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救助站抛弃救助对象致死党支部书记受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8:11:22 70 人看过

以救助经费不足为由,他下令将生命垂危的救助对象遗弃在区政府门前;民政局局长多次指示抢救病危救助对象,但他却找来理由拒绝执行,最终导致救助对象死在区政府大门前。昨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救助管理站原党支部书记杨某在该区法院接受公开审判,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玩忽职守罪。据悉,发生在救助站内的此类玩忽职守案在全国极为罕见。

没钱救助明天再说

今年51岁的杨某有着20多年救助工作经验。据其昨日在法庭上回忆,2005年3月27日,一辆110巡警车停在了沙区救助站的大门口。当时,我手下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我说,有2名警察将一位又瘦又虚弱的男子扶下了车,并送到了救助站门口。之后,110巡警车便开走了。

这名又瘦又虚弱的男子叫张某华。被送进救助站的当天下午,张出现了呕吐、不能进食等症状,而且身体显得非常虚弱。工作人员见状,赶紧打电话向杨某汇报情况。杨某在电话中指示:等明天再说。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里,张某华相继出现大小便失禁等症状,工作人员再次联系杨某,杨称:都这么晚了,而且我们又没有经费,明天再说。

救助对象被扔区政府

第二天,杨某到救助站查看了张某华的情况。据杨回忆,他当时就觉得张某华的身体状况很糟糕,快要死了。这时,他请示上级监督部门——沙区民政局,该局的领导称,从哪里来的,送回哪里去。随即,杨某找来4名工作人员,吩咐将张某华等一批被救助对象一起送走,并叮嘱道:从哪里来,送回哪里去。当天上午10点左右,张某华被抬上救助站的车送走了。

随后,4名工作人员将车直接开到了沙区政府的门口,并吩咐另外2名被救助对象将张某华抬下车,遗弃在沙区政府左边的花台上面。此时的张某华已经奄奄一息。救助站工作人员的行为被沙区政府的保安发现,在保安向上级汇报情况的过程中,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开车离开了现场。

拒绝执行救治指示

中午12点左右,杨某接到了沙区民政局局长的电话,局长对杨的遗弃行为进行了严厉指责。杨辩称,精神病患者和伤残人员按当时的规定不应该由他们管,此外,还找了些沾不上边的其他理由来搪塞。民政局局长在电话中要求杨马上去把人接走,送医院救治。

下午1点,民政局局长再次打电话过问此事。当得知杨并没有去接人时,局长当即大发雷霆,并再次要求杨派人去接张。此时,杨某和几名工作人员还是没有马上照办。

救助对象悄悄死去

下午2点,民政局局长亲自前往救助站了解情况,结果发现救助站大门紧闭,杨仍然没有派人去将张某华接走。受到训斥后,杨某这才和工作人员一起出发去接人。

当杨某一行赶到沙区政府门口时,120急救车也飞驰而至。在检查了张某华的颈动脉后,一名女医生随即宣布此人已经死了。到这时,杨某才知道事情闹大了。

书记承认指控事实

在昨日的庭审中,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其涉嫌玩忽职守罪的事实全部予以认可。他只作了两点辩解:一是,在今年3月,不管是国家的法令还是救助制度中,精神病患者、流浪者和伤残者都不属他们应该救助的范围;二是,自己并没有让工作人员将张某华放在沙区政府门口。

合议庭没有作出当庭宣判。另据了解,案发后,杨某已经取保候审,虽然现在已被停职,但仍然在原单位上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动物救助站是免费救助吗
    是免费救助。宠物救助站是为了救助那些无家可归、生病或受伤的流浪宠物而设立的机构,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宠物救助和护理服务。宠物救助站通常由一些非盈利组织或爱心人士运营,其目的是改善流浪宠物生存状况,同时也为那些无法支付高昂治疗费用的宠物主人提供帮助。宠物救助站提供的服务通常包括医疗治疗、食品饮水、寄养和领养等。不过,具体的救助政策和申请规则可能因地区和救助机构而异,需要进行具体咨询。申请动物救助站需要进行以下步骤。1.首先,找到当地的动物救助站并了解其申请流程。2.通常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宠物的疫苗证明、兽医诊断报告等。3.此外还需要注意,不同的救助站可能有不同的申请条件和要求,需要仔细阅读相关的申请指南或与救助站进行沟通。4.申请成功后,救助站会提供寄养或治疗的服务,有需要的话,还可以提供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宠物更好地康复。动物救助站通常需要以下资质:1.注册证明:动物救
    2024-07-29
    127人看过
  • 马鞍山市救助管理站救助安检登记规则
    1、求助人员应当按照救助管理机构要求,接受安全检查。女性求助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检查。安全检查发现有异常的,求助人员应当出示随身物品或开包接受检查。2、动物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安全的物品不得被携带进入站内。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易爆、腐蚀、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报请公安机关处置;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锐(利)器、打火器具等物品,求助人员应当自行丢弃或交由救助管理机构代为保管。3、求助人员应当配合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并遵守物品管理规定。4、求助人员应当向救助管理机构说明求助原因和需求,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无法出示身份证件的,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户籍地等基本信息。有条件的救助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核实求助人员身份信息。5、求助人员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不能提供个人信息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先行救助。6、救助管理机构应当留存求助人员指纹和电子照片,将安全检
    2023-05-29
    282人看过
  • 救助对象的优先权
    海上救助物的优先权海上救助是指在海上因外力而遭受的全部或部分船舶、货物和货物的打捞行为,无论该行为是否发生在任何水域,包括与海洋相连的海域和通航水域,海上救助法律行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首先,海上救助的对象必须是处于危险中的海洋财产。海上救助的标的物包括船舶和其他“非永久性和非故意附着于海岸线的任何财产,包括危险货物”。第二,救助方必须是无救助义务的第三方。海上救助行为必须是自愿的。因此,对被救助人负有法律义务或合同义务的人不具备救助人的主体资格。海上救助支付的优先权是有条件的:
    2023-05-07
    126人看过
  • 马鞍山市救助管理站提供的救助一览
    提供的救助内容包括:1、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2、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2023-11-24
    88人看过
  • 社会救助的原则和对象,社会救助的内容
    1、救助管理的原则有哪些?救助管理的原则主要有两条:(1)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2)临时性救助原则。2、如何确定救助站救助对象?救助对象是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即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人员:(1)自身无力解决食宿;(2)无亲友投靠;(3)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4)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3、求助人员需向救助站提供哪些情况?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1)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2)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3)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4)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5)随身物品的情况。4、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哪些救助?救助站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提供下列救助:(1)提供
    2023-06-07
    160人看过
  • 佛山市大病救助对象
    法律综合知识
    佛山大病救助对象:1、在佛山市工作或居住满两年及以上,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高导致生活困难的异地务工人员;2、以及其在佛山市就读的子女(含幼儿园)。
    2023-12-03
    355人看过
  • 南昌市医疗救助对象
    医疗救助对象:1、农村五保对象、2、城乡低保对象、3、城乡低保边缘户、4、新增四类对象、5、城乡孤儿、6、城乡贫困家庭儿童、7、城镇特殊困难群体、8、县(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对象。医疗救助范围:1、因发生交通事故由对方承担医疗费用、2、违反治安管理或犯罪行为所发生的医疗费用、3、康复保健、整形美容等费用、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事前同意不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等情况发生的费用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对象享受资助: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和优惠医疗。温馨提示: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实施诊治,对超越该范围的费用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2023-05-29
    212人看过
  • 东莞医疗救助的对象
    一、东莞医疗救助的对象1.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家庭。2.低保边缘家庭,即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至低保标准1.5倍区间的低收入困难家庭。3.享受市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困难复退军人家庭。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二、东莞医疗救助申请所需准备的资料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监护人或受委托人申请的需提供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莞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提交村(居)委会开具的已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工作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在莞纳税证明、在莞参保证明、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其中一项)。2、申请人为非本市户籍困难群众未成年子女在莞就学的,需提交在莞学籍证明原件;未达入学年龄的,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3、家庭经济困难申明书。由申请人(受委托人、监护人)手写《家庭经济困难的申明书》,
    2023-05-10
    151人看过
  • 哈尔滨流浪救助对象
    法律综合知识
    哈尔滨流浪人口享受流浪救助需要全部满足以下条件:1、自身无力解决食宿;2、无亲友投靠;3、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4、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更多哈尔滨流浪救助规定、流浪救助站点、流浪救助办法等详细信息
    2023-12-21
    82人看过
  • 武汉救助申请需满足哪些条件民政救助对象一览
    主要由民政部门实施的救助有:1、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家庭或个人。2、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临时救助救助对象:因火灾、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其他必要支出突然增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4、灾害应急救助
    2023-05-30
    322人看过
  • 东莞救助站不予提供流浪救助的情况一览
    在安全检查登记中发现求助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向求助人员解释不予救助的原因,并出具《不予救助通知书:(一)拒不配合安全检查;(二)拒不遵守物品管理规定;(三)自身有能力解决食宿;(四)索要现金,拒不接受其他救助方式;(五)拒不提供或拒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六)其他不符合救助条件的情形。
    2023-12-10
    486人看过
  • 社会救助的对象和分类
    社会救助对象是指按照统一标准确定的实际生活长期或暂处在法定最低生活水平线或其以下状态的贫困人口。凡生活在国家或地方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水平线下的居民,即贫困人口,为社会救助的对象。社会救助的目标在于,保障被救助者享有当时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社会救助的对象从大体上来看,(一)按照收入及生活状况可以分-为:1.无衣无靠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公民,它也属于长期的救助对象。-2.突发性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公民,它也属于临时的救助对象。-3.有一定收入和生活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或相当于国家法定最低生活标准的公民。-(二)按照公民群体划分有-1.儿童救助对象。-2.老年人救助对象。-3.残疾人救助对象。-4.失业者救助对象。-5.城乡医疗救助对象。-6.流浪乞讨救助对象。-7.其他救助对象(如精神病患者)。-(三)按区域分-1.农村村民救助对象。包括五保户;一般困难户;和特殊困难户。-2.城市居民救助对象。包括无
    2023-06-07
    342人看过
  • 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对象
    一、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对象(一)农村五保对象;(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二、大病医疗救助的病种主要包括目前大病医保包括了44种疾病,详情如下: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心脑血管内支架置入术后、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肢端坏疽、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发性(皮)肌炎、脂膜炎、癫痫、帕金森氏病、多发性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多动脉炎。2、白塞氏病、系统性硬化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过敏性紫癜并肾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脑垂体瘤、尿崩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纤维化、慢
    2023-05-29
    193人看过
  • 海难救助中被救助方在救助结束后应如何对救
    被救助方在救助作业结束后,应当根据救助方的要求,对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在不影响前述规定的情况下,获救船舶的船舶所有人应当在获救的货物交还前,尽力使货物的所有人对其应当承担的救助款项提供满意的担保。在未根据救助人的要求对获救的船舶或者其他财产提供满意的担保以前,未经救助方同意,不得将获救的船舶和其他财产从救助作业完成后最初到达的港口或者地点移走。受理救助款项请求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在合理的条件下,可以裁定或者裁决被救助方向救助方先行支付适当的金额。被救助方根据前述规定先行支付金额后,其根据上述规定提供的担保金额应当相应扣减。一、地震房屋受损怎么办地震后房屋受损如果能修缮的,可以向政府申请修缮的补助款,如果变成危房不能居住的,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进行相应的救济。根据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
    2023-06-27
    31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未成年犯罪属于救助管理站救助对象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2
      救助管理站是对流浪者即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管理的场所,因此,未成年人犯罪不属于救助管理站救助的对象。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得到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无偿提供辩护。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二、《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二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 救助站的救助工作流程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8
      (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来站求助者,了解求助者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填写《求助者救助申请表》。(3)核实求助者的真实身份。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建议他们离开车站。(4)符合条件的求助者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安全检查。如果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处理:1。如果求助者病重,应送医院治疗。二、求助者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送当地传染病医院治疗。3、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吸毒人员,停止救向公安机关报告,请公安部
    • 临时救助对象怎么补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对临时救助对象,根据其困难程度和不同情形,分别给予以下救助:(一)给予每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六倍以下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特别困难的,可以适当增加,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十二倍;(二)因火灾等情形,救助对象住房损毁,无处居住的,根据需要给予临时安置,并参照自然灾害救助标准给予住房修建补助;(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临时救助措施。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和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 临时救助是什么意思啊?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有哪些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临时救助对象分为两类,一类是家庭对象,一类是个人对象。即遭遇意外事件、突发重大疾病,以及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的个人。
    • 司法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4-03-27
      司法救助的对象具体如下: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2、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3、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4、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5、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6、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请求赔偿的。