偿。第三、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若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之情形。该情形之存在意味着排除了可得利益赔偿规则的适用余地。无论当事人约定的数额是否准确,都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预见到的损失数额,并没有超过订约人的预见范围,因此没必要再适
    2023-06-18
    425人看过
  • 取得不当利益的特点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不当得利的特征: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不当得利的效力范围1.得利人为善意的,即在得利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没有法律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2.得利人为恶意的,即在取得利益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法律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得利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3.得利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4.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2023-07-08
    410人看过
  • 房屋租金是不是可得利益吗
    “房屋租金是可得利益。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家是否可以要求租金损失?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卖家可以要求租金损失。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即不存在继续履行问题,基于合同有效可以获得的利益不属于赔偿损失的范围。房屋租金不是合同无效必然造成的损失,赔偿其房屋租金损失没有法律依据。卖家不应当知道或者卖家对无效合同明显没有过错的,可以要求买家支付其居住期间的租金。二、解除合同与违约金责任是否能并存解除合同和违约金的责任不能并存。由于我国实行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为了获得全部补偿性违约金,必须继续履行合同。补偿性违约金包括因违约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可得性利益损失,可得性利益只能在合同履行完产生。三、侵占公司资产的认定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行为的违
    2023-06-28
    168人看过
  • 什么利得和损失计入所有者权益
    (一)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受传统做法的影响,我国会计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中列示。主要包括:(1)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的公允价值变动;(3)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时,自用房地产或作为存货的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转换日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4)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份额;(5)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6)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合并价差部分。上述(1)~(5)项资本公积属于公允价值计量下的资产利得或损失,在相关资产出售
    2023-02-06
    327人看过
  • 协商和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第三人的利益。
    协议的内容不得违法。例如,经营者对其伪劣商品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害虽然答应赔偿,但以消费者对其假冒商标的行为不得检举,揭发为条件。损害第三方合法利益的协议应为无效,当事人的行为视其情形可构成共同违法或共同侵权行为,对此,国家有关机关可以追加起相关责任,其侵害第三方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协商和解的步骤在实践中,协商和解可以在其权益受到侵犯时,带上有关证据,如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以及受损失证据,找到经营者,向其负责人或者主管解决纠纷的部门说明情况,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合理,就会接受。如果经营者觉得消费者的要求过高,就会要求消费者降低其要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达成一个双方都愿意接受的协议时,争议就解决了。如果你与经营者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建议你尽快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从而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2023-08-17
    443人看过
  • 不当得利债务中的现存利益
    利益是否存在,应以受益人的整个财产是否较受益前有所增加为标准,不应以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的原形为限。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原形发生变化,不论其原形是否消失,只要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其代偿利益仍然存在,即视为有现存利益。一般包括:(1)善意取得的利益不存在,但受益人的财产总额有所增加,并且此增加的财产总额为基于不当得利而发生的。(2)在利用所受利益时又衍生出的其他利益,如不当得利为债权时,利用债权取得的利益。(3)受益人取得的利益经消费不存在时,受益人因消费他人利益而为自已节省的消费开支,亦应属于现存利益。(4)善意取得的利益原形不存在,但受益人因所受利益而取得的向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利益让与之对价请求权等代偿利益,也为现存利益。当现存利益已经灭失时,则不问灭失的原因如何,善意受益人均不负返还的义务。善意的受益人没有确保其善意取得的利益的价值不得减少的特别注意的义务,因而在确定现存利益时应当扣
    2023-06-01
    28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期待利益,也称为预期利益,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基于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具体来说,期待利益是指当事人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对未来利益的期望和预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期待利益受损,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 更多>

    #期待利益
    相关咨询
    • 所谓合同获得的利益是可得利益的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1、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物质或者非物质的利益。是按照合约合法的利益。 2、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包括依合同取得财产对方交付的财产并利用其从事生产后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以及通过劳务或服务合同获得并使用该劳务或服务后获得的纯利润等,但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及税收等。 3、故可得利益主要包括:生产利润、经营利润、转售利润等。 4、依合同法采取的严格责任制,该损失的赔偿同样只须具备三个
    • 可得利益的计算,可得利益的损失?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可得利益的计算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对合同已履行的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问题在于,此处的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是否包括因债务不履行而产生的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案例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对合同已履行的部分,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问题在于
    • 不当得利孳息和取得其他利益的区别是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4-06
      不当得利:1)不当得利人具有返还义务,所返还之物包括了所受利益、更得所有(孳息、代位物)。至于用不当得利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收归国家,而不是返还。2)受领人为善意的,所受利益已不存在,则无返还义务。如果是恶意的,则要折价返还。3)如果是强迫得利的,受领人无返还义务。
    • 房屋拆迁利益是不是可得利益?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30
      房屋拆迁款是为可得利益。 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房屋拆迁的程序有: 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拟定拆迁
    • 合同可得利益是什么,合同可得利益损失赔偿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1、合同可得利益是什么可得利益是指合同履行以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得利益必须是纯利润,而不包括为取得这些利益所支付的费用和必须缴纳的税收。可得利益主要有两种,一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取得对方交付的财产基础上,利用该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取得的预期纯利润。二是在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中,劳务或服务的提供者通过提供劳务或服务获取的预期纯利润。可得利益损失就是指受害人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上述预期纯利润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