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9:51:50 168 人看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须持缴费凭证到办税服务厅开具缴费证明,再到主管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视同到账,最后到医保中心申请待遇解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须持缴费凭证到主管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视同到账,再到医保中心申请待遇解冻。

一、请问你离职后医保还能报销吗?

刚离职医保还能报销,但单位如果断缴了,就无法享受医疗保险的统筹待遇和大病医保待遇,只能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法律规定,社保中断,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缓刑人员可以交医保吗

缓刑人员不可以交医保。参保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在服刑期间终止医疗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累计计算缴费年限。服刑期满释放或假释后,凭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并可接续服刑前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刑满释放或假释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三、社保转移必须要本人办理吗

可以代办。1.与原单元解除劳动合同后,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服务中心打印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变更信息表,注意携带委托书。2、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4、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5、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6、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7: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保险相关文章
  • 潍坊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待遇
    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普通门诊统筹。参保人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统筹。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的等级和缴费档次确定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参保人员在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下同)、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600元、900元。
    2023-05-29
    452人看过
  • 乌鲁木齐市各类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如何享受
    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及生育津贴。享受津贴的要求:用人单位为参保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以上,且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待遇享受:参保女职工生育产前(产后)检查费1000元,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500元。生育医疗费定额补助标准为:顺产2000元,剖宫产3500元。参保男职工配偶未就业同样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且连续缴费两年以上的人员,其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定实行定额包干支付:顺产1000元,剖宫产1750元。参保人员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确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参保险种分别纳
    2023-05-10
    193人看过
  • 参加东莞医疗保险可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东莞市社会基本规定参保人可享受的待遇基本**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使用,用于支付参保人符合规定的社区门诊、住院、特定门诊及生育医疗费用等基本**保险待遇。参保人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2个月的,从参保缴费第3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社区门诊、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保险待遇;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的,从参保缴费第13个月起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城乡居民,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职工,可享受退休基本**保险待遇。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后7个月内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至完成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可享受住院及特定门诊基本**保险待遇,参保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各项基本**保险待遇。参保人停保,从停保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保险待遇。符合本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本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本市基本**保险就医管理、特殊检查、特
    2023-05-10
    232人看过
  • 医保待遇享受状态不享受
    社保中参保状态不代表待遇享受状态即缴费了养老保险,但还没有退休,不能领取社保,此时就是参保状态而不是享受状态。社会保险提供最基本保障,企业年金、商业保险也是保障“老有所养”的主要力量。受到运行目的、风险控制等因素影响,作为提供托底的社会保障,其运营效率、服务水平等方面,较商业保险都有较大差距。健康的养老保险体系,应该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共同组成,不能期望基本养老保险将所有的事情都办好,社保并不是一劳永逸,社保中参保状态不代表待遇享受状态。一、社保卡归属地和参保地不一致怎么办社保卡归属地和参保地不一致是需要进行变更的,需要将归属地和参保地变更为同一个地方。具体的是到参保地申请将归属地的社保转移到参保地。否则会影响个人的保险待遇。因为每个人只能有一张社会保障卡,不能够同时在两个地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社保归属地转移的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
    2023-02-20
    250人看过
  • 郑州医疗保险缴费后何时开享受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后何时开始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单位职工为保证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实行当月缴费次月享受待遇制度。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当月足额缴费后,参保人员次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初次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连续足额缴费满3个月后方能按规定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参保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小贴士
    2023-05-10
    366人看过
  •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是怎样的?
    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即方可享受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额医疗保险待遇。个人账户设立:1、45岁以下(含45岁)按社会平均工资1%划入个人账户。2、46岁以上(含46岁)按社会平均工资1.5%划入个人账户。3、退休人员按上年度本人领取养老金的4%划入个人账户。随着我国社保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保更加惠及广大民生,成为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标准也在提高,大病报销的力度在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险已经成为解决城乡居民生重病时燃眉之急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保障。一、哪些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有个人账户?目前,天津市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有两种模式:1、统账结合模式,由用人单位及在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11%缴费,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费,退休人员不缴费,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个人账户。2、大病统筹模式,主要是部
    2023-06-27
    219人看过
  • 军人父母如何享受医疗待遇?
    1、挂光荣牌。1978年12月,民政部《关于为烈军属挂光荣牌的答复》指出:“对革命烈士(包括病故、失踪军人)、革命军人有直系亲属的和革命残废军人应继续挂光荣牌。”2、走访慰问。每逢元旦、春节和建军节,多数民政部门都要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送去慰问金、慰问品,了解并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3、享受有关福利待遇。《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如果是士官级别的军人,其家属可以享受一些优待,具体规定如下:1、士官家属的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2、高级士官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部队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3、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2023-07-18
    357人看过
  • 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生孩子医疗保险待遇,保险的结算程序
    一、参保人员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生孩子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下列情况下不能享受生孩子医疗保险待遇:1.计划外分娩或非婚生育;2.因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3.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他伤、其他违法行为和医疗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终止;4.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5.超出生孩子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服务。二、医疗保险的结算程序医疗保险的结算程序如下: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三、生孩子医疗保险待遇如何申领生孩子医疗保险待遇的申领方式如下: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
    2023-06-22
    272人看过
  • 怎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如何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退休后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
    2023-05-05
    155人看过
  • 参公人员不交养老保险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吗
    参公人员不交养老保险不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
    2023-08-17
    56人看过
  • 徐州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享受什么待遇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享受什么待遇1、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时,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2、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及有关规定(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耗材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就医有什么规定1、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必须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或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可以刷卡直接结算或报销;2、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其社会保障卡只能在备案地使用,而在参保地不能同时使用;3、目前,省内异地就医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都可以刷卡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只有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刷卡直接结算。零售药店暂不能结算。参保人需变更有关信息时,怎么办1、长期驻外人员要变更居住地或返回居住地居住的,应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取消异地就医备案。2、因病转外就医人员要变更医疗机构的,应按参保地规
    2023-05-29
    233人看过
  • 失业人员患病享受的医疗保险补助金待遇
    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失去了工作,没有经济收入,生活得不到保障,面对疾病袭击,生活便会更加困苦。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颁布实施了失业人员医疗保险来保障失业人员的医疗健康问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包括门诊医疗补助金和住院医疗补助金。门诊医疗补助金为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4%,与失业保险金一并按月领取;住院医疗补助金在失业人员患有严重疾病确需住院治疗,并且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支付限额以12个月为周期累计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一下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负担25%。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3-06-09
    131人看过
  • 因未缴纳社保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造成劳动者患病后无法报销医疗费用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伤残赔偿金包括哪些1、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2、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
    2023-02-26
    383人看过
  •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亡故待遇如何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亡故待遇一、范围对象和待遇标准1.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封存人员)以及养老金列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退休(职、养)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发给丧葬费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从2009年7月起,丧葬费和抚恤费标准均为6000元(其中死亡退养人员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为3000元),两项合计12000元(退养人员9000元)。其中:丧葬费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列支;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亡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储存额或余额中列支,不足支付的,在统筹基金中列支。支付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仍有余额、且不列支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待遇的,余额可按规定发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2.离退休费列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离休人员和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的退休(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可发给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
    2023-05-11
    38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更多>

    #医疗保险
    相关咨询
    • 市新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待遇如何享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0
      镇江医保参保身份为单位参保的当月办理次月享受;如为自谋职业者首次参保医保的则有6个月的待遇审核期,6个月内只能使用个人医保账户,医保超出部分全部自费不享受报销待遇,医保参保满6个月之后先进入自费段,再正常进入统筹。
    • 参保人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医保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参保人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自行到国内其他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须就近抢救的除外;自购药品的,但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伤、自残、酗酒、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情形。 同时,参保人使用以下11
    • 参加哪些保险职工享受医保待遇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2
      参加医疗保险的人享受的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4
      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退休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需要满足3个条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我市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符合退休条件且基本医疗保险最低达到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退休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足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的,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可申请一次性
    • 合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同时又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的一位朋友1972年与某单位签订了一份合同工工作合同,有三个月,在此期间因工负伤,患有脑震荡后遗症,后因单位原因没定伤残,在单位工作至1987年后,与单位签订了一次性安置的协议书,协议书上确认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一条规定因工伤伤病复发可到单位指定单位看病,报销医药费,这几年他都报销了,今年去的时候,单位以要进行医疗改革为由不报销了,请问,他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或医疗保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